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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作文12篇

发表时间:2023-11-28

我喜欢作文。

研习写作能够激发学生对语文的热爱,并有助于挖掘个人的潜在能力。想要写出一篇优秀的作文,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您是否了解写作的精华所在?请您认真研读本文。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1】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300字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暑假。在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奖项还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的《植物也疯狂》莫属。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真是让我吃惊!原来老爸也是个 一米八几的'壮汉,现在被老妈骂的一次比一次低一厘米,只好藏在口袋里和儿子上学。在家里趁老妈出差,在家里养了很多植物,搞发明。发明出来很多神奇的药水:有的能让植物活起来,有的能让植物和人一样,还有的能让植物对抗坏人。有一次他们家就遭了小偷,用药水滴了植物,把小偷吓得狼狈不堪,一把鼻涕一把泪,连滚带爬的逃走了。你说,是不是很厉害?

到了最后,父子俩的死对头“猴子”偷走了药水,整个世界都乱套了:植物攻击人类,破坏房屋……人类攻击植物,导弹、直升机……都对植物没用!但父子俩利用之前救助的小樱桃最后取得胜利。

这篇文章告诉我:多思考,多动脑,敢于创新。而我要学习作者的想象力,写作能力等等等等。书读万卷,知识提高么。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2】

《我喜欢这样的男人》精选文章

我喜欢既会生活又会生存的男人;我不喜欢只会生活或只会生存的男人。只会生活的男人不知生存的艰辛不懂生存的真谛;而只会生存的男人却又缺乏生活的情调,不解生活的底蕴。 我喜欢做官的男人。做了官的男人可以把握造福一方的权力,我可以得到机会向他吹拂那节俭、正直、无欲则刚有容乃大的枕边风。

但我不喜欢做官而忘记做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最终会得意忘形、麻木不仁、鱼肉百姓、祸国殃民。

我喜欢爱财的男人。爱财的男人懂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爱财的男人所爱之财应当是辛勤劳动所得,任何浮财、外财、赃财不会令他神往。但我不喜欢爱财如命的男人。钱财乃身外之物,若将爱财如命的男人和自己的融为一体,那种便没有什么意义了。

我喜欢既会抽烟、喝酒、搓麻将又懂得抽烟、喝酒、搓麻将的男人。因为只会抽烟、喝酒、搓麻将仅仅是男人,而懂得其中内涵玄秘才算真正的男子汉。抽烟要抽得潇潇洒洒,恰似行云流水,自在飘逸;喝酒,要喝得豪爽而不颠狂,自有一种令人神往的不羁。搓牌要搓得从136张牌中悟出哲理和玄机,引起联想和思索,如牌与牌之间没有大小、主从、尊卑、好坏之分,任何一张牌都可以充当起呼风唤雨、顶天立地的角色,平等、自由、风格都体现在这里。

我喜欢有着强烈嫉妒心,并懂得嫉妒后选择的男人。柏杨先生说:人嫉妒后有两种选择,如两个男人同时造访一位成为富翁的,目睹豪华与,两人一般的嫉妒之心都会陡然而生,但嫉妒后的选择却各有不同:一位会随之咬咬牙,攥攥拳,跺跺脚,发愤争强之心油然而生;另一位会伴随着嫉妒心暗骂一句:妈的,哪一天一把天火把它全部烧掉。前者是光明磊落有出息的男人,后者是鸡肠麻雀肚没有出息的男人。

我喜欢懂得沉默是金的男人,他会把自己沧桑阅历当作风景,他会把沉重、苦涩的历史抛在自己轻轻松松、潇潇洒洒的身后。我不喜欢有了点滴成绩就唠叨不休,口若悬河的男人,更不喜欢知识不多,故作深沉,嗟叹苦累的男人。你男人若不苦累,上帝造你这个男人是干什么的?天上不会掉下个林,地下也不会冒出个金娃娃……

