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发表时间:2025-05-03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精华13篇)。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1
一、目的
毕业实习是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习使所学的理论融于临床实践以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而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
1、医院成立护理教研组,按各院校教学大纲要求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实习轮转表,组织并实施实习护士的岗前培训,定期下临床了解护生的实习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并与各院校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
2、护理部每季度召开临床带教老师座谈会,听取临床老师对带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带教方法,分享带教经验。
3、审批学生请假事宜等。
4、各科实习结束前夕,由科室兼职带教老师对每个学生进行政治、 业务考核和全面鉴定,记载在鉴定表上。实习完毕,由护理部给予总鉴定,记载在实习鉴定表上,并盖上实习医院公章寄回学校。
三、学生职责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服从科室管理,每天提前半小时参加病房晨间护理,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离岗、脱岗或自行调换科室。
2、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齐,服装整洁,穿软底鞋,头发不过肩或戴发套。
3、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对各种医疗文件的保密,不随意向外透露病人的病史、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其他情况。
4、积极参加护理部及各科室组织的小讲课及有关教学活动。
5、爱护医院财产,如有损坏,按医院的规定赔偿。
6、实习护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须由实习护士本人办理请假手续。
7、认真填写各科实习小结。出科时请带教老师评定,兼职带教或护士长签字,未写个人小结者,科室不予评定。
四、带教老师职责
1、学生进入科室后兼职带教老师介绍病区基本情况,如病区人员结构、环境、收治病种及相关制度等。
2、熟悉教学大纲,制订教学目标。将实施的教学目标告诉学生,征求意见,请学生参与。
3、指导学生应用护理程序应用能力,内、外科出科考核完成护理程序应用能力考核,具体按实习安排表在相应科室进行考核。要求学生能针对病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护理诊断,找出护理问题,进行身心整体护理。
4、学生出科考核,理论试卷由带教组长负责并记录好成绩。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2
1、公司首先会将进行1-3个月综合能力的考核,考核是以轮岗的形式:
2、协助销售经理做好电话来访工作,在销售人员缺席时及时转告客户信息,妥善处理;
3、协助销售经理做好部门内务、各种内部会议的记录等工作。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3
1、实习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袖口要扎紧,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等。
2、工作台和台钳上不得放置杂物。
3、开车前要检查每一个操作手柄的位置是否正确;工作台周围有没有障碍物;检查油眼,加注润滑油。
4、装夹工件、变速、测量必须停车进行。
5、人不得站在刀架往复的方向,防止工件、平口钳冲下和滑枕往复行程中伤人。
6、完工后,先切断电源,再清理机床和整理刀具、工具、量具等。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4
为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及规定。
二、学院在选择学生实习基础时,应慎重考虑实习基地合作的可能行,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企业。同时,对学生实习期间的食宿等实习环境做出相应的评估。
三、在学生实习前,各系部应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进行至少4课时的实习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学院各系部应制定具体的符合专业特点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用以保证学生在实习中的安全。
五、每位学生在实习前应购买相应的保险,费用由学生自负。
六、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在学生实习离校前一周,应到班主任处报名,由班主任汇总报到各系部统一安排实习。
七、学生实习前必须与学院签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实习承诺书》,对于不签订者,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实习,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对于自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自择实习申请表》,学生家长、班主任、系的意见必须齐全、同时必须与学院签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实习承诺书》。
九、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接收函》由所在系统一办理存档。自择实习单位的学生,自实习开始之日起20日内必须将《接收函》交到班主任处,逾期不交者,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实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起设备损害事故。
3、学生在实习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允许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发生。不得擅自离岗、窜刚,应遵守劳动纪律。有事、有病要像学院班主任及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未请假而擅自终止实习的,将按照实习成绩不合格处理。实习期间要尊师重友,搞好团结,避免与实习单位人员发生冲突。如产生矛盾,即使向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反映,由教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协调解决。
4、学生实习期间应自尊自爱,穿着得体,行为端庄、饮食卫生、不酗酒、不打架、不破坏公共财物。严禁进入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
十一、反复操作练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达到实习要求。实习期间要吃苦耐劳,勤奋主动,仔细认真。
十二、认真完成《实习日志》,实习结束时向学院提交《实习日志》。
十三、实习学生在实习中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如违反本制度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本人负责,其他情况视情节给予必要处罚。
十四、此规定适用于学院教学中校外实习及毕业实习。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5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计划并达到预定质量要求;负责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到顶岗实习单位或通过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系等,指导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根据系制定的分专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标准,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总结。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主要由本系或学生联系。个人联系实习顶岗单位需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经所在系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
