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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3-16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9篇。

以下为OK语录网为你收集整理的“税务会计工作总结”。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编写文档是表达自己观点和想法的重要手段,这时先找可参考的范文很有必要, 这篇范文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完整的思考过程。请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并向您的朋友们分享它感谢您的支持!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1)

一、坚持学习,以过硬的综合素质胜任税管员岗位。

在工作中,我很注重学习,学习应讲“钻”劲。实践使我认识到当前的税务工作对业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学习的知识很多。在作好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我会结合业务的需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我加强了对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及《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认真做好自学笔记,提高学习效果。同时坚持学以致用,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认真核对每一项数据,认真核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坚持以法治税,维护税法的公平正义,针对征管漏洞提出工作建议,做到以查促管、以管促收。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性调研等方面都能高质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二、服务到位,贴近纳税人做好服务工作。

片区内小企业比较多,企业会计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我专门编写了“办税事项操作要点”发给业务底子薄、能力差的会计作参考用;编写了“新办企业税务事项要点”以备作新办企业咨询用,不仅提高了企业会计业务水平,同时减少了企业办税事项的差错。我采取例会宣传、个别辅导的形式,及时为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和有关涉税事宜,督促纳税人进一步健全财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成果,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今年,我和责任区其他同志一起举行税法解读会8次,及时宣传了税收政策法规,极大地促进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我还严格要求自己在与纳税人交往中做到自警自律,与纳税人保持正当的融洽的工作关系。多年以来,我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一直深受纳税人好评。

三、管理到户,片区征管质量逐年提高。

在日常管理中,我始终坚持腿“勤”。一是从巡查做起抓户籍管理。片区内企业新办、变更比较频繁,通过定期巡查,几年来未发生失管漏管情况。同时根据纳税企业的类型和特点,有侧重地采集纳税人各生产要素的信息,记载好管理台帐,为落实后续管理做准备。我对企业的巡查面作到100%。二是抓好税源控管。对辖区内低税负、低税额、零申报的异常企业重点管理,在管理中做到盯住税源大户,抓住中户,管住异常户。

总之,x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x年里,去哦一定再接再厉,征管更上一层楼,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2)

我目前工作岗位是,财务部税务会计、工会会计和银行账的往来核对工作,在所任职的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协作完成工作任务,按月完成发票认证、纳税申报工作,并及时核对每月的银行往来款项,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在今年的所得税汇算工作中,通过和税务部门的不断协调、争取,申报各种备案资料,经过税务部门来我公司的最终审核并同意,争取到了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节约所得税费用共计:19.4万元。

业务方面,刚过年就接到了税务部门的通知购买软件,要对申报软件和申报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最繁忙的工作时间到来了,为了快速无误做好升级工作,他加班加点,全身心的工作,凭借自己对电脑操作和硬件的熟悉,在配置上为公司节约费用:3千余元,平稳无误的完成更新、升级工作。在工会财务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报销审核工作,在工会经费控制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相关领导,使公司决策层及时掌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在年度检查中受到省电子工会的表扬,并被邀请参加年度检查小组。

今年以来从事着繁杂的发票认证、审核、申报的税务工作,并按税务部门要求每月填报、各种财季报表、月度分析工作及工会财务的各方面工作,在收xx小区售房款和临工风险抵押金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认真核对收款项目和身份证,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

由于岗位的变动,我现在又任职公司成本会计,在新的岗位上认真钻研业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3)

一、加强税收征管。

(一)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收入预测,做好税收分析,全面掌握税源动态变化。以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强化重点税源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基础资料,发挥专业管理优势,加强走访、纳税评估和办税辅导。配合重点税源管理,对重点税种实施动态监控。同时,坚持抓重点税源不忘零星税源,抓大税种不忘小税种的征管思路,不断完善小税种征管制度,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分局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

(二)加强税源管理。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户籍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加大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分户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档案,全面掌握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据,管理有措施;加大日常的税收征管检查力度,完善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防止漏征漏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二、加强预警考核工作。

认真开展税收征管质量与预警考核评价工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预警考核指标根据按照岗位进行细化,责任到人,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工作质量低下的,要从严处理;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计算机没有监控的信息,采取人工处理或实地核查比对的方式,多层次、多方位进行控管,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预警考核评价的科学性、真实性、实效性。

三、加强办税通软件的推广使用工作。

力争在20__年使办税通软件的使用率达到100%。

四、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工作。

力争将__地区有条件的企业全部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

五、加强队伍思想建设。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和谐促税的工作理念。所内定期召开税务所民主会,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摆问题,找差距,进一步增进同志间的沟通,增强团结,形成工作合力。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4)