我喜欢有傲骨而无傲气的男人,不喜欢鲁迅先生所言的那种“暴发户子弟的装腔作势,破落户子弟的自命风雅”的男人。

我喜欢踢足球的男人,不喜欢躺在绿茵场上赖着不肯起来,看人家黄牌、红牌笑话的男人。

我喜欢能和我在一起玩得心跳、玩得认真的男人,不喜欢玩物丧志的男人。

我喜欢能成为我伴侣的男人,不喜欢仅作为生活伴侣的男人。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3】

我的爱好有许多,都是在同学之间产生的,这不,最近时兴抓子,当然我也便热衷于它了。

说到抓子,一听便是女孩子玩的游戏,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在我们班上,都是男生们玩抓子,够厉害吧。小伙伴们写完作业,三五成群,找一个人少的空地。当然,选地也是有讲究的,要光滑一点的,不然,抓些“一把抓”“切菜”等项目时便不好去拉。选好了地,大伙便有的跪,有的坐,有的盘坐,千资百态。一切准备完毕,就开始抓了起来。

瞧,那五个玲珑圆滑的石子放在手中那么舒服,滑溜溜的,它们便是这里的主角,大家各个用它抓出精彩,抓出刺激。那石子看似普通,但它却在一双双小手中如此应手,捏,拉,扔三效合一,抓的潇洒漂亮,也不管它干净不干净,全神贯注地看着石子时而腾空跃起,时而下落,一抓下去,灰尘随着飞扬起来。赢时欢呼,输时懊恼。不过没关系,擦擦鼻涕,重新再来,还有机会……

抓子给了我无限的乐趣,自我觉得抓子也使我变得双手灵活,两眼机灵。更有益的是,它也包含了益智性的趣味,如“考试”时,每出一道考题,都要抓耳挠腮地想一下步骤顺序才能去抓。每当一个个子从手中滑过,那感觉真是有种说不出的快乐。

这便是我的喜好,我认为抓子并不是不好,只要处理好学习与玩乐的时间,真是乐趣无穷!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4】

马超然

在我所居住的地方,有一条路叫做京华路。京华,固来是对京城的美称,所以这样从容若定的名字用在这么一条平凡无奇的道路上是不合时宜的,但是每当我走上这条路,都会恍然觉得又回到了那年的北京之旅中。

我仿佛还能够看到北京冬天的太阳斜斜地悬垂在东南方,日光温淡,穹苍万里无云,天色湛蓝,如同一层蓝色琉璃,光滑清透,吹弹可破。车道宽阔平坦,房屋均为坐北朝南,整座城市格局方方正正,符合京城应有的磅礴气势。一路缓步前行,途经一些胡同口,我能窥视到北京人朴素的生活,聆听到北京人热情的叫卖,感受到北京人真挚的自豪。

只身一人漫步,临近前门大街,全聚德老店近在咫尺,青砖绿瓦,雕梁画栋,纯朴凝重,俨然是老北京的旧时风情。我在店中坐下,只点了一壶茉莉花茶,倒在瓷杯中微微泛黄,如同茉莉花白色花瓣环抱着一簇花蕊的配合般,相得益彰,温柔暖人。扑鼻而来的清香让不懂品茗的人都不禁放慢动作细细体味花茶独到的滋味,就像是北京独有的气质,能叫所有对它知之甚少的人,都不忍只作匆匆的过客。

暖胃过后,我原本瑟缩成一团的身体渐渐舒展开来。我背起行囊,再次踏上旅程。横穿空阔的天安门广场,走过雕琢精美的汉白玉金水桥,我频频驻足,细细品咂着弥散在空气中的历史味道。许多满脸尽是欣喜与好奇的外国人,突兀地走在人海中,他们是否真的能够切身体会到,一座城市经过千年沉淀后,所表现出的安之若素和随遇而安。

游玩一日,看尽北京古朴的建筑,看尽京城人陶然自得的生活,我却仍兴致不减。晚间,乘坐公交车前往王府井。窗外灯火璀璨,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仿佛粼粼河水般光彩闪耀。

