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语录网

放管服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3-02

放管服工作总结集锦。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1

紧紧围绕”筒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调整后行政许可事项和重新编制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操作流程等,做到到宣传到位,公开到位,切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将办理的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积极推行延时、预约、代办、上门等多种服务形式,尽量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将由相关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检验检测程序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对于不需要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由各部门授权的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办结。对梳理出的事项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加载,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各项业务办理效率。

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指定专人,指导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业务,推进办证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于不同审批事项权限分布不同,为便于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统一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为“并联审批”受理机关,即就地受理后让信息“跑路”,通过行政部门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现“一窗交件、一窗领件”。

目前,XX区卫计局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今年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404件,受理3418件,同意率99.59%;截至12月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251条。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2

一、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省、地区要求,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均通过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审批。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并将投资项目审批职责进一步集中到专职的审批科室,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由于办事企业对网上办事流程不熟悉,相关业务人员手把手指导办事企业申请业务账号、指导其按流程开展项目并联申报。

二是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各部门不断完善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涉及事项的基本信息、扩展资料、申报资料、办理环节、审批流程等,完成了证照系统维护和电子印章申请。通过xx政务服务网开相关业务的办理,部分业务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不见面办事。

三是加强服务推进项目快审快批。对于社会投资项目推进即时办理,企业申报的相应事项,相关部门均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和办事流程(包括网办流程),企业完善要件报送后,即时完成办理;对需上级审批的事项,各部门能够积极协调地区部门大力支持,快速审核,快速报批。

二、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压缩企业登记时间。持续推进企业“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双告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环节、整合登记材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时间,由国家总局要求的15天,缩短到5天。同时X市积极探索无需前置审批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注册模式。

二是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分阶段优化服务,实现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工程建设项目已实现多部门并联审批。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含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制订了相关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在民爆物品、易制爆、烟花爆竹销售运输许可证审批业务方面,实现了企业和群众“不跑腿”办理服务。

三是优化办电流程,方便企业用电。推行“互联网+办电服务”,提供客户电话、掌上电力APP手机端报装等方式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开展220V、380V客户报装表前零投资模式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方便企业用电。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

四是支持民营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能源、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交通PPP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交通基础条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教文体项目,不断增加社会事业领域的社会资本投资,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是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证明材料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证明材料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省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三项目录清单进行公开,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开展专项检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除保留协会会费外,取消全部非服务性收费。

六是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减税方面。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出台的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小微全业标准高值衔接。政策覆盖所有扩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三是健全监督检査,及时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效果,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减税数据,按日报送减税降費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落实增值税改革政策,突出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政策落地,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助力农业春耕生产。特别是对自2017年1月1日起涉及取消、免征和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重点审查。年审中对涉及民生的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等收费及涉及企业负担的收费项目进行了重点审验,坚决杜绝国家和省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取、应调整的收费标准仍未调整、越权批费收取、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变更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我县各收费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文号再次进行明确,并录入国家市场价格监管系统。

七是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八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实体市场执法、加强电子商务执法,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知识产权申请;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渠道,并主动联系农商银行为一家商标权利人办理商标质押贷款,并成功获得银行授信贷款,体现我市无形资产的有形价值。

九是积极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地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截至10月中旬,X市全年录入相关信息1024条。目前X市正在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议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审管分离体制,变“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将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行政审批局,实现“一个公章管到底”,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实现申请人只要到一个窗口提交材料,审批局后台合并审查,符合条件的加盖一枚“政务审批专用章”即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有效推进放管结合,最大程度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打造审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服务环境。畅通外来投资服务渠道,将招商引资作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政策信息研究,做好产业分析、项目谋划,对照周围县市找出X的特点,发挥比较优势,组建强有力的招商团队,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积极跟办,主动服务,做好引商、安商、亲商、帮商、活商、富商工作。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3

9月13日,我县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副县长赵兴灿主持并就我县改革工作进行汇报,市督查组副组长陈开宏,督查组成员李毅、唐山听取了汇报,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了本次会议。