最近的参加过事务所的几个项目都涉及到开办费问题,各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因此想整理相关资料以期对此问题有个更为深入的了解。由于大多是对现有各家观点的整理和归纳,难免有矛盾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对于开办费的理解至少需要从两个维度去分析和和理解。

对于筹办期,新税法并未明确规定,一般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界定和分析。

开办费的起点为“被批准筹办之日”,实务中一般选择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其中房地产企业另有规定:

国税发[1995]153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如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日期是在营业执照签发日之前,则应以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但是新的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税发[1995]153号实质上已经被废止,税法中并没有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筹建期起点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

开办费的终点为“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一般是指企业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收入)的之日,税法本身对于结束之日的理解却不同,主要有:

提法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1239号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

提法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4〕129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全文作废)

提法三:国税总局04月27日回复: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一种可以接受的总结性观点[1]:国税发〔2014〕129号将新办企业生产经营之日重新定义了一次,但不具有溯及力,在没有新的正式文件下发以前, 月1日之后设立企业生产经营之日判定执行标准就应该是纳税人取得第一笔

收入之日,而国税函〔2014〕1239号对新办企业生产经营之日的认定依然有效,但只针对2014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 至于“国税总局2014年04月27日回复: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由于不是正式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而且总局的咨询回复与正式下发执行公文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在实务中如果对此不确定,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1)筹建人员的职工薪酬性质的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筹建期间筹办人员的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小结】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去把握一项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1)区分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可以在筹建期间进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可以作为开办费核算,但是资本化支出由于其收益期间不局限于筹建期间,所以不可以将其全部作为费用化支出(哪怕是间接性支出)。(2)正确区别筹建期间相关支出的主体,只要公司本身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方可作为开办费支出,不能将股东(或者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过程或者其个别性支出作为公司筹建期间的支出。

(3)筹建期间的在所得税的税前列示同样需要受相应的比例上限限制(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4]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与发生额的60%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进行扣除。)。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14]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将其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际上来说,很多专业人士认为,执行新准则后的实企业已经没有开办费的概念,不能资本化的支出一律在发生当期直接费用化处理,不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原先界定的开办期的概念其处理方法实质上已经跟经营期趋于一致,这也是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并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我们只能在扣税项目和相关规定上推测开办费的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摊费用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该项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

从上述可以看出,长期待摊费用不包括开办费,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至少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中不再有限制规定。为此,可以认为新税法没有将开办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是为了和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新所得税法虽然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的表述,但并不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98号,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明确,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新税法下企业开办费既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摊销。当然,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处理。即如果企业以前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未摊销的部分可以一次摊入2014年的费用中,也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选择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但要注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开办费的规定:如果采用分期摊销则应不低于5年摊销,请注意二者之间的对比。)

国税函〔2014〕79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七条 中明确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因此,筹办期不作为计算损益的年度。举例来说,如果公司2014年至2014属于筹建期,2014年1月开始正式生产并取得收入但是未盈利,计算亏损可抵扣年限应该从2014年开始,而非从2014年开始起算。

按照筹办期和生产经营期的跨期不同需要区别对待。

(1)纯筹建年度的纳税调整。由于纯筹建年度一般不存在收入,因此会计上必然因支出开办费而发生亏损,但税收上规定支出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国税函〔2014〕79号)。这样.在纯筹建年度纳税申报时,必须在企业账面亏损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增,使调整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应税所得额或所得额)为0。

(2)纯生产经营年度涉及开办费的纳税调整。在纯生产经营年度。按规定对筹建期间的开办费进行摊销,即“进行税前扣除”时,由于此时原开办费已计入筹建期间损益。这样不论是一次性摊销或者是分期摊销,当年会计利润总额中都不反映税收上的摊销额,因此纳税申报时应按摊销的开办费调减应税所得,直至税收上将可扣除的开办费全部摊销完毕为止。

(3)在既有开办费支出,又在后期开始生产经营活动的年度,应比照以上会计处理时的方法,按照当年支出开办费与当年应摊销开办费的差额确定调增或调减。当年成立、当年投产经营的企业,除存在因特殊需要分期摊销开办费的情况外,无须因开办费作纳税调整。

如果在筹办期被核定所得税税种而且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如何才能保证筹办期开办费造成的亏损不计入亏损年度?

