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案模板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方案 篇1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住建系统城市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面。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落实《省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构建《县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将城市安全韧性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城市通讯、能源、给排水、交通、防洪和防疫等维持城市正常运营的生命线基础设施应对灾害的能力,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奠定基础,为城市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局城建股)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摸清现有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适度、功能是否完善、日常保养维修是否到位,推进城市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计划。(局城建股)
3.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收集公共网络信息中涉及城市管理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高发舆情类型、区域及特定时期舆情趋势。(局办公室)
4.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防洪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生命线、公共交通、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和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工程建设,设立独立的应急水源区,保障其灾时免受污染。(局城建股)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方面。
1.持续开展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数据库,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分类治理。对改变房屋原有的使用功能,重塑房屋建筑空间形态的房屋建筑,一律列入城市危险房屋排查对象。(县房管局)
2.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重检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项目该停则停、该罚则罚,督促限时整改,逐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局建管股)
3.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改扩建以及拆除项目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后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加固整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严肃查处“四无”违法建设行为和违规改建行为。(县房管局)
4.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货市场秩序的意见》,指导督促住房租赁企业编制房屋使用说明书,告知承租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方式,提示消防、用电、燃气等使用事项。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或者装修应取得产权人书面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县房管局)
5.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未按规定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未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电梯建设、运行使用安全。(县房管局)
6.完成对城区范围摸排整治对象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建档造册和系统录入。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整改整治阶段要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逐一执法、逐一排险、整治到位。(县房管局)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方面。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落实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县房管局)
(2)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采取修缮、加固、拆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房屋使用人应当合理、审慎使用房屋,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变形、白蚁危害、建筑幕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等险情的,立即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拆改结构或其他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开展既有房屋玻璃幕墙及外墙面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房管局)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设施设备、环境绿化、应急管理等物业管理事项,加强对物业合同约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以及消防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县房管局)968OK.COM
(4)落实《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未落实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县房管局)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和持证到岗履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安全责任书面承诺等制度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建立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在线监控、移动终端实时传输等辅助监管模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协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县质监站、局建管股)
(2)落实《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管理,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强化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程担保、评奖评优等环节应用。加强安全信用约束,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建筑市场环境。(局建管股)
(3)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监督机构人员结构比例和专业人员数量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典型案例等),提高监督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保障监督机构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同时保证购买社会服务以及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相关费用。(县质监站)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掌握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1)加强城市桥涵、道路的安全管理,按照《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通道的巡查、检测和维护。(局建管股)
(2)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逐步摸清城市地下管网“家底”,建立健全台账,编制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促进安全隐患精准防控。(局建管股)
2.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1)加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城镇地下管线数据建库导则》,对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成果梳理、质量自查与查漏补缺。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同共享平台。(局建管股)
(2)结合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加快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最新建设信息,实现动态更新、实时监控,计划2022年形成地下基础设施“一张图”,且不断动态修正,逐步具备安全隐患预判预警能力,为日常维护养护、事故发生后迅速妥善处置提供保障。(局建管股)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1.执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标准,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1)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供气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调度指挥有力有序,应急处置科学有效。(局市政股)
(2)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2020年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停业整顿。2021年完成全县燃气供应场(站)新一轮集中排查,促进老旧场(站)设备设施更新换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以及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安全管理。广泛开展用气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局市政股)
(3)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公用管道检验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程序、在用公用管道未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局市政股)
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1)按照《省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推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局城建股)
(2)推进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对市政排水管网运行情况的信息化监管,提高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局城建股)
3.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深基坑、起重吊装、大型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控。(局城建股)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工作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局城建股)
(3)常态化开展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高风险时期安全管理,将节假日客流高峰期、炎热季节火灾高发期、汛期等作为防风险重点时段加强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抢险应急人员、物资、器材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管理人员和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局市政股)
(4)将防灾避险要求融入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全过程,并作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涉及安全的'规划设计全部纳入强制性内容执行。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共绿地要合理布局、设立标识标牌,配备应急供水、供电、厕所等避险设施。(局市政股)
(5)参照省、市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细化适用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抽查方式、部门协同、责任追究等内容,指导各地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消防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把进场产品质量关和工程验收关。(县质监站)
(6)贯彻《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农房建设属地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房户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建房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予以劝导或制止。督促镇、街道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落实整改。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局村建股)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方面。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1)严格事故责任人追究,坚持每起责任事故必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依法对责任人执业注册资格和安全能力考核证书作出处理。提高责任事故处理的时效性,事故责任主体明确后,及时依法作出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处理,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力度,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或吊销等处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予以限制,直至永久性禁入。(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强事故督办和约谈制度,加大对一般事故的督办和查处力度,对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坚持对事故多发及事故查处工作薄弱地区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制度。做好事故通报和案例总结分析,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1)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全面排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查处关键岗位人员缺位、安全投入不足、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安全措施违反强制性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县质监站、局城建股、局建管股共同牵头)
(2)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至2021年年底),摸排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起重机械事故链,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把方案编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工序验收、备案登记、安拆告知、持证上岗等关口,规范租赁、检测、使用、维保等环节的市场行为。(县质监站)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责任,保证合理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安全监管不得缺位;房地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可暂缓预售许可直至整改完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局建管股、局房管股共同牵头)
(2)落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自动驾驶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用表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县质监站)
(3)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注重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项目安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业绩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重要依据。(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4)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城镇燃气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四项清单”。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企业安全责任、岗位责任、隐患辨识、日常检查等清单编制和报备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照单履职、照单追溯、照单追责工作机制。(局建管股、局市政股、县房管局)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1)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提高企业自律性。(局建管股)
