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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的方案(汇集六篇)

发表时间:2023-12-24

用工方案。

用工的方案【篇1】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加强外用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劳务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总厂所属现用外用工单位,重点是生产建设和多种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外用工审批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履行总厂规定的“申请、审批、招录”的用工程序;

2、是否有未经审批私自用工情况;

3、用工人员基本情况备案是否及时准确。

(二)外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照总厂有关规定与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同签订台帐;

2、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

3、劳动合同内容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4、劳动合同是否履行鉴证程序;

5、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6、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是否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

7、用工单位与具有劳务输出资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三)持证上岗情况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和上岗证;特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时间复审;

2、外用工是否持有上岗证。

(四)安全教育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及详细记录;

2、用工单位是否与外用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安全生产合同是否载明外用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事项,是否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

4、是否有为外用工办理工伤保险事项。

(五)劳务费支付情况

1、劳务费结算是否按照总厂规定的“三级管理”审批程序执行,有无在审批外私自支付劳务费现象;

2、用人单位劳务费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间结算劳务费,有无克扣、拖欠劳务费现象。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人力资源部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

四、检查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用人单位要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X厂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本单位外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总厂人力资源部。

(二)检查抽查阶段(8月16日至10月30日)

X厂人力资源部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未整改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用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报X厂经营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实施。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检查抽查阶段结束后,X厂人力资源部将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各单位外用工管理情况下发通报,对外用工管理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五、考核内容

(一)专项考核:按外用工专项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1、在劳动时间、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等方面未按X厂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每出现一个违规问题(1人次)视情节轻重,扣罚用工单位200—2000元。

2、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未经X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审批,私招乱雇的,每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1000元。

3、用工单位如多批人数少用工、或超出审批人数用工的,出现套取劳务费及劳务费超支等问题,按所发生违规劳务费数额的3-5倍处罚。

4、各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不发布用工信息,未通过X厂人才劳动力市场进行洽谈招聘的,扣罚用工单位300—1000元。

5、对超出审批用工期限的劳务用工,不予结算劳务费并扣罚用工单位500—1000元。

6、所招聘的技工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和上岗证,外埠工必须持有就业证,否则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500元。

用工的方案【篇2】

第一章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

4、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年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

5、录用程序

⑴各部门需使用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⑵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⑶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项目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

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6、录用条件

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至58周岁。⑵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⑶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7、聘用管理

⑴对于聘用的临时人员(特别是专业性强、特种作业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需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凡经考核录用的临时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新录用的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

8、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9、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10、公司所有临时工一律穿戴劳保用品。

11、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不得以各种理由请假,原则上部门经理没有权利批准请假。

12、若非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在生产任务没有结束之前,临时工擅自离开工作场地,自离开之时起,公司不予结算一切费用,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工部门要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附则

13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用工的方案【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择人,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员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

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第五条录用程序

1、各部门需使用零散民工、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若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3、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佣、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负。

第四章录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章聘用管理

1、严格控制在生产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对于电气、机修、化验、计算机等技术含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不得使用临时工,对于少数有一技之长安排在生产岗位的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须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实行担保规定,凡来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必须有1-2名具有本地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的人员出面担保。

3、担保人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2.1保证被担保人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规定;

2.2保证被担保人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3保证被担保人在服务期限内服从工作分配和公司安排;

2.4保证被担保人向本公司缴纳风险抵押金。

4、被担保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协议条款;

3.2工作服从分配,按时上、下班,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

3.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3.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领亲友到本公司参观、住宿等;

3.5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

5、凡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临时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一寸彩色、黑白照片各3张;

⑵本人身份证及当地街道或乡村出具的允许外出务工证明书、女性务工者还须另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⑶担保人书面担保字据;

⑷本人近期体检表;

⑸暂住手续证明。

6、人力资源部负责同新录用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同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临时用工管理

临时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内,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聘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第七章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

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及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用工的方案【篇4】

Tab.3 economic contrast of technology

在高校建立“中水”回用系统是可行的,有效的缓解了水资源紧张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压力又改善了校园的生态环境,校园“中水”回用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2] 籍国东.我国污水资源化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J].环境科学进

[3] 马志毅.城市污水回用概述[J].给水排水.,23(12):61-63.

[4] 张同.污水处理工艺及工程方案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

[5] 汪大珲,雷乐成.废水处理新技术和工艺[M].北京:化工出版

kW・h/m3,电价按0.45 元 /(kW・h),单位制水电费

社,.

0.6 元/m3;单位制水药费0.24 元/ m3;人工费按0.4

[6] 田一梅.城市自来水与中水系统综合规划的优化研究[J].给水排

万元年。合计单位运行成本(不含折旧费)为1.25 元/m3,其中可变成本0.81 元/m3。盈亏平衡点为设计能力的7.4 %。上述经济指标表明,“中水”回用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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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发表文章☆ ☆ 摘要预报 ☆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辽宁 阜新 123000)

摘要:通过利用待评价单元中评价因子的贡献率确定相应评价因子的权重,并因此对每个待评单元衍生出适合其自身的距离评价准则,从而实现对加权欧式距离模型的改进,建立变权欧式距离模型。该模型由于使用更尊重客观实际的权重系数和评价准则,使模型更合理科学。最后将该模型应用于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实例中,并将本法与模糊综合评价的结果比较分析,获得良好的效果。

用工的方案【篇5】

介绍了采用MBR工艺处理小区优质杂排水并回用的设计和运行情况.实践表明,该工艺在水力停留时间为6 h时,对BOD5、SS、NH3-N、浊度、色度的`去除率能稳定达到90%以上,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的要求.工程投产后可节省自来水27.1×104m3/a.

