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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作总结九篇

发表时间:2023-12-01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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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1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截止20xx年11月底,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件,作出不予受理案件3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件,现已结案5件,1件审理中止,1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实际涉及金额193880.8元,其中为劳动者追偿工伤待遇金额167961.4元,为劳动者补缴养老保险金25919元。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

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25起,来访人员3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8起,涉及职工12人,工伤投诉7起,涉及职工10人,其他投诉案件10起,涉及职工14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截止20xx年11月底,新签、补签劳动合同271份,解除劳动合同132份。

20xx年劳动仲裁工作谋划

(一)搞好劳动争议实务培训,组织企业劳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人事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高依法用工意识,最大程度地发挥仲裁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受案和处理力度,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切实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县、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三级网络为基础,推动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构筑劳动关系协调平台,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制;

(四))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改进办案方式、强化责任意识、创新工作体制。加强仲裁中心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着手,不断借鉴学习经验,提高劳动仲裁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以“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为原则,深入创建劳动争议“阳光仲裁”品牌。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信访工作原则,从规范化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建立信访维稳长效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劳动合同意识。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意识,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违约行为,为劳动合同制的运行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上半年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相关目标要求,以提升办案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三个方面为切入点,以目标任务为主线,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20xx年上半年调解仲裁工作总结

《xx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实务指南》等劳动人事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法律文书及表格,健全完善仲裁庭纪律、仲裁员工作职责、仲裁员回避制度等规章制度,增强了调解员、仲裁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推动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量及效能

认真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加强案件分类处理,调裁衔接、裁审衔接,简化办案程序,促进调解仲裁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受理案件后,分析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性质,着力寻找双方达成调解的结合点。办案人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拟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调解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划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对属于受案范围的仲裁申请,尽量先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再依法仲裁,极大地提高了办案速度和结案率。今年以来,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件,结案率100%,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20xx年下半年调解仲裁工作计划

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进一步以加强调解仲裁组织建设、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3

一、工作情况汇报

从20____年5月进入仲裁委,我跟着陈老师负责受理兼办案工作。从5月份至今,跟着师傅接待、受理、送达案件150件。办案方面也是和师傅一起,跟着参与办理了件,其中20____年完整的案件,从立案开始完整的学习的案件15件。

二、办案仲裁员情况

(一)从5月份至今,接触的仲裁员共24个,总体评价和陈老师的评价一致。

三、不足之处

(一)开庭时有些作为边裁的仲裁员大部分时间不在状态,不关心庭审活动,没有充分发挥仲裁庭的作用。

(三)受理文书送达时部分被申请人签收,部分未签收,仅对未签收的当事人进行公告,尔后组庭、开庭等文书之前已签收的当事人不收的情形如何处理?如何完善?

四、个人建议

(一)继续做好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本市各媒体上的仲裁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向报刊杂志投稿宣传仲裁制度,在各类报纸上发表宣传仲裁机构和仲裁制度的文章多篇。通过典型案例介绍、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扩大仲裁机构的知名度。借助各类大型活动,积极组织对外宣传。参加“3〃15”大型咨询活动和商品房展示交易大会等,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解答法律知识。

(二)建立异地仲裁委兄弟关系。加强与异地仲裁委联系,做好重要案件异地仲裁文书送达、仲裁保全等方面的协助工作。

(三)将视为送达编入仲裁规则。合同中约定“按该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按该地址送达即为有效送达方式。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4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争议仲裁科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预定的各项任务。我股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秉公办理。

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2件为履行工伤事故认定时前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2件为养老保险金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1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为劳动者职工死亡善后费60000元,有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热情接待劳动信访者,做好劳动保障政策服务员

遵循“专人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各司其责。

20xx年,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9起,来访人员9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17起,涉及职工53人,工伤投诉13起,涉及职工26人,其他投诉案件9起,涉及职工17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同时,加强三方机制建设,调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工作。 20xx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479份,解除劳动合同332份。