这个问题也讨论了很多,不赘述: 如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始经营年度之日起不低于3年摊销;如果采用会计准则,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始经营之日一次性计入损益!相关申报表填写,新办企业筹办期由开办费造成的亏损不计入亏损年度在申报上最主要是要注意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应该为0,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利润表全部为零,对应所得税零申报;采用准则计入管理费用的,利润表为负数,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此时调增应税税所得额(类似虚拟进项)保证为0,待开始经营年度汇缴时以管理费用归集的开办费一次性调减!各地处理方法可能不一致,殊途同归!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需要按照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限额扣除,但是由于筹建期未取得营业收入,且不能递延到以后年度扣除,故无法计算可扣除限额。因此,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不允许税前列支。具体可以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4年09月26日的答复。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5号),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2],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在2014年第15号文的出台对于之后对于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的争论可谓尘埃落定,则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并且不受营业务收入的限制而直接计入开办费

并按照开办费的处理方法(一次性扣除或者计入长摊在以后年度扣除)。

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则应归集,由于其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待企业生产经营后,按规定扣除。

开办费的审计主要是相关税务风险的关注,实务中一般并不是审计重点关注对象,除非企业存在开办期间的盈余管理或者其他不良操作动机,否则只要实施一般性的审计程序予以关注即可。

由于开办费的期间界定具有一定的规定,因此,审计时需要关注企业在开办期间列支的相关费用是否存在跨期问题,在审计程序中我们可以采用截止测试对开办费的归属期间核算问题进行分析,如果存在大额跨期,可以进行调整(但是目前由于直接费用化,也就是说开办期前后的归属科目是一致的,调整的必要性不是很大,除非涉及到开办期之后的试运行期费用资本化问题的区分)。

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去把握一项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1)区分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可以在筹建期间进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可以作为开办费核算,但是资本化支出由于其收益期间不局限于筹建期间,所以不可以将其全部作为费用化支出(哪怕是间接性支出)。(2)正确区别筹建期间相关支出的主体,只要公司本身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方可作为开办费支出,不能将股东(或者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过程或者其个别性支出作为公司筹建期间的支出。(3)筹建期间的在所得税的税前列示同样需要受相应的比例上限限制(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4]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与发生额的60%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进行扣除。)。

五、常见的开办费疑难问题(1)筹建之前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开办费列支

可以参考国税发(1991)165号《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其所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合同被批准之前,合资、合作各方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共同发生的费用,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准予列为企业的筹办费。”

此外,法释【2014】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发起人在企业筹建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设立后的企业承继”。

因此,开具给发起人的发票可以在企业设立后作为开办费扣除。但设立后的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开具给企业,而不是开具给发起人。

(2)旧准则下,分公司的筹建期费用是否可以入长期待摊费用chenyiwei:不可以,旧准则下的开办费概念是针对法人主体的,一个法人的开办费概念只能使用一次。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5)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职业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规范。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规范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利于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一个会计人员必须要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通过有法依法,有章循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职业人格尊严,从我做起,来推动单位会计工作的新发展,推进全社会经济建设的新突破。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为本,树立四种工作意识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行业发展之源,会计工作之本。一个会计人员要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职业品质;要有依法理财,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要有遵纪守法,遵循准则,恪尽职守的工作纪律。因此,会计人员要“树立大市场意识、大发展意识、大效益意识、大诚信意识”,以推动会计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找准会计位置、明礼诚信,做好敬业奉献。

二、操守为重,强化四种工作理念

一个有过硬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必然是一个有过硬的政治思想、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并模范执行财会法规,忠实维护财经纪律和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是按一定的会计“游戏规则”运行着,所以,操守“游戏规则”时,必须还要强化“以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为核心,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为中心,以提高财务管理、增加效益为重点,以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推动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会计工作理念,努力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实现会计工作的新发展。

三、坚持准则,把握四个工作方法

在遵循会计准则,保证各项会计技术准确、规范地贯彻执行的同时,要“硬化会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细化会计制度的实施;亮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会计监管的力度”的工作方法。利用法律、法规、制度、原则来规范会计行为,增强信用程度,切实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堵住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6)

加入已经一个月了,在财务部这个年轻活力的团队里,我学习了很多专业知识和实践,基本熟悉了自己工作的流程,领悟了一些工作的技巧和原则。当然学习时间之短,深知自己的不足与工作经验的不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用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让我迎接更多新的挑战。