之后我在王府井书店买书。结账时,营业员用塑料绳娴熟地将书本捆扎牢固,这一举动令我惊诧,原来这样的做法在北京仍保留着,在上海已全然不见这种简朴实用的技法。之所以会如此,恐怕也是因了北京浮华下真实的淳朴和智慧。北京的不同寻常,就在于它的那一抹藏于繁华之下的乡土气息。

突然想起之前听过一首汪峰的歌曲,歌名便是《北京北京》,里面有一段歌词至今记忆犹新:

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

我希望人们把我埋在这里

在这儿我能感觉到我的存在

在这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

我在这里欢笑

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活着

北京北京

只有置身于此,才能体昧到汪峰热爱北京的原因,才能明白那么多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为何会执著地漂泊在北京。这个城市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值得无数人在此实现自我价值。这样一个政治文化中心,连空气中都似乎弥散着一种叫做“包容”的气息。这种气息,能够包容一切文化差异。每个爱上这里的人,都不想再离开。林语堂也曾说:“几乎所有到过北京的人都会渐渐喜欢上它,它的难以抵御的魅力恰如其难以理解和描绘的奥妙。”

每一个人都在寻找一座精神与之契合的城市,每个人对城市的情感与记忆,都有他不可替代的特殊部分。有的时候,那是他本人的性格、气质和生活方式打下的印记。我不禁莞尔,心绪平静,虽然自己早已迷恋上城市的阜盛,喜欢上令月华星辉黯然失色的繁华灿烂,但只有北京昌盛安康的景象才能让我产生真切的存在感和亲切感,因为它是古老与现代的完美结合。

我不曾对任何一个城市这样迷恋过。北京太多的特质都正中我下怀,它褪尽浮华后的单纯,它难掩的气势,它的.人文氛围,它的繁华和它的海纳百川都发挥到了极致,无法复制.无法超越。

告诉你,我很爱北京,北京是我的理想国,是承载了我毕生梦想的地方。我坚信我的一生将与北京休戚相关。现在,我多么想在一个槐树开花的季节,再次到达北京,靠在皇城根下唱起汪峰的歌。

“北京一日游”,倘若要你给游人推荐几处景点,你会想到哪些?北京的老胡同、全聚德老店、天安门、王府井……作者也理所当然地想到了这些。作为一篇游记式的散文,作者首先很清晰地给出了这几处具有象征意义的北京景物。但是文章的独到之处在于,作者不单单是给我们呈现出了北京的游览轮廓,而是用细腻的文字引领我们深入到了一种北京所独有的文化氛围当中。那是一份非常私人化的视角,它可以是不懂品茗的人却能咂摸出北京的暖人清香;它还可以是天安门广场上突兀的外国人无法体会到的千年历史沉淀的况味;它还可以是王府井书店中营业员用塑料绳捆书的娴熟技法……这些才是北京独有的韵味:熟悉温暖、古老厚重。文章的另一个亮点在于高度。作者在文末不但用政治文化中心来概括北京,而且还将自己与北京的缘分上升到了气质契合的地步。足见作者对北京的深深的喜爱之情。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5】

在这小学六年中,我读过了无数篇的文章。其中令我最难忘的是《匆匆》这一篇文章。

《匆匆》这篇文章围绕“匆匆”二字,形象的描述了时间的匆匆。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感慨。

是的,正如文章所说,我们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的,匆匆地流去。我马上步入中学的殿堂,在小学里我度过了20xx多个日子。在这些日子里,读书的时候,日子从朗朗的读书声过去;写字的时候,日子从笔尖上划过;玩耍的时候,日子从游戏中度过。这些时间一点不比别人少,一点不比别人多。是公平的。我们只有把握时间,充分利用上课的时间以及课下时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不让时间从我们的身边溜走,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无限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一定不要虚度光阴。要使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勃勃生机、焕发出新的光彩。而且,千万不要有什么事情明天再干,明天再说的想法。我们的人生短暂,能有几个明天?昨天已然过去,明天还未到来,我们能把握的只有今天。只有现在。如果是又是明天干,那么时间就会慢慢的离你远去。一去不复返,到最后追悔莫及的将是自己。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让我们品读匆匆,珍惜时间的重要......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6】