(2)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依托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联合失信惩戒。2022年建立起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财政、金融管理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局建管股)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1日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更新“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会同有关部门将通过现场推进会、观摩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促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和预控体制逐步健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在县级层面进行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中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牵头的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二)细化工作举措。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安全生产方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
整治目标
以总经理为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公司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公司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公司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组织
成立“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四、公司主要任务围绕重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加强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
4、扎实推进以公司为团队、为管理核心;
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
6、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8、岗前培训教育、专项培训教育的落实
五、公司排查整治内容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资质、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车辆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有效;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培训完整有效。
(3)办公区域的消防用电安全等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工作期间需穿防静电服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源,检查车辆的关键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运行,直到整改合格。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和评价。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xx年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深入现场排查重点区域
(一)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车辆的日常检查运行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级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事故隐患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相关责任人。
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做好专项预案。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落实消防、安全防护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知识学习。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半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零目标。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记录和入档工作。
2、认真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运输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和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复查工作,以未行成闭环管理不放手为准则。
(五)坚持“四不放过”、“三违”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民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3、学习海因里希法则(1:29:300),遏制运输现场安全生产三违现象发生或出现。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安全生产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以最坚决的态度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底线,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措施”,始终心系“国之大者”,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县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党组)议事日程和向党委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县委常委会和各级党组(党委)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研究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安山丹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常委会制定县委常委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县委常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县委常委会各成员采取对口联系、分片包干等方式,坚持每年带队深入联系乡镇和分管行业部门督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制定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为上、安全为大、安全为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建立健全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筑牢安全发展防线。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全县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本级安委会主任,要带头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领导本地区安委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切实加强日常督查检查,确保对照清单狠抓职责任务落实。健全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5.各级政府班子成员要分兵把口各尽其责。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每季度至少1次分析研判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至少1次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6.创造条件推动各级安委会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安委会组织领导、职能配置和日常运行,做实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查办作用,严格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工作机制,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每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纳入综合考核目标管理,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7.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监管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化工园区认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安全监管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行业安全监管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监管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监管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由县文体广旅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管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上述部门及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加以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每半年向县安委会报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底向县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施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论证实施一批有利于固本强基、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项目。
8.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聚焦3个专题、14个专项共289项重点任务清单,聚焦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12项巩固提升攻坚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确保20xx年底前按时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
9.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紧盯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项目工程、燃气管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要组织研究提出并实施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任务,确保20xx年9月底前完成对灰口铸铁管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管道的更新改造。
10.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以“一防三提升”为重点,解决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紧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深化产业转移、油气储罐、老旧化工装置、油气长输管道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高危工艺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产业转移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开展危化品企业岗位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专项执法和特殊作业管理专项执法,不断规范企业自查、部门和专家检查工作,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整体安全水平。
11.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大型群众性活动、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在其内设置的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滑道、高空秋千、悬崖秋千、彩虹滑道、高空索道、沙滩摩托、羊皮筏子等新兴旅游项目,以及剧本杀、密室逃脱、真人CS、健身房、体育健身、冰雪运动等新兴业态安全监管由县文体广旅局牵头负责;农家乐、外卖平台、校外托管安全监管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网约车、网络货运安全监管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监管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安全监管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电力安全监管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委编办、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提出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具体意见,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12.严格审核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对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安全无保障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坚决收回,酿成事故的严肃追责。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3.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一并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
14.认真开展事故整改情况评估工作。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评估规定,组织对近3年发生的典型一般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15.严格监管责任追究。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既要追究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追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16.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责发生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乡镇的监管责任;重特大事故要追究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的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瞒报谎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五)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7.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健全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开展一次全面除患排查治理并做好除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开展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和“十个一次”工作【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年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每年给全体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每季度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个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建立对企业负责人“安全三问”【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问清楚企业负责人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问清楚所在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是什么;问清楚采取的整治措施是什么】行业监管部门“一责三排”机制【一责:靠实行业监管责任;三排:对所有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轻重程度进行科学排序;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有效排除】,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8.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制止安全生产“三违”行为。推动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行使企业副职职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19.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企业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责任追责“防火墙”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要追究总公司、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20.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委会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迅速部署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机制,今后每年至少安排开展1次全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制定大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采取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查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1.