“放管服”是指既要简政放权,又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赵兴灿指出,为做好“放管服”工作,我县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一是领导重视,合力推进“放管服”工作;二是齐抓共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包括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三是多措并举,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四是稳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赵兴灿强调,虽然我县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省、市各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二是审批项目承接不到位;三是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因此,下一步,我县将通过持续减权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审批效率等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工作。

听取我县情况汇报后,陈开宏指出,通过领导重视、创新做法,我县的改革工作的确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要树立“放管服”改革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要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的相关工作。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4

为切实提高市建设局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政府系统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并对照市政府作风纪律整顿方案对全局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局以处室和部门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我局存在的问题召开了讨论会,进行深刻剖析,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了整改任务。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部署及时开展

接到《市政办公厅关于政府系统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系统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传达学习,对全局作风纪律整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允殿魁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耀峰,纪检组长苗建平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组干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设局作风纪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局办公室、监察室、组干处、机关党委参加的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全局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巡查和督导。通过学习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按照局作风纪律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到“真查、细查、真改”,确保活动开展不走过场,整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深刻剖析,认真查找存在问题

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方案要求,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周一例会汇报等形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主要问题表现在:

经过自查自纠,查摆出我局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开展学习教育整顿的重要认识不足,查找自自的问题没有触及思想,只把学习当作任务来完成。

二是干部开展作风纪律整顿重形式、轻效果,不够重视单位和自身存在和问题。

三是干部纪律意识尚待增强,表现思想迟钝、精力分散、工作懒散,工作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工作无激情。

四是工作主动性欠缺,大多数工作人员能够按照领导安排积极推进工作,但是缺乏对开拓性,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是干部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满足一般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能做到事争一流,敢为人先;做事情只做表面,催一催动一动,不崔不动。

六是业务知识不够钻研,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其精髓和要领。认真学习和贯彻中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严于律已,增强宗旨观念。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于律已,爱岗敬业,认真遵守省、市委《约法八章》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为目标,强化时间观念,遵时守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认真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大局意识。 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强化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全力做好涉企涉民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4、严肃纪律,规范执行机关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对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各项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提高综合素质,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机关。首先,注重思想的教育引导,利用各种时机,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引导他们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知识结构、理论水平,真正打造成学习型机关。其次,提高服务意识,要树立人民群众的事无小事,为百姓办事就是最好的服务的观点,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6、培养干部职工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做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5

今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等一系列审批便民化工作,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开展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事项梳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要求,督促窗口单位落实事项进驻与授权。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3月份我局联合区委编办发函到各进驻单位,开展事项进驻、行政审批股进驻窗口工作情况调查。针对部门提交的事项名称等办事指南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不一致问题,组织人手进行核对,要求存在问题的部门重新提交,做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目前区政务服务大厅23个进驻窗口单位共进驻事项329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70项,公共服务事项59项)。

(二)督促职能部门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联合区府办、区委编办颁发正式文件,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职能调整,重新上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截至7月份我区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调整基本完成,有34个职能部门按要求调整职能并上报了共312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三)开展国家监管事项梳理与录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办电子政务办“互联网+监管”系统近期重点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政数函[2019]189号)文件精神。 6月下旬,区政数局召开“国家监管事项系统录入培训班”,牵头组织区38个职能部门开展“国家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事项梳理与录入工作,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7月中旬,我区共完成668项监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以及其他类权力事项)的梳理与系统录入工作,完成率100%。监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顺利完成,形成了我区监管事项库,我区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投诉举报、知识库等相关监管数据资源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成立区标准化梳理工作专项小组,指定专人统筹梳理工作。7月份召开标准化专项工作培训班,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严格督促区40个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7类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类权力事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纳入与信息补全工作,旧事项系统不再使用。目前,除了个别待省统筹事项,我区全部完成依申请事项共1498项的纳入与补全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系统操作不熟悉,个别单位对各项涉及到的工作重视不够,进度较慢,在推进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配合力度不足,标准化工作进度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各部门加大配合力度、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定期召开

培训,学习兄弟单位先进做法。建议法制部门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事项梳理、清单编制及系统研发,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