我喜欢雪征文500字

雪,特别招孩子们的喜爱。每当下雪的时候,总会有许多孩子在院子里玩雪。

冬天刚来没几天,就下了一场雪。我本来以为,这场雪很迟很迟才来,但是,这场雪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雪。过了一会儿,雪就停了。

又过了一会儿,太阳公公出来了。太阳公公洒下一阵温暖,地上的雪被这温暖的阳光融化了。一些孩子还没有玩够,他们的心里肯定会想:这场雪下的时间太短了,连堆一个小雪人都不行。

我本来以为,雪不会再下了。但是,过了不久,第二场雪又开始下了。早晨刚起床,我发现外面很亮。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拉开窗帘一看,外面下雪了。

我赶紧起床,吃完饭后,爸爸送我去上学。又过了一会儿,我到学校了。第一节课上课时,我过一会儿就看一下窗外,看一看外面还下不下雪。下课后,我刚出门厅,就看见了几个男生在堆雪人。我赶忙跑过去看。上课了,同学们都飞奔回了教室,边跑还边恋恋不舍地看着雪地。

下午,爸爸送我去学校。在路上因为堵车还差点迟到。第一节课下课后,雪仍然没有停。我看到几个男生在打雪仗,一个男生把雪球扔给了另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又把雪球扔给另一个男生。我并有加入打雪仗队伍,不过,我看得很开心。

雪是神奇的小仙子,它把快乐和开心带给了孩子们。

啊!我喜欢雪,雪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7】

她,戴一副眼镜,微胖的体型。不高的个子里透露着大智慧,特别是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课堂上的她最美,人们都说认真、专注的人最美丽,我想她就是这样。她总是能够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用她那张嘴巴将我们带入属于她的化学世界︰微皱的眉头,不停走动的双脚,就连手也不安静,一直在胸前挥舞着,模拟各种物质的样子。他把每一种我们难以理解的物质都通过形象通俗的比喻让我们理解,我永远记得Na2Co3这种盐,它虽然是盐,却有个俗名叫纯碱,她为了让我们把它与其它碱区分,就编了一个排比句:“纯碱不是碱,就好比水银不是银,浪花不是花。”这句话再配上她摇头晃脑的动作,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但她并不生气,反而似乎很享受这种乐趣,上她的课总是很轻松、快乐,没有其它课堂那么枯燥,她也没有那么古板,有时即使上一节课还昏昏欲睡,但下一趟上了她的课便马上活力充沛,像注入了一支强心剂,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的课堂。

课下她也与我们聊天畅谈,经常与我们讲她女儿的小故事,或者谈谈她从某种书上看到的什么内容,有时还专门拿一节课来与我们讲“学习的密码”,那些平时上课从不听讲的同学,也竖着耳朵,直起身子,坐起来,讲到有趣的部分,还会与老师调侃一两句,老师也开心地回答他。记得期中考后的一天放学,我们走出校门口,她坐在门前坡上的小石阶上,正抱着一本书专注地读着,我们悄悄地坐过去,发现她读的是七年级朗诵的《生律启蒙》。我说:“老师,您要给您女儿讲故事吗?”她注意到了我们,很坦然的说:“不啊,读懂这些东西,以后可以教她一些,其实也是培养自身的兴趣,有时候啊,你行走在文字之间,体会古人的那种闲适、旷达和那份古韵古香啊……”她闭上眼睛,一副梦想向往状,然后又说天黑了,赶我们快回家去,我们偷偷一笑,打扰了她看书的清闲。

她也会发火,比如在她布置的作业我们没有完成的时候。一看到空白的作业本,她的脸就立刻板下来,但她不发脾气,而是语重心长的教诲我们,再心高气傲的人在她面前都愧疚的低下了头。

这就是我们的化学老师,与其说是老师,我更觉得她像个知心大朋友。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8】