第九条: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生应完成本专业主要生产技术岗位的顶岗实习。应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一般应于每年顶岗实习前完成本系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方案,经教学办、学工办审核后实施。还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善包含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书的实践手册,经所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后于顶岗实习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各系应协助顶岗企业加强顶岗实习学生指导。实习期间由企业安排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与学院专业教师一起共同指导、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实习人数较多时可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指导;分散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巡回检查、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指导,巡回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并应做好指导活动内容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作好工作记录,顶岗实习结束时应以企业为主对学生工作技能和实绩进行考核,并按《学生毕业顶岗实践成绩考核表》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需征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记。
第四章学生成绩考核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学生顶岗实习技术工作总结内容、格式等要求由我系根据专业特点规定。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顶岗实习技术总结与顶岗实习记录、考核表和有关佐证材料交指导教师。
第十六条: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应交纳的有关材料: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定材料或聘用意见等;实习过程中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及其实习单位的鉴定证明;实习过程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及其实习单位提供的证明;实习过程中获取的实习(或就业)单位奖励证明材料。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6
一、总则:
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从课堂理论学习到临床实践阶段,通过毕业实习巩固基本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临床基本护理技能,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其专业性质及业务范围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临床实习还肩负着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医风医德的重任,关系到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二十一世纪的高级护理人材的'任务,现根据本院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1、护理部一名副主任负责实习生的临床管理工作,各病区护士长根据医学院或护校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结合本医院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各临床科室设带教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带教工作,临床带教老师必须由护师以上人员担任。
3、实习生实习期间工作、生活由学校及医院护理部负责管理。
三、对带教老师的要求:
1、各科带教老师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好护生的实习,在带教中以各种形式,结合医院特点,带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护生能运用所学知识指导临床实践,尽快掌握临床基本工作和实践操作,努力培养护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各阶段教学目标,定期组织考核。
2、组织护生参加各种专题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学术活动。
3、实习结束前,各科对护生基础护理、基本技术操作、专科护理以及基础理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习表现对护生的思想政治、服务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及时填写护生实习手册,由护士长把关、审查、签名。
四、对护生的要求:
1、本院护生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方可从事护理活动。
2、认真学习,履行《医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端正学习工作态度,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培养良好的护士素质,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对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对同学团结友爱,共同进步;对自已严格要求、自强不息。
4、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无特殊情况,不可请事假。请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需经带教老师、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同意。不得口头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事后补假。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应补实习。
5、尊重带教老师,刻苦学习,严防差错。对有关医疗保密范围的事情,不得外传,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及检查结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告诉病人或家属。
6、树立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病人病情变化。
7、护生须参加护理部及科室安排的小讲课、教学查房,观看教学录象等教学活动。
8、实习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组,实习组长全面负责全组工作,及时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和同学对医院对医院的意见、要求,传达、落实学校和医院对学生的有关要求和工作任务,做好同学的生活管理、物资财务工作、实习费用报销和考勤记录工作。
9、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爱惜各种医疗器材和药品,损坏医疗器材设备,应及时报告老师及护士长进行处理。
10、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填写实习手册的有关内容。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7