四、积极完成信息反馈工作

20xx年,共向市局报表20份,工作总结1篇,县级报表60份,信息12篇。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5

半年来,在局党委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劳动保障工作政策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仲裁向标准化建设、向规范化开展的工作方法,团结一心,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业绩

(一)劳动监察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局对照市局工作目标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为引导区内各用工单位合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25日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区内各用人单位、尤其是用工量大的各企业的监督力度。

2、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市场等部门,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在3月15日的全省专项行动日,还专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再次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核查、宣传。完成了全区3个职业中介机构和10个用工量较大企业的检查、审核工作。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加强了对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各工业园区企业依法用工的监督管理。

3、开展了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参保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此次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0余户,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不当之处,也为企业负责人在依法用工方面上了一堂“普法课”。

4、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制定限期办结制度等方式,对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了“及时调查处理、件件有回复”。上半年,我局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2件,结案42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等待遇22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保稳定”工作。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了鑫旺金属公司员工集体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为事件的成功处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劳动仲裁工作规范有序,步入正轨。在劳动仲裁院的基础上,我局劳动仲裁工作由弱到强,并力争创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劳动仲裁工作也规范有序地发展。

1、加强了仲裁院的队伍建设和仲裁文化建设。20xx年12月份,仲裁院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了2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并且,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为适应不断涌现的新的劳资纠纷,仲裁院还针对典型案件实行全体仲裁员评议制,在评议中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上半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件,立案19件,结案8件,参与市局受理的案件审理1件。

2、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和“仲裁大练兵、素质大提高、作风大转变”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强化了调解仲裁队伍、会议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工作,确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形成了周会议制度,使仲裁调解工作开展“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步骤、事后有总结”。

3、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上半年,仲裁院制作了一批体现仲裁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主题的标语,并对照市局《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完善了各开庭注意事项,公开了工作人员信息等,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仲裁院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及其它关于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开展仲裁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坚持“以程序的公正保证实体裁决的公正”。历年以来经过仲裁院办理的仲裁裁决案件,没有出现被法院撤消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监察工作中,法律关系的不明导致部份案件的处理于法无据。由于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不强,而部份用工主体都是自然人,双方关系在本质上属于个人雇佣关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投诉时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

2、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尤其是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赔付实施办法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导致仲裁业务中经常出现于法无据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劳动政策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用工方负责人与劳动者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

2、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完善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3、按照《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仲裁院的软、硬件建设,争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优质服务窗口。

4、加强与市局及其它兄弟县市区仲裁院的学习交流,吸取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切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进程。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6

XXXX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人力资原和社会保障局为适应劳动人事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使仲裁机构成为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窗口,圆满完成上级工作部署,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识到位,强化学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机构,扎实开展工作

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仲裁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宜调则调、宜裁则裁、侧重调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现有专职仲裁员X人,兼职仲裁员XX人,均已取得省厅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二是健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县局在人、财、物各方面支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五是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

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XX。X%。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三、强化基础,推进基层调解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健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预防纠纷加强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立足**实际,积极筹划,在原来规模以上企业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新建单位、中小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已建立的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X个,调解员XXXX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个,调解员XXX人。XXXX年基层调解组织共预防化解纠纷XX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工会、劳资等管理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高中以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7

成都市青白江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参会的同志们:

我谨代表青白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2006年以来,在市人社局、市仲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仲裁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打造仲裁全新形象

2006年之前,我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区劳动保障局内设的行政科室,初期仅有工作人员2名,既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又承担了劳动行政的部分管理职能,影响了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2009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进程相关规定,经区委九届59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我区于2月16日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区劳动保障局下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同时,区劳动保障局积极向区编制部门协调,明确了机构编制,并配备人员和设施,标志着我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010年11月随着我区机构改革,整合了原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职能,成立了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整合了原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将原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更名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仲裁院设有立案调解庭和仲裁庭,机构编制为12名,现有在职人员8名,切实充实了办案队伍。