作 者:李青 戴萌 LI Qing DAI Meng  作者单位:李青,LI Qing(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广东,广州,510300)

戴萌,DAI Meng(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广州,510630)

刊 名:中国给水排水  ISTIC PKU英文刊名:CHINA WATER & WASTEWATER 年,卷(期): 22(16) 分类号:X7 关键词:膜生物反应器   中水回用   膜通量  

用工的方案【篇6】

秸秆再利用工作指导方案范文

为了切实做好全区201X年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综合利用为手段,按照“政府负责、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大气环境保护,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重要意义

焚烧秸秆危害很大,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因此,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文明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禁烧区域

全区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域,其中城区周围和西宝中线、虢凤路、宝平路、西宝高速、陇海铁路、宝中铁路沿线两侧特别是西宝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禁烧区域。

四、工作目标

1、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沼气生产、粉碎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加大秸秆焚烧问题的打击查处力度,确保本区域内无外置的秸秆焚烧问题,为三夏期间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西安世园会顺利举行保驾护航。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召开各镇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秸秆禁烧动员安排会议,全面动员发动,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6月-7月)。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田间地头,督促各镇做好禁烧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制止,组织灭火除黑,依法查处。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比较严重秸秆焚烧问题的镇和包抓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切实加强对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各镇主要领导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负总责。各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预防,实行层层分包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包抓,齐抓共管。为了全力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区政府要求全区上下统一行动,建立区级部门包重点镇工作机制。各部门既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包抓工作。

区农业局包抓阳平镇,负责督导和宣传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迅速宣传到各镇各村,启动综合利用方案,在夏收前举办综合利用培训,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打捆、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在禁烧区内合理设置综合利用场所,配足配齐综合利用设施,派员现场指导、监督、督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开展。严格规范收割技术标准,小麦割茬不得超过12公分,超过标准的农户可拒绝付费。

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包抓虢镇。在夏收前负责印发秸秆禁烧通告和宣传资料,将秸秆禁烧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区电视台、镇村广播站、宣传栏及将资料送到农民手里的办法,宣传到村、组、农户;要做好禁烧各镇的走访工作,与各镇共同商讨秸秆禁烧的具体措施,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道推广,提高秸秆禁烧效率;在“三夏”期间,加强秸秆禁烧的巡查、统计、曝光力度,发现焚烧秸秆的,要及时通报所在镇和包抓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灭火,对焚烧问题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组织宣传车到禁烧区沿线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和法律咨询。

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秸秆禁烧工作,派足警力,加强巡查,提高震慑力度,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拘留纵火分子,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行为,确保三夏安全。

区交通运输局包抓周原镇,负责对道路两侧禁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WWw.968OK.cOM

区林业局包抓慕仪镇,负责制定禁烧区沿线绿化林带防止秸秆焚烧工作方案。在夏收前深入一线设置禁烧警示牌,明确毁林的法律责任。林带附近50米内的小麦收割后,及时派人蹲守,督促清理秸秆和耕种,不得燃一把火。对发现的秸秆焚烧点,及时灭火,并追究纵火者的责任,巩固绿色创建成果。

区水利局包抓贾村镇,负责对渭河段及主要农灌渠两侧违规堆放、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处理。

区供销联社包抓桥镇。

区畜牧局包抓县功镇。

各镇、村要积极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以就近为原则,预留秸秆堆放场地,确保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集中堆放,不得在地头、路边乱堆乱放,按照用途分类利用,充分发挥秸秆的经济效能,对农户利用秸秆情况要进行登记考评,对利用好的给予奖励。各镇要切实负起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在开割前召开村、组长参加的禁烧动员会。各村组都要成立禁烧巡逻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包抓领导和负责人,夯实责任,防止焚烧事件的发生,就近就地及时处置焚烧问题不过夜,并向区禁烧办报告情况,对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根据情节采取罚款、赔偿损失、报送公安、林业公安进行刑事拘留等措施,从严打击焚烧秸秆行为,坚决遏制焚烧秸秆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镇、村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召开秸秆禁烧动员誓师大会,张贴村民代表禁烧承诺书等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提前做好群众秸秆禁烧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区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合理处置农作物秸秆;对焚烧秸秆的反面典型进行报道,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实行部门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责任制。区公安分局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人身伤亡或火灾事件的进行统计,区林业局对烧伤树木情况进行统计,区环保分局对主要公路沿线焚烧情况进行统计,统一报区禁烧办。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秸秆标烧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辖区内未出现焚烧秸秆问题的镇及包抓部门,在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对川原地区未出现焚烧问题的镇奖励1万元;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镇,每亩处以1000元罚款;对因焚烧秸秆被国家和省上通报批评的镇处罚2万元。以上罚款,所在镇承担30%,包抓部门承担20%,所在村承担50%,罚款由区财政部门直接从各镇、部门、村账户划拨。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目标任务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镇及包抓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