毕业实习(含教育实习)是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必要环节,也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为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目的。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树立学以致用的创业、敬业和服务社会的职业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 实习类型。教学实习的类型有认识实习(社会调查)、生产(生产、劳动)实习、毕业实习等。
认识实习:学生认识并了解党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等有关单位的一般情况,验证已学的理论知识、巩固和提高已学的部分专业知识,并为进一步学好专业知识做准备。
生产实习:学生通过接触生产或经营、管理实际,比较深入地了解生产工艺过程和生产、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课打好基础。
毕业实习(含教育实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党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等有关单位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掌握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经验,进一步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第三条 实习组织形式。根据专业性质、专业特点、实习要求,采用集中定点为主、分散自主或其它相应方式为辅的形式,有组织地开展毕业实习工作。
第四条 实习时间安排。严格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安排实习教学。
认识实习(社会调查)、生产(生产、劳动)实习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或结合理论教学同时进行。
毕业实习(含教育实习)集中统一安排在本科第八学期(专科第六学期)进行。
第五条 实习场所。集中定点组织实习的,实习单位以实习基地为主;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的,实习单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实习场所应具备的条件:与专业基本对口,实习单位的条件满足实习教学的要求;生产、经营、管理正常,就地就近,师生食宿方便;相对稳定,比较重视学生实习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教务处职责。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专业实习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具体职责为:
1.制定学校实习总体规划、管理制度;
2.审批各专业的实习方案和实施细则;
3.检查、监督、评估实习工作实施情况;
4.开展实习工作校级总结交流及评奖评优工作;
5对全校实习基地的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
6.参与处理与实习有关的各种重大事件。
第七条 系职责。根据学校制度和系各专业实际情况,负责实习的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职责为:
1.制定和实施《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及实习管理细则。
《实习教学大纲》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任务和要求;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实习的纪律与注意事项等。
《实习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与要求、形式和内容、时间与场所、组织领导、指导教师、经费预算等。
2.联系安排实习场所。可在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单位中选择安排。
3.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或具有一定指导经验的管理人员担任。
集中组织的实习,一般按1:20的师生比例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分散自主的实习,应配备教师负责有关实习联系、检查、考核及处理有关问题等工作。
4.受理审批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的申请。学生自愿分散自主实习的,系审查批准学生本人提交的申请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接收函》,并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获准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名单须报送教务处备案。
5.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专项培训和安全教育,开展实习检查、调研,处理实习中发生的问题。
6.组织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总结交流,进行系级表彰;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第八条 指导教师职责。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指导实习任务。具体职责为:
1.做好实习前的调查研究和业务准备,熟悉实习学生的专业和思想、表现,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与业务,拟定实习进度计划及其他必须的准备工作。
2.实习期间,会同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人员对学生加强全程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3.注意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教育,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系领导及学校。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有权暂停其实习,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系领导,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4.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为学生排忧解难。
5.实习结束后,及时撰写上交实习工作总结,做好实习考核和总结工作。
6.指导实习期间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系和学校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擅自离岗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章 实习要求
第九条 分散自主实习的申请。自愿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本人应向系提交《申请书》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接收函》,经系审批同意并与系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方可实习。
第十条 实习基本任务。实习学生应完成《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规定的任务。
师范类学生教育实习时间为12周,基本任务为:(1)教学工作实习:听课30节,编写详细教案12篇,试讲12次,授课12节,批改作业24次(全批全改);
(2)班主任工作实习:独立组织主题班会2次,组织出黑板报(墙报)4期(次),组织课外活动1次,家访4人次;(3)社会实践:针对实习学校或当地教育现状,撰写3000字以上教育调查报告1篇;(4)撰写1000字以上教育实习小结1篇。
非师范类学生毕业实习的基本任务为:(1)根据实习工作进程每周填写一次《实习周记》,主要内容为实习内容、收获体会、不足之处、改进设想等;(2)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一篇。
第十一条 纪律要求。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因病或其他原因确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报告,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予毕业;重修可在暑假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除完成《实习大纲》、《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外,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积极参加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章 成绩考核