谁不喜欢玩啊?我们小朋友就更喜欢了,什么玩水枪、玩沙子、玩陶泥、玩捉迷藏……玩法真是种类繁多、五花八门啊!可是我喜欢的却是玩水彩笔。

这种玩法来源于我一次作业后的惊喜发现。那一天,我做完作业后,拿起水彩笔画了起来。我想:人们为什么要按红、橙、黄、绿、青、蓝、紫这种顺序来排颜色呢?我把一种颜色分别与另外六种颜色分混合,观察所得的结果与何种颜色相近。我不停地试验着。最后,我发现当我把红和黄混和的时候,竟然变成了红和黄中间的橙色;橙和绿混和变成了黄色;黄和青混和变成了绿色;绿和蓝混和变成了青色……原来每连续排列的三个颜色中,两旁的颜色混和起来就变成了中间的颜色。我高兴地把我的发现象竹筒倒豆子一样告诉了爸爸妈妈还有我许多的朋友。

从此,我只要有时间就喜欢玩水彩笔调色,它让我学到了红、橙、黄、绿、青、蓝、紫的排序规律,我喜欢这样玩。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9】

书,知识的象征,书,精神的食粮,书,童年的玩伴,因为你我的生活充满书香。

我最喜欢的无疑是我的第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那是老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也是庆祝我全部热情去读的一本书,我喜欢它,喜欢它的色彩,喜欢它当中的主人公的坚强毅力。

海伦凯勒,是在美国出生的一个不幸的女孩儿,刚出生就是一位聋哑人,渐渐失去了她美丽的声音,面对一个比我们还小,就看不见光明,听不见声音,也不能发出声音的孩子,谁能料到就是这样的她,成为第一位考上清华的聋盲哑人呢?我欣赏她的意志她的坚强,我也羡慕她的导师——莎莉文。刚开始的海伦不相信生活会重现光明,她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直到她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她教她绘画,写字,发音,她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家庭教师!是她的出现让海伦重新感觉到生命的美好,让海伦重新认识亲情一直都在她的周围,从未离开过。也因为有莎莉文老师的出现,让海伦重拾信心,她努力练习口型,学习发音,坚持就是胜利吧,最终她成功战胜了命运,经过一次“逆天改命”之后,她提出更大胆的决定——要报考清华大学,这时莎莉文老师已经年近高龄,视力也越来越不佳,做了多次手术后,她放弃了治疗,陪海伦一同考清华,这样伟大的老师,也是海伦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吧!读到最后,我合上书,静静的想,细细的品,生活中的我与书中不受命运摆布的海伦像吗?不像。这是我不经大脑思虑一下就跳出的一个答案,但又想了想,不像就让它成为像,我们就要学习她的那种毅力与意志,她的成功,她的导师,和她内心的求知,坚持,自信,这也是她成为美国意志力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原因。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教给我的东西,一本好书,一个益友。

正如苏轼所说:“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突破学习上重重阻难。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10】

鹰,是天之骄子,拥有坚韧不拔的品质与搏击长空勇气。我喜欢雄鹰的品质与勇气,它激发我前进的持续动力。

还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气,我们一家子来到了海拔一千多米的神仙居,远远望去,山地被乳白色的浓雾包围着,若隐若现,一条石阶蜿蜒而上,消失在云雾的尽头。我望着高高耸立在云雾之中的山峰,摆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率先开始登山。一路上,两旁的树木青翠欲滴,溪流清澈见底,远处从山顶倾泻而下的瀑布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真有 “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来到了半山腰的观景平台,我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望见一旁的告示牌上写着此处距离山顶还有600多米。我刚才的“牛犊”气势全没了,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早知道这么累,刚才还是选择乘缆车了。”我正想开口说原路返回时,爸爸笑着对我说:“你不会是还没登顶就想要下山了吧!若真是这样,那你跟你的偶像——鹰比起来可就差远了!”