二、加强硬件设施投入,打造实体化仲裁机构

我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6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的安排部署,于“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投入资金完成了仲裁庭、调解庭实体化建设和硬件设施的添置。

为建设设施一流、庄重实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室,青白江区先后投入十多万元,配置了各种办公设施。庭审室借鉴了现化司法庭审室布局,划分了庭审区、旁听区、证人席和监控室,安装了全方位电子监控系统、电脑网络和电子显示系统,能够对仲裁庭审进行实时监控并录制影像资料;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在需要时,能够实现对外公开庭审相关情况。同时设置了调解庭场所,配置了美观大方的调解桌,用于当事双方在仲裁员主持下开展庭外调解。为确保仲裁办公信息化建设,我局统一购置了工作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满足仲裁院日常办公需要。我区仲裁工作呈现有人办案、有钱办案、环境一流、设施齐备的良好局面,办案质量得到有力保障。

三、加强仲裁制度建设,打造规范化工作流程。

2006年以来,伴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区仲裁院制订并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责》、《立案调解庭职责》、《仲裁庭职责》、《仲裁员工作职责》、《书记员工作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流程》、《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须知》等制度,以此规范工作流程。

此外仲裁院在显著位置设置了便民服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各一个,将工作职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指南、仲裁须知、工作流程、监督电话等上墙向社会公示,及时公告一周的庭审安排,进一步方便了仲裁当事人。

四、加强目标管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我区不断加强仲裁案件办结情况督查和目标任务对照管理。在案件数量急速增涨的情况下实现了较高的结案率。2007年以前平均每年处理案件不到50件,办案量不能适应仲裁案件增加的需求。由于受劳动仲裁实行免费政策和金融危机裁员等因素影响,我区劳动争议案件量快速增长。2009年我区成立仲裁院后,随着仲裁独立办案职能的划分和软硬件的投入,在办案质量和办案数量上得到大幅提高。据统计,我区2006年~2011年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43件,48件,197件,423件,527件,403件。当期实际结案率均超过95%,超过市局下达的95%的目标任务,受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好评。

五、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大调解格局

我区按照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一体化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基层组织建设,现有各类调解组织243个,兼职调解员997人,已初见成效。

一是在全区11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区人社局对乡镇(街道)统一授牌并进行了工作安排,提供业务指导。及时化解劳动纠纷,构建社会化“大调解”格局。

二是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建立村乡两级劳动保障调解组织。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将劳动保障基层调解工作同步下放到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制定了《劳动保障站工作职责》,明确了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具有初步调解本辖区劳动保障问题来信来访的工作职能,并负责本区域内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区劳动保障局对村、社区、乡镇(街道)各级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全面培训,切实加强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起到了较好的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建立企业内部调解组织。指导区内规模企业成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劳动争议调解小组,依法调解公司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加强与区工会部门配合,指导区内企业成立并完善工会组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逐步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机制;加强宣传,做好劳动法律法规普及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同志们上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的结果。回顾几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是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处理难度增大,我区仲裁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客观变化的需要。

二是劳动争议案件信访化,特别是一些集体争议案件不通过仲裁和诉讼,直接上访市委、市政府的信访部门,甚至以过激方式上访成为现阶段一个特点。

三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仲裁的时效延长、受案范围扩大、调解仲裁程序的优化,尤其是仲裁不收费等使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增加,办案人员、办案场地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是法律法规层面还存在一些不细致地方。有的企业为了减轻用工成本,采取多种的用工形式,以达到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比如劳务派遣作为一个新的用工形式现在越来越普遍,而《劳动合同法》对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规定不够细致,给仲裁办案适用法律造成困难。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维权的路会比其他劳动者走得更艰辛。

五是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作用有限。劳动者对其信任度不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愿意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而是越过调解环节直接申请仲裁;即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如果对一方不履行还得通过劳动仲裁,延长了维权的时间。由于对达成的协议缺乏救助手段,劳动者也不会选择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自己提供帮助。