第十三条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
实习成绩的评定应呈正态分布,各专业实习成绩优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学生完成《实习大纲》、《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经考查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
第十四条 实习成绩评定程序。(1)指导老师及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生的表现和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2)系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双方评分建议进行综合评议,评定出学生的最终实习成绩。
第五章 总结表彰
第十五条 实习结束后,系应组织开展总结交流活动,表彰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老师和实习生。
第十六条 学校评选优秀指导教师控制在15%之内,评选优秀实习生控制在10%之内。学校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实习经费由财务处按照学校制定的经费标准划拨,各系负责管理,专款专用,使用办法按照财务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学时折算系数予以核算,住宿、路费等按财务规定执行。带队指导教师未能全面完成实习指导任务者,应扣减教学工作量,并按学校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三明学院师范类学生教育实习暂行规定(修订)》(明学院教[20xx]141号)、《三明学院学生(职业类)专业实习工作暂行规定(修定)》(明学院教[20xx]10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专科学生的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8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随时注意病人心理、生理及病情变化,关心病人。
二、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三、病房实习,每个学生应分管3~5张床以上;新病人入院后,应立即进行询问病史和查体,并于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书写;对危重病人立即书写病历,认真填写医疗记录,开出医嘱,并主动交教师修改。
四、实习医师应主动书写医疗文件并记录有关资料;各种检查申请单、会诊记录、转院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各种医嘱、抢救记录、死亡记录、术前术后小结、阶段小结。所有文字必须工整、准确、无涂改。经教师修改后的医疗文件应重新誊写。
五、积极参加科室会诊、疑难、死亡病例及医疗事故的病案讨论。如属自己所管病人,应充分作好准备,详细掌握病情,积极发言。请他科会诊时,应主动汇报病情,陪同会诊医师诊视,详细作好记录。
六、学生应提前15分钟上班,巡视好所管病人,在上级医师查房时,主动答问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七、经常巡视病房,对危重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即使报告病情变化并做记录。
八、参加急诊、节假日夜班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九、实习医师应主动搞好科室、诊室的清洁卫生,并积极参加其他义务劳动。
十、严防医疗事故发生,如因粗枝大叶,工作不负责,造成医疗事故或不良影响,要严肃处理。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9
全科医生进行基层社区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使实习计划执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供各教研科室参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1、基层社区实习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社区实习是培养全科医生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重要内容。
2、基层社区实习通过基层实践,为培养具有服务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础医学人才,发展全科医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基层实习的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4、培养学生崇高的医德医风,对病人高度负责,踏实严谨的科学作风。要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搜集信息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通过基层实习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居民,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了解医疗卫生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与此相关的国情、省情、民情,能适应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
(二)实习要求
1、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
2、实习生必须尊重带教教师,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3、实习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和居民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习生应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5、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二附院科教处处理。
6、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准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8、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慢病管理等)。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应提10分钟上班,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0、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1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实习管理
1、进入本社区实习的学生,若有违反纪律和损坏公物者,采取批评并上报二附院科教处。
2、实习生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病员和老师的监督。
3、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各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下社区活动,学生都得参加。
5、实习同学在医院进行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循各项医疗操作常规和医疗安全的原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处理病人的时候,不得擅作主张,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实习同学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都要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三、实习考勤、纪律和处分
(一)考勤
实习生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由带教教师考勤,教学干事不定期抽查实习生出勤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请假与销假