二是开展镇村事项梳理与录入系统,将审批便民化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以及在线应用,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实际业务,并通过实际应用倒逼部门不断完善事项标准,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6

近年来,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和服务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将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局,对中介服务事项、零售点布局、准运证办理要求等进行清理,实现行政审批“能放则放”“能清则清”“能快则快”。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方面全面实施“先照后证”,简化申请材料,通过工商部门“双告知”网络平台及时认领接收有关审批登记信息,流程更便利、服务更主动。

三是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清单上网”,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畅通政务服务网和省局外网,有效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增强了办事透明度,真正实现权力法定化、程序公开化、责任制度化、监督广泛化。

四是加强专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持续完善APCD精准监管,强化随机抽查监管,大力建设信用监管机制,探索社会公众参与式监管,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五是不断改进专卖管理服务。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工作,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明显缩短、手续更加简便、服务更加到位,实现了“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7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及《行政审批局关于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函》文件精神,我县按照《州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州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现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业务办理和办事指南,推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标准化规范,优化县级高频事项申请、审查、决定、支付、送达等流程,全面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深入全县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业务工作,收集各乡镇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清理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2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为下一步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建成“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严格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安排专人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全面实现100%网上可申请。并对本县、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进行精准统计,共统计事项3741项,其中“一次办”3058项,比例达81.7%“网上办”3741项,比例达100%。

(三)全面推进“只进一扇门”。按照“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办理”的原则,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系列部署要求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上半年,我县已完成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两个综合窗口的设立,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了六个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下半年将进驻窗口部门按照商事类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社会民生类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划分,新增两个综合办事窗口,目前正在加快分类综合窗口改造工作,逐步完善分类事项清理,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目标任务。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8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与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贴市委全会提出的战略指导思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双创”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商登记便利化为抓手,围绕提速增效,积极履行登记职能,“放管服”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25373户,新增注册资本1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5%和70%。具体而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结合营改增企业换照,加快一照一码换照和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我市全部80余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可实施一照一码的换照,超过半数的分局具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一码的核准权,17个分局可以发放有限公司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8月底,无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43万份,超过了在业企业的60%。二是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今年2月15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23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无锡市的两个目录。与省目录相比,对省前置目录进行了合并,合并为53项;结合法律修改和无锡实际,将无锡市的后置目录调整为172项。此外对无锡市的“双告知”进行了明确。一方面,通过营业执照照面提示、窗口提醒、网站公告、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另一方面,通过无锡市行权网,将工商部门的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许可部门,方便许可部门认领。今年1-8月,无锡市各级已累计核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近1.2万余份。三是不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今年6月7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24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们对允许住用商的行业放宽至13个,并允许直接登记。对负面清单进行了拓展,增加了网吧、培训等行业。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便于管理部门对投诉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住宅,人防工程,车库和小区配套用房用于住所登记进行了明确。对住所信息申报制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允许申报的范围,设计了申报的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登记住用商企业514户,一照多址87家,一址多照2000余家,并在23个集中办公场所实行信息申报,登记企业上百家。四是试点探索简易注销改革。7月8日,我局出台了《无锡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中试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和清算公告,合并了注销决议和清算报告,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8月份,市工商局窗口完成了首批3家企业的简易注销。五是加快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逐步推出名称和企业设立的网上登记,不断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试点步伐。今年1-8月,无锡共计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66份,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万余份,完成不含行政区划的国家级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86件。

(二)聚力提升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5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努力探索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通过政务网站、电视报纸、户外广告屏、举办企业年报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引导帮助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优化流程,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企业自主申报率;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工作,从4月份开展每月通报各县(区)工商局年报进度,为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截止6月30日,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83.4%,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要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实施信用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负责做好登记企业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通过抽查或根据投诉举报,一旦查实企业有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入尽入,并对外公示。截止201X年9月底,仍有65535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596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年报标注为异常;因住所失联列入的1119户;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的57户;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累计达12万条(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62号文件,推动建立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代拟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该代拟稿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等5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8月31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89号文件形式公布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13日,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我局草拟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就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做出了具体规定,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为平台上线应用做好准备。根据市政府要求,9月19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线运行。