一、工作回顾

1.基本了解税务工作的时间计划,如:每月10日之前提醒去

2.基本了解自己工作的流程,如:去地税xxx需带齐资料,

3.在等同事的帮助下编制了国税纳税申报表,并申

4.准备了SAp电算化去备案的准备工作。

5.多次地税xxx及进行营业税等税种的申报。

6.在指导下完成了部分xxx报表。

7.在指导下完成3月印花税的计提,并打印凭证。

8.参与了解了企业所得税免税的申请工作,如取得**年供应商产品检验报告等。

9.涉税资料的整理归档。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1、对SAp系统应用不够熟练,但基本懂得查找凭证、报表及

2、对SAp里面数据敏感度不够,凭证业务处理理解不深。应

3、对国税纳税申报中的进项税数据来源理解不够,因为涉及到

4、极少数购货增值税发票取得较晚,可能会快到抵扣期限。应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月份地税申报工作。

2、海关进口增值税的对碰及认证工作。

3、印花税的计提与申报。

4、xxx及营业税等税种的申报。

5、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的及时认证工作。

6、运输发票的认证工作。

7、xxx报表的填制。

8、房产登记的变更及房产税的补缴。

9、国地税财务报表的报送

10、其它工作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7)

  ①制定、修改《xx区审计监督规定》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科草拟制定了《xx区审计监督规定》,经多次修改后,征求局领导及各科室意见后,并召开了讨论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对该规定重新进行了修改。按照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向区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和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待法制办审查后,以区政府名义发布。

  ②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1)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罗府办[20xx]21号文《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科负责对本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我科认真梳理以及请示区法制办后,拟定我局规范性文件有三个,即《xx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xx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小额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xx区审计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经我科认真研究以及和基建办沟通后,拟继续执行上述三个规范性文件,向区法制办提交了清理结果,提请区法制办审核。

  (2)按照法制办的文件要求,我局对上述三个规范性文件增加了有效期。

  ③及时回复上级机关、区法制办及其他单位草拟的法律制度或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2、制定、修改完善我局的规章制度,规范审计文书工作。我科上半年草拟并下发了《审理暂行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审计业务工作指南》及《基建工作指南》等,修订了《审计业务工作作业流程》。3月,参照审计署及市局下发的新审计文书和文本格式,我科将我局的审计文书进行了统一整理和规范。

  下半年,按照区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新制定了《xx区审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xx区审计局行政决策制度》、《xx区审计局行政补偿工作规程》、《xx区审计局行政投诉(信访)处理工作规程》、《xx区审计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制度》、《xx区审计局政府采购制度》六个内部制度。

  根据新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及审计准则的要求,对我局之前制定的制度需要作相应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3、做好法规宣传工作。新审计法、审计准则施行后,审计知识需要更新,我科为我局的审计人员购买了审计法规书籍,如《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单行本、《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单行本等。

  4、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

  (1)完成依法审计工作。我科今年年初计划中承担了1个绩效审计项目和1个审计调查项目。根据年度项目计划,我科将任务具体分解到人,指定审计组长,落实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

  上半年,股份公司审计调查项目我科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专程前往xx区审计局学习股份公司审计经验,与区财政局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制定了10多份调查表格。边坡治理工程项目绩效审计项目也作了前期调研和审计工作。

  但是,因为6月人员变动,我科将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转给审理科后,负责3个经济责任审计。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区民政局方海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区文产办赖轶同志和区安监局王琦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认真做好上半年审计审理工作。我科上半年负责我局的审计审理工作。在规定的审理时间内,我科能认真负责地对每个提交的审计项目,做到按照审理工作要求和审理内容认真细致地核查,对发现问题能及时与审计人员沟通,组织审理项目讨论会,严把审理关,保证审计项目质量。截止到20xx年6月10日,我科共审理31个审计项目,并出具了相应的审理意见书。同时,按规定我科撰写了第一季度审理工作总结,发出审理工作通报。

  因审理科的成立,自6月13日起,审理工作由审理科负责。

  (3)做好市审计局审计组对我区书记、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配合、沟通和协调工作。我科及时提供需要的相关档案及资料,并陪同市审计局审计组到南湖办事处和区租赁局进行调研及延伸审计。

  (4)负责撰写20xx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及20xx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5)建立我局的绩效审计项目库。今年我科负责初步建立了我局的绩效审计项目库,可供在制定审计计划时选用绩效审计项目时使用。

  (6)组织审计业务培训。我科7月底负责组织全体干部到审计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两天的业务学习,邀请了市审计局陈华总审计师讲课。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8)

辞旧迎新、