以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前进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完全达到广大人民的期望。今后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能,切实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调整劳动人事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的调节器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功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力器功能,推动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新发展,进一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

一、继续深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改善办案条件

随着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招商引资的急速增长,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企业,用工量的增长势必造成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急剧攀升。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要继续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抓住劳动人事机构改革的契机,进一步整合资源,在人、财、物各方面,加大投入,为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强化保障。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有效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庭外调解率,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尽快维权,从根本上化解目前案多庭缺,案件审理仓促的状况,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继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力度

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等部门大力推进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包括企业调解、基层调解及区域性调解、社会调解的工作网络,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村(社区)和企业内部延伸,切实抓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力争将50%左右小额、简单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在企业、乡镇及社区。要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和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区仲裁院要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使其尽快掌握调解工作的一般程序、技巧和现行有关的政策法规,逐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强化劳资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三、继续加大仲裁办案力度,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不断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和程序,规范仲裁文书填写格式和送达程序,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文件执行文书送达和签收。有效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庭外调解率,实现调解案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60%以上。加强仲裁办案标准化建设,做好劳动仲裁与人民法院诉松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能。要落实重大复杂案件合议制度,建立裁决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认真执行仲裁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正卷、副卷的要求将案件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完善案卷查阅制度,并逐步将仲裁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建设全省劳动合同标准化示范区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的创建和四川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的创建,配合局相关科室作好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同时区仲裁院将利用目前《社会保险法》集中宣传契机,继续开展企业内部宣传工作,深入区内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人力资源趋势,向企业和劳动者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出发展经济的合理化建议,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五、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队伍总体素质。

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化、规范化的仲裁员队伍。要强化仲裁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入门培训、提高培训、庭审观摩、学术交流、典型案例集体讨论、重点案例分析总结、复杂案件研究点评等形式充分调动仲裁人员学习热情,达到以案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切实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坚持开展仲裁行风建设,实现对仲裁员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外公布仲裁员的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从严要求仲裁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要强化仲裁员聘任管理,建立仲裁员名册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性的仲裁员考核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仲裁员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提高我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水平。

2012年4月21日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8

青岛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群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案件受理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 %;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

(二)案件审理工作

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 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1 起,调成率100%。

(三)仲裁宣传推行工作

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 “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xx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xx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四)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xx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20xx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制定并实施20x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 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七)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等情况。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九)政务工作和服务保障

搞好对外协调工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完成了20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起草《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考核工作意见》,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每月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计划;编纂6期《青岛仲裁工作简报》,上报2期《督查专报》;积极推行金宏网上办公,组织做好公文网上拟办审批流转传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报第一轮2名第一书记工作总结考核,协助第二轮第一书记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工作;完成财务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做好保密日常自查,无泄密事件发生;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走访慰问,通报工作情况,解释工资政策,定期组织查体;起草《关于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的意见》,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9楼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不断改善仲裁办案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较多;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青岛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青岛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落实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活动的方案》、《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做好向市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对接有关会议承办事宜,做好会务组织保障;我会牵头调研汇总全国各地法院对仲裁工作支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法制办。

(四)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五)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六)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筹备组织召开青岛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9

今年,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局党委、行政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紧紧把握“精细化管理、信息化平台、科学化考核、数字化成效”的工作主线,在融合中思进取,在压力中求突破,在收获中谋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首获20xx-2012年度XX市“文明单位”、市人保局“优质服务窗口”、XX区“志愿服务优秀项目”、XX区“工人先锋号”、XX区“20xx-2012年度‘五好’事业单位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被市人保局确定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今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候选单位。

(一)精管理、重实效,多管齐下化争议

1、按期结案任务圆满完成

1-10月,共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07件,结案6587件,已结案件中,裁决2793件、调撤及其他方式结案3794件,调撤率57.60%,比去年同期上升3.59个百分点。为当事人挽回拖欠工资等经济损失愈5064万元。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9起,共计案件数1093件;涉及用人单位43家,劳动者825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达72%。