二、瞄准目标,攻坚克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双创”效能

对于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无锡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双创”战略。紧跟国家及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一是加快延伸三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二是加快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主体责任,在住所、经营范围、简易注销等改革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简易注销、名称登记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和推进,扩大覆盖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外网查询,提升名称登记的效率。四是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助贷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广告产业“一园一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广告产业对接驰著名商标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基础、先进技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自主品牌,年内完成申报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240件,认定市知名商标480件。

(二)大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要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作用,在落实《无锡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上走在前、做表率;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贯彻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政府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积极会同各级政务办做好服务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共同推进,争取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在全市上线应用。二是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后续工作。要做好企业年报分析报告,结合区域、行业等特点,按照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年报数据的研判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正确资料。要稳妥推进2013和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帐,为清理吊照工作做好准备。三是组织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组织部署落实好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检查到位、数据录入及时,提高检查有效性。要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点建立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机制。四是要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按照省工商局与省税务局的联合发文要求,组织开展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享,明确清理对象,依法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分析应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江苏工商系统黑名单”管理应用,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信息实现共享交换,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我市企业诚信建设。下半年要全面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软件、数据比对软件的上线使用,完善“主体+”监督数据库,形成“市场主体全息图”,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9

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为目标,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调整、划转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安排专人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积极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便民服务审批局沟通协调,共划转出退役军人安置类和防灾减灾救灾类相关职能12项。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将现有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项其他类事项划转至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窗口”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模式。

(二)精简一些事项审批环节

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为民办事的环境,减少和化解基层矛盾,认真清理规范民生领域证明材料,减少不合理证明。我局减少了婚姻登记各类证明2项(单身证明、单位证明);在办理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以及办理程序等,切实方便办事群众。

(三)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

为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社区治理,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志愿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降低登记准入门槛,报上级民政部部门备案即可。

(四)优化行业协会商会营商环境

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坚持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民主自治管理,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商贸、旅游、文化、体育、餐饮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现已完成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已经脱钩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放管服”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方面。村民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不到位,缺乏一定的政策宣传。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虽然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已建好,可是由于我市面积较大,人口分布零散,服务设施的没有得到有效使用。三是在激励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方面还存在方法不多、措施不够、成效不明显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二)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创新

加强对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三)牵头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为全市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团建工作引领,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以及注册指导与咨询、能力建设培训等服务,培育社会组织健康、持续、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工作总结 篇10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简政放权事项,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依法行政,严格政策执行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工作重点的通知》(恩府办函﹝20xx﹞39号)文件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建设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我局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

三、加强监管,权责分明

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行政执法股室要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

四、集中办理,优化服务

(一)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窗口对外服务。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事项整体进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对外服务。

(二)行政审批权能充分授予行政审批科及窗口。我局专门成立独立的行政审批科,常驻中心办公,选派2名同志进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力推动了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三)窗口工作逐步规范。一是为规范我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为,对办事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和办结时限,同时,建立了业务科室与窗口之间的信息通报和沟通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在制订内部工作制度前,由行政审批分管领导带队,到中心管理办、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有力推进了进驻工作的开展,在进驻后,行政审批科印制了《办事指南》等资料。

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明确责任分工。在推进行权运行平台的每个环节中设置了专人操作,给各行权有关人员分别设定了账号并分配相应的权限,并设置了专门管理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网络平台维护,落实专人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录入。

(二)建立健全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的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建立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督查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和《电子监察平台管理制度》等运行机制。

(三)配置硬件齐全。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类型,将行权平台系统连通至每个需要使用的行权科室,并按要求配备了扫描仪、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确保行权平台正常运行。

(四)加强动态巡查和监督检查。我局共录入行政权力事项共612项,其中,处罚567项;强制8项;征收8项;检察6项;奖励7;其他权利16项。局纪检监察室坚持每周一次对行权运行平台情况进行检查和每周二次对系统中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案件进行监督巡查,督促各行权科室及时、准确录入,严禁事后补录、集中录入和体外循环等不良现象的产生。我局进入智慧政务平台系统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20xx年截止现在,受理12件,办结12件。

六、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

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权力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