1、事假
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需请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课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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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以内的请假须由带教老师批准,连续三天以内的请假须由中心教学干事批准,超过三天须持由二附院科教处同意盖章的请假条向中心教学干事请假备案,并将假条复印件交与中心教学干事备存。
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并到科教处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续假。不销假、不办续假手续,超期部分,按旷课论处,若超过一周,则须补该科实习。
2、病假
凭医院病情证明。
3、节假日
实习生无节假日,根据带教老师排班情况休息。但是必须服从科室安排和工作需要,同学之间不准互相顶班。
4、特殊请假
参加各种考试和复习等特殊情况,按二附院科教处规定执行。
(三)违规处理
实习生不服从管理,培训期间旷工累计达7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将向二附院科教处上报,取消在本培训单位的培训资格。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10
实习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学生的职业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过实习不仅可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强化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在社会、企业的实习,可以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整体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质),缩短就业后的适应期,使学生尽早投入工作状态,更好的就业。为充分发挥实习的教育功能,确保学生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包管)实习安全,特制订此规定。
(一)准备工作
1. 学校贯彻"以服务(办事)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职教观念,重视和加强对实习生实习工作的引导和管理(办理)。
2. 学生在实习前,应接受(承受)学校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的职业指导,公关意识、企业文化、企业制度等教育。
3. 实习就业办根据(按照)不同专业的实习要求,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带队老师。
4. 学生参加实习应具备的条件:
①学生必须(必需)修完在校应修的各门课程,且身体健康(安康),没有不适应医院(病院)工作者方可参加实习。
②积极参加各种技能考试,争取取得更多的职业技能证书。
③实习学生要具有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视单位具体要求而定)。
④实习生必须(必需)交清三年学费,并配合送实习老师交清实习所需其他费用。
5. 有下例情况之一者不能(不克不及)由学校公派实习或按期进入实习:
①两科以上不及格,或有处分者,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校不予公派。
②班主任鉴定不合格,操行评定成绩在中等以下又有处分者,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校不予公派。
③未完清三年学费、或未交清实习所需其他费用的学生不能(不克不及)参加实习。
(二)实习纪律
1. 前往实习单位途中,必须(必需)服从带队老师的安排和指挥。
2.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必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3. 必须(必需)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专学生行为规范(标准)》及实习单位员工管理(办理)制度,在校外均不得抽烟、喝酒、谈恋爱(爱情)。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做损坏学校名誉的事。
4. 在实习岗位,必须(必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5. 学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工作。在岗位上,要虚心向有经验(经历)的老师请教,刻苦钻研技能,不断(不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6. 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原实习单位。如有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离开,必须(必需)经学校、家长、单位三方签字同意后方(前方)可返回。如生病,首先根据(按照)实习单位规定就医;不能(不克不及)坚持实习的,需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病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实习单位与学校联系,学校同意后方(前方)可返回。否则(不然),所致后果概由学生自负。
7. 实习期满,学生应认真完成各种实习医疗文件,完善各科室小结和总结,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8. 处分规定。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按校纪校规或学籍管理(办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1)未经学校实习就业办批准擅自变动实习单位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3)严重违反实习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4)与社会上不良人员勾结违法乱纪的。
(5)给学校、他人、实习单位声誉、财产造成损害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
学生按规定实习结束(完毕)后,根据(按照)实习分数高低(凹凸)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实习就业办、班主任及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实习进行(停止)考核和评语鉴定,成绩评定应根据(按照)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质量和考核成绩来综合评定,并以此作为毕业就业推荐(保举)的重要依据,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1. 优秀:实习积极主动、好学,实习任务完成好,实习态度认真,实习单位反映良好,有较强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
2. 良好:实习期间表现(表示)良好,能较好的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小结和报告,达到(到达)实习计划(方案)要求,掌握了一定(必然)的生产技能,实习单位反映较好。
3. 中:实习期间表现(表示)一般,基本(根本)达到(到达)实习计划(方案)的要求,能够完成实习小结和报告,但质量一般,技能水平一般,实习单位反映一般。
4. 差:实习期间表现(表示)差,有较严重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办理)的行为,未能达到(到达)实习计划(方案)的要求,技能水平差。
其中可给予在岗位上表现(表示)突出、用人单位给予表彰(表扬)的学生进行(停止)操行加分,每一个用人单位颁发(颁布)的证书或表彰(表扬)函,可加1分。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11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记过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记过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记过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大过两次处理。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12