案件特点:

收案同比略降,群体性案件发案量减少。截至10月,仲裁案件收案总数较去年减少1073件,同比下降13.45%,但预期至年终仍将与去年基本持平或略低。其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福利待遇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争议降幅明显。造成下降的主因一是群体性争议案件呈下降态势,较去年同期减少28起;二是社保案件185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776件,降幅明显。

39起群体性劳动争议中,涉及劳动者825人,其中外劳力597人。上述群体性案件中半数以上由单位搬迁、股东变更、经营权转让等因素引发,劳动者利益性诉求增多,企业关停并转引发争议正成为群体性劳资矛盾的主要诱因。

制造业案发数居首,新设企业用工规范度低。已受理案件中,共涉及用人单位2386家,以国内合资居首,共1398家,涉及案件4042件,占总收案数58.5%,从行业类别来看,以制造业为最,共涉及683家,其次为批发和零售业共476家。

另从单位成立年限看,成立时间5年内的987家,占涉案单位总数的41.4%,6至10年的738家,占30.9%,10年以上的661家,占27.7%。争议发案集中在新设企业。

单位解除合同不规范,劳动者一方败诉率高。从案件请求看,涉及劳动报酬请求的案件数3305件,解除终止合同请求的2636件,社保请求的1850件,分别占总收案数的47.9%、38.2%、26.7%。除去社保案件单独立案影响,上述案件主要多由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发,其中又以企业解除的为主,为1431件,占该类型案件54.3%。

在劳动者诉单位案件中,共计以裁决方式处理6398项仲裁请求,其中劳动者全部败诉的占43.8%,部分胜诉占39.5%,全胜的仅占16.7%。全部败诉事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证据不足的占全部败诉事项的57%,主张事项法律适用错误的占5%,无法律依据或超过法定标准的占4%。

2、基层指导工作深入精准

案件下移工作成效明显。年中不间断对13个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设立的“1+13”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行收案工作指导。并通过在仲裁网络中公布案件信息提供基层选择调解。公开基层窗口联系方式,对每一位申请提交者予以引导调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提升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各窗口共代收申请书766份,就近申请仲裁的便捷效果日益显现。

案前调解工作成效显现。4月起调解受理庭设立一名专职案前调解人员,强化院内调解服务力度,当月调解案件数愈30件。该月经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后受理的案件为229件,环比增长近一倍,受此影响,调解率亦环比增长10%,先行调解工作成效逐月显现,我区综合调解率随之逐月提升,至9月达61%。

分庭建设、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员培训、带教齐头并进。自20xx年起,仲裁员常驻华漕、浦江、江川、虹桥分庭办案,今年下半年,另牵头增设梅陇分庭及调解庭,并为其内部装饰提供设计方案。在对街镇调解人员进行带教过程中,有针对性进行庭审技巧、文书撰写等指导,使分庭全面承担起妥善处置区域内发案的职能,案件办理数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分庭共计承办案件721件。

3、工作联动机制持续推进

(1)法院执行窗口。法院执行窗口是对接中心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法院派遣优秀工作人员在窗口常驻办公,面向当事人提供强制执行受理服务。执行窗口设立至今,共计受理执行申请1634件。

(2)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启用至今,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人员与仲裁院办案人员定期沟通案件审办情况,在综合分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由仲裁院、民一庭办案人员共同参与的`庭前调解、庭审观摩、案件讨论机制,为仲裁、法院提升案件审办口径的一致性架起桥梁。

(3)联席会议制度。共计召开裁审联席会议4次。通过例行座谈沟通,及时通报收、结案工作情况并分析当季案件办理特点,统一证据认定方法和原则、事实认定标准及依据,裁审理念深入交融,仲裁案件审办质量得以稳步提高。20xx年至今法院案件数量出现连续下降,重要原因之一即裁审对接促进了适法统一,提高了裁审处理结果的一致性,将部分矛盾纠纷提前化解。根据今年统计数据,在一中院20xx年审结的1216件案件中,我区为337件,被撤销案件仅为13件,较20xx年50余件大幅下降。