盯紧守牢重点行业领域。盯紧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金属冶炼、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对多头面开采煤矿、井深超千米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大型油气储存设施、群租房、营运客车、人员密集场所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大风险隐患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不放心不托底的单位要专人驻守盯防;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措施。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改。强力推进村(居)民自建房、高层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2.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即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但威胁生产安全的,要坚决果断停产停业整顿,明确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确保风险可控。对排查整治不认真、隐患未列入整改清单、经查实确属重大风险隐患的,一律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力、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经查实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当作事故对待严肃追责,引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3.严把项目安全审批关。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等部门参加,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24.严格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禁限控目录,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对未通过安全条件论证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严禁违规开工建设,禁止高安全风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外地淘汰关闭的产业转移化工项目落地。严控涉及有毒气体、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化工项目审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相应控制措施的精细化工企业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在试生产前必须接入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
25.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强化单班入井超30人的高风险矿山监管执法,把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建设矿等与生产矿统一纳入监管。结合“一网十库”建设,将重点大型矿山监测监控信息接入县信息化指挥平台,实现网上监管和远程巡查。强力推动矿山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年底前完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从严控制新增尾矿库,减少尾矿库存量。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持续开展民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行动。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6.严查挂靠出借资质行为。加强资质规范化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高危行业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组织对全县建筑施工、矿山、化工、交通运输、冶金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开展摸排整治,严肃追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27.规范国有企业安全管理。县属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强化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28.加强危险岗位用工管理。县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各类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认真履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全面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使用灵活用工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为其提供购买相关保险等保障措施。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9.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聚焦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领域突出问题,聚焦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客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打准打狠、打出成效。
30.从严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查处,对屡禁不止、顶风作案,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从重惩处。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31.强化违法违规曝光惩治。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1起典型案例;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同时,加强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归集,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2.大力推行专业化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细化确定县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标准。严格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常态化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综合采取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推广“互联网+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组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参与检查,健全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县安委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或联合检查。
33.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整治选择执法、人情执法、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有案不移送等执法宽松软问题。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4.建强配齐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结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有关规定,配齐建强监管执法队伍,确保编制与职能相适应、人员与工作相匹配。对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被挤占、借用甚至改革后调减的坚决予以纠正,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执法任务。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建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35.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等方式,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提高专业监管人员比例,20xx年底前,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鼓励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精准化水平。
36.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建设。组织对已赋权乡镇行使的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职权进行评估,通过示范执法、执法培训、联合执法等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执法装备配备。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37.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网络举报、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38.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
39.鼓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修订完善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4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1.大力惩治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健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投诉举报、快速核查机制,凡存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存在瞒报情形或对瞒报行为查处不力的,一律实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和瞒报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摆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实际,逐条学深吃透,逐项对照自查,并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原则实施,切实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投入,做到硬措施、刚执行、真落实、见实效,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和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网络等全媒体资源和平台,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和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覆盖面、感染力和实效性,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问责。各乡镇和部门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从严从实开展明察暗访,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指导、督促、通报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安全生产方案 篇4
石狮市的发展得益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逢勃发展,但繁荣背后也埋藏着隐患。全市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79家,其中生产企业5家、经营72家、储存16家、使用85家、运输企业1家。部分企业在安全意识、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还比较薄弱,给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因此要减少事故的发生,就要摸索出一套符合本市实际的安全监管办法和经验:
一、监管服务齐抓到位
在实践工作中,石狮市安监局深有体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环节多、部门多,协调难。因此,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定期不定时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大服务力度,把服务经济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监管服务齐抓到位。在强化对企业安全监管时做到三个要求:一、执行首问不罚制;二、提供全方位服务;三、以服务促监管。
今年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丰泽、晋江发生的两起危险化学品事故,认真分析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形势,及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利用安全生产会议等场合,重复强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安监局精心编制下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方案》、《石狮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循序渐进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协调,形成监管服务齐抓到位的格局。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整治工作“一盘棋”的运转。制定《石狮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先后组织开展3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二、增强民众法律意识
石狮市安监局把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法律意识的一个关键问题来抓,强化教育,加强基础环节的安全防范。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组织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各镇(办)也充分利用各种场合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的宣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整治工作要求。如鸿山镇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企业主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工作,并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利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整改整治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例子,在搞好正面宣传报道之中,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查处曝光,批露不法行为。经过三年多来的宣传教育,全市上下基本形成人人参与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良好氛围,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序开展进行。
安全生产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特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实现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的目标。
二、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2)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
(3)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收集、分析和报告安全生产数据,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宣传栏、标语、安全月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设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3.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4.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1)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更新改造。
(2)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力度,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保障措施的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2. 召开动员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方案的宣贯和培训。
3. 各级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 定期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方案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安全科技创新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安全生产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
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方案和措施
专项整治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3月25日开端至4月15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端至10月底。
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从11月1日开端至11月底。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
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