1。实习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安排,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实习任务。
2。各类学校安排实习须事前联系,与医院有教学或签有实习基地协议的学校的学生予优先考虑,保证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无协议的实习任务,视医院的具体情况,经磋商后适当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学校介绍信复印件);个别、临时的实习任务一般不予接受。
3。科教科派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工作。实习生来院后,应详细给其介绍医院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安排好住宿、就膳等事宜,并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确定轮转实习计划,并通知有关科室。
4。科教科要经常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5。科教科要加强科室实习带教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6。各科室的实习带教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安排,各科室要积极承担本科室课程的讲课、讲座、示教、见习等教学任务。
7。科室要安排合适人选承担临床教学和实习带教任务,毕业后工作两年以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带教实习生。要根据教学、实习大纲要求,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对带教人员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带教质量差的'要及时更换。
8。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在医院的工作负责。实习生书写的医疗文件包括病例、处方、诊断报告、诊断证明、特殊检查申请单等必须经带教人签字。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9。实习生在医院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习、生活安排。尊重老师,虚心学习,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应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
10。实习生必须在带教人员带领下诊治病人。凡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暂停实习、终止实习、交由选派方处分以及诉诸法律等处理。
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总结 篇13
为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预防和及时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偶发事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顶岗实习管理
1、在学校二级管理体制下,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部门为学生处和专业部,学生处是管理职能部门,专业部是管理实施部门。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部门在相关事件的处理中予以协助。
2、顶岗实习班级的班主任是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⑴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做好教育工作,明确提出顶岗实习注意事项(参照本办法),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习学生联系册》。968ok.cOm
⑵在实习单位建立本班学生自主管理组织,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遇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⑶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档案(实习单位、工种、联系电话、父母亲联系电话及住址等)。
⑷因学生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之一,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单位。所有学生的顶岗实习安排均需由招生就业处会同专业部共同完成。
⑸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和班主任等以个人行为调换单位。如因故需要调换单位,应由专业部提出申请,由招生就业处和专业部联合妥善安排好二次实习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变更《实习学生联系册》。
⑹若学生发生劳务纠纷、普遍性思想(或情绪)问题、意外事故等,应在第一时间逐级(首先是专业部主任)汇报。
3、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专业部主任(含德育副主任)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⑴在学生顶岗实习前指导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明确提出顶岗实习注意事项。
⑵及时了解本专业部顶岗实习学生思想动态,遇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⑶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本专业部学生顶岗实习档案(实习单位、工种、联系电话、父母亲联系电话及住址等)。
⑷及时收集各班学生单位变更信息,做好学生单位变更记录(含联系电话),并定期向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通报(电子文档)。
⑸负责协调接待学生家长、用人单位来人来访。
⑹负责协调处理学习顶岗实习期间偶发事件。
⑺负责组织对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的回访工作。
⑻在来人接待、处理偶发事件时,负责与校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4、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其它部门应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⑴与用人单位发生联系时,招生就业处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⑵发生偶发事件时,学生处、保卫处应给予积极配合,有效处置,有必要时保卫处要做好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
⑶其它部门和教职员工,也应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偶发事件处理流程
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如遇偶发事件,按以下流程操作:
1、接报人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专业部主任汇报。
2、专业部主任(含德育副主任)与班主任商量出事件处理的初步方案,在第一时间向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通报,向分管校长汇报,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如事态比较严重,由学生处主任牵头,经校长室批准后组成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组,对偶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专业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校长室派出相关校长坐镇指挥。
4、如遇紧急伤害事故,接报人应在逐级汇报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将受伤人送往医院救治,杜绝因不作为而引起的严重后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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