(4)案件研讨。继续深化法院与仲裁合作建立疑难案件裁审对接研讨机制。就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民事行为有效性认定、用人单位违纪解除合法性判断、经济补偿金数额确定等十余起案件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5)信息共享。邀请区法院及一中院法官来院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或给予最新政策法规的讲解共计3次;建立文书定期交流比对机制、裁审一致性网上分析制度,通过整体裁审比对、个案分析等多层面进行指标分析,一是减少或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的裁审不一致情况发生;二是将客观上的不同适法理念及时反馈至法院和市局仲裁处,为政策口径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建议。

部门联动特色鲜明,社会效果明显。一是与工商、法院、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沟通,探索构建工作联动机制。与区工商行政部门建立注销监控函告机制,遇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责任,仲裁即向工商部门发函提出注销监控的请求,工商部门接函后即对涉案企业进行注销监控,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仲裁院;仲裁牵头制定监察、仲裁、法院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办法,明确各方在同一劳资纠纷中的职责,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对因企业欠缴公积金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及时发现苗头,主动跨前一步与部门外单位取得沟通,磋商解决方案,并在由区府、基层镇(街道)、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决策会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出法律释明,为区领导就此类新问题引发的矛盾所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是建立跨省市仲裁机构异地协作机制。针对来沪从业人员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劳动关系确认难、劳动者在沪临时居住地易变、单位工商登记资料欠缺、社会保险异地缴纳、文书送达费时费力等情况逐渐成为影响仲裁办案效率不利因素的现状,仲裁院自八月起尝试与涉案居多的外省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跨省市异地协作新机制,旨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办工作效率。主动与湖北省XX市仲裁处联系,收到积极回应。双方商定,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仲裁业务协作关系,相互提供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便利,从而落实为民服务宗旨的。

(二)强专业、提素养,人文底蕴育品格

1、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完善

培训制度常态化。我院高度重视对员工思想政治、职业素养的培养,年初制定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使培训成为员工自我提升、自我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的一项重要手段。邀请市仲裁、法院、社保、医保、心理咨询等部门就工作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开设专题讲座8次,并通过院内交流等方式带动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丰盈和提高。年初开展的“感悟十八大、汇聚正能量”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系列讲座共计7场,通过邀请区法院、局政风办、局工会、组织人保科等部门专家领导开设专题讲座,观看诺贝尔文学奖视频、传达市局政风行风会议精神等,在开年即集中火力,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及业务能力。

考察调研收获丰。4月初组织业务骨干至XX市人社局及仲裁院进行工作调研,对其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中心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争议预防工作机制和便民举措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留下深刻印象。我院迅即就太仓经验展开研讨,并制定详细的改进计划,落实仲裁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措施。

2、仲裁人员管理针对性强

专职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按照市局仲裁处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仲裁业务培训。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专职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培训。在去年大部分人员通过国家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书换证考试的基础上,本年度内及时梳理因产假等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培训人员情况,上报市仲裁,落实培训发证工作。二是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的员工,侧重管理水平的提升。适时提供管理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其具备现代管理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从事业务办案工作的员工,则结合员工的成长阶段和业务水平,设计两套成长方案:一类是书记员晋升仲裁员的成长机制;一类是专家型仲裁员的培养机制。同时,仲裁院结合员工自身特点,定期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和从事业务办案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换,帮助员工确立最佳的职业定位。