爸爸的話,一下子激起了我的`斗志,我红着脸说:“才没有呢!”说罢,我又开始登山了,爸爸、妈妈紧随其后。尽管山路越来越陡,有的石阶落差甚至超过了一米,我咬咬牙,拄着登山杖,慢慢爬上去,此刻有一股力量在鼓舞着我,支持着我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不断前进,每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又能看到不同的风景。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的眼前豁然开朗了,我们到达了神仙居的顶峰。此时浓雾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站在观景平台的边缘,缕缕薄雾犹如给神仙居披上了一层薄纱,在微风的吹拂和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美丽动人!我不禁感慨万千:雄鹰只有抛下恐惧,才能在天空翱翔;人也是如此,只有坚韧不拔,才能谱写辉煌的一页!

品读雄鹰,让你坚韧不拔;品读雄鹰,让你充满勇气;品读雄鹰,让你领悟生命的真谛!我喜欢读雄鹰!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11】

我拜访过中国许多城市,与这些城市比较,我觉得西安更有意思,我对西安也更有兴趣。为什么呢?

首先是陕西师范大学是个好大学。我在这里除了能提高中文水平以外,还能了解中国文化;同时,这个学校还为我们留学生提供了一个严格学习汉语的环境。这里的校园也特别漂亮。我觉得,陕师大的新校区更多地代表着当代和未来的中国发展,老校区更多地代表了中国的.历史。因此,我特别喜欢陕师大能够同时体现中国的历史和未来。

其次是西安的食物。跟别的中国城市相比,西安的食物非常独特。我尝过许多西安特色的小吃,如肉夹馍、秦镇凉皮等等。我发现西安人的口味很特别,我花了很多时间才适应

西安的口味,于是发现西安人的口味是我最爱的口味!

再次,我最喜欢西安人的性格。在西安,如果你迷路的话,会有人为你提供帮助;如果你想打篮球,西安的人会问你是否想加入他们队伍;如果你想练习说汉语的话,西安的人总是为你提供方便。因此,我要说西安人是中国最友好、最和蔼、最乐于助人的中国人。

我喜欢的人作文【篇12】

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数不胜数。这些好文章能够医治人们的愚钝,洗净人们的灵魂,开导人的思维,使读者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意味深长的一些好文章,更能引发读者来自心灵的感触和共鸣。人因阅读而进步。好的文章,是精神粮食中最“可口”,的美国作家莫顿·亨特的一篇《走一步,再走一步》,是我饥饿时最可口的“饭菜”。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一篇记事文,虽然这篇文章语言平白,但仍耐人寻味。就选材而言,这种“以小见大”的写作方式绝对是少有的。文中有一段话我很喜欢:“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的回头看,自己所走的路是多么漫长。”实际上讲,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开头,正所谓“万事开头难”。做好了开头,然后再坚持下去,就可以把一件事做好,做成了。记得上学期复习的时候,面对落下了两三个单元的英语课程,面对那一百多个要背的生单词,我已经生无可恋了。这时我想起了那段话,于是我开始慢慢的摸索,不慌不忙的用心记每一个单词,只一个上午,我就背了30多个单词,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次的英语考试,我取得了好成绩。

所以说,面对困难,我们不应该畏惧。不要因为觉得事情难办而撒手不干,如果你尝试一下就会发现,那其实比你想象中要容易得多。那就不必在乎前方挡路的庞大之“纸老虎”,不要想着脚下的漫漫长路。首先迈出一步,然后,再慢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自豪地回头看。自己所走的路是多么漫长。

所以说,远行时,不要在乎前方路程漫长,先迈第一步;登山时,不要在乎山顶高不可及,先迈第一步;那就走一步,再走一步!

在以后的日子里,当我遇到困难或者麻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这篇文章,总会想起这篇文章中的那段话。它激励我直面困难,直面挫折,从这篇《走一步,再走一步》中,我体会到了细小一步的重要性,明白了一个道理——走一步,再走一步,你就能走过漫长的路。

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数不胜数。但能和自己产生思想共鸣,使自己真正受益的文章少之又少。此篇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亦是我最喜欢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