兼职队伍管理。20xx年5月起市局组建由工会、律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人员组成的兼职仲裁员队伍充实到我区案件审办日常工作中,形成了市局选聘、区县使用的统一管理模式,为减轻办案压力提供了较大帮助。本年度至今,10余名兼职仲裁员在闵行仲裁院开展案件审办工作,共计办结案件213件,累计调解率63%。积极配合市局有关兼职仲裁员管理要求,为其提供如就餐等后勤保障,并配备专门的书记员辅助办案,实行案件质量全流程把控等服务,为其顺利高效办案提供了优质环境。针对近期结案压力,我院积极联系发动条线内各部门、区总工会以及企业联合会骨干力量参加市局组织的仲裁院资格证培训,充实兼职仲裁员队伍。

编制内外统筹。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仲裁辅助人员实行同一对待、统一管理的方针。在员工成长方面,将仲裁辅助人员一同归入年度培训范围,提高其综合素质;在关怀员工方面,工会福利、疗休养待遇一视同仁;在绩效考核方面,实行向制度外人员倾斜的方针,确保其收入待遇。通过各项措施,确保仲裁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稳定。

3、人文素养培育广搭平台

交大实习基地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建设,实习基地完成多个批次的实习生带教、联合辩论赛和模拟仲裁庭审工作,提升交大学生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院内仲裁员、书记员的自身带教水平和业务素养。由院内工作人员指导、交大学生实际操作的法律诊所,开办至今已接受百余人次的仲裁咨询。

本年度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共计为交大法科特班及法律本科班学生开设11次院文化建设及劳动法律实务讲座,并通过座谈形式实现双向交流,累计完成32名学生的仲裁岗位带教实践活动。法学硕士班部分学生在三季度开始,至我院进行为其三个半月的毕业实习。

《行之航(三)》编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稿第三期《行之航》,由干部职工提供幼年、少年、成年三个时期本人或亲朋好友照片的形式,为刊物文章进行配图,提升刊物纪念价值和趣味性,目前已进入最后定稿印刷阶段。

“仲裁员手记”投稿。《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与我院合作开设“仲裁员手记”栏目,我院发动干部职工勤动脑、多动笔,结合工作实践,将仲裁员在日常办案中的心得与案件进展的描述融入文章,在全市人保系统亦属首创。7月至10月已登载《劳动关系中的关联企业问题漫谈》、《我们心中的天平》、《突遇心理危机》、《离真相有多远》多篇手记,获各方高度评价。

(三)聚智慧、树品牌,为民服务开先河

1、完善服务细节,巩固“两创”丰硕成果

便民服务举措。一是按办事接待的模式对立案窗口、档案查询窗口重新装修,配置满意度测评机、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箱、接待人员铭牌,方便群众对服务质量的监督;二是建立公开电话专人接听制度,同时设置电话录音,由立案庭负责人对接听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三是在庭审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箱,放置简单药品、一次性雨衣、一次性口罩、针线等物品,定期更换补充;四是专门配置温水饮水桶,定时续水,以应百姓不时之需;五是设立院长、庭室长接待日及立案窗口值班长制度,确保窗口工作时间无间断提供服务,优质服务理念深入员工内心。

案件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面向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爱心券”,重大集体案件“绿色通道”等工作制度,有效为弱势群体维权开辟捷径;采取“休息日仲裁庭”、日常延时庭审、快速留置送达等各类举措促使案件快审快结。

2、大胆探索思考,创新为民服务举措

“社保分案三步联动,破解百姓维权难题”。面对大量社会保险争议,我院全国首创“社保分案处理三步联动”模式,为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创新提供宝贵借鉴。该模式在立案时为社保案件单独立案,确保社保裁决的有效性;审理中加强与社保中心沟通,建立社保核查工作机制;执行上与法院打通社保执行绿色通道,取得显著成效显著。法院执行庭与执行窗口积极配合社保生效文书的执行,为劳动者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填补了法律制度的空缺,至今共计执行社保案件4000余起,为当事人社保权益的落实提供司法保障。该模式得到人社部仲裁司高度评价,市局仲裁处对此进行专题调研,以期在全市推广。从模式中提炼的案例经过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从全市256件案例中筛选,经专家评审,解放日报及东方法治网公示,最终入选20xx年度XX市依法治理20个优秀候选案例。

自主开发仲裁申请自助系统。结合触摸、二代身份证及条码识别技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需通过屏幕点击就可轻松完成申请书的填写、案件受理及审办情况等服务。通过扫描收件回执单上的条形码,已申请案件的受理情况、审理进度、相关仲裁员的信息均能一目了然,节约了另行排队取号咨询的时间。该系统使长期以来仲裁窗口费时费力、反复修改申请书的情形得到改观,方便了服务对象,又将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从重复劳动中解脱,为窗口服务效能的提升创设了条件。我院配备专人对申请系统操作予以指导,目前170余人通过该系统顺利提交仲裁申请。

3、凝聚集体智慧,丰富仲裁品牌内涵

“闵行e仲裁”品牌推出。为落实局系统品牌创建工作要求,我院采撷“智慧闵行”城市建设关于“感知民生、互联信息、智能管理、共享共用”的政府管理理念之精髓,积聚人文仲裁蓬勃向上之力推出“闵行e仲裁”服务品牌,旨在致力于以公正廉洁的形象向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倾心化解地区劳资纠纷,精心铸就仲裁机构社会公信力,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贡献源源不竭的正能量。

“智慧闵行”互动平台。今年,我院积极开拓为民服务渠道,积极关注区内重大工程及实事项目,三季度与区科委“智慧闵行”项目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拟在东方有线及中国电信开发的两大电视信息互动平台进行仲裁相关信息加载,拓展便民服务渠道,提升仲裁工作群众知晓度。目前已梳理仲裁流程、庭审规则、基层调解组织公开信息等目录,并与科委沟通做好前期调研及资料准备工作。明年起还将就手机软件客户端信息加载事宜做进一步协商,扩大仲裁工作辐射面。

(四)为社会、爱公益,法宣职责善承担

1、广泛调动资源,形成法宣核心动力

拓展仲裁苑讲坛法律宣传服务广度和深度。通过鼓励院内资深仲裁员走出仲裁庭,分享其仲裁实践心得,拉进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距离,有效树立仲裁服务品牌,提升仲裁机构公信力。今年,与局五单式服务结合举办的基层现场讲座累计10场,参与企业千余家;参与录制闵行零距离访谈节目8次,在fm102.7频段播出,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随着讲坛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讲坛形式也在不断创新,10月中旬,借力司法局法宣部门推出了“闵行书香法治讲坛仲裁苑讲坛”联合公益讲座取得良好活动效果。

自编、自导、自拍“仲裁法宣微电影”。由院内干部职工自行构思剧本、参与摄制、目前完了第一期微电影“诚信就业”的所有场景的拍摄,已投入后期录音和剪辑。全片制成后,将投入精力进行推广和宣传,这也是我院紧跟信息时代步伐,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2、积极关注公益,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年初,我院前往结对共建的古美街道平吉二村居委会进行节前慰问活动,向生活困难家庭送上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

在元宵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定期探访中谊路养老院结对老人,送上自制的汤圆、馄饨及其他慰问品,与老人交流谈心,通过组织老人来院参观等一系列活动,培养职工良好的公德意识、向上的精神面貌。

通过近两年来的不断美化和创新,我院的员工加油站,图书室“积微阁”、健身房作为我院三大文化名片,已成为员工“爱院如家”的栖息地,设计、布置和管理均由员工包揽。图书室管理“三字经”,独具匠心,开创职工管理文化先河。

建立新进员工院长谈心制度、关心离退休及困难家庭职工,每季度组织庆祝集体生日,给予青年员工细致周到的关爱。

开展了覆盖全院的“节水节电”活动。在院内宣传栏及条线平台上发布“节能减排我有责、爱院如家在坚持!”倡议书,鼓励职工积极成为节能减排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院内宣传栏、花草的维护都由干部职工亲自动手,各庭室形成了独有的庭室文化,在紧张工作之余,起到调节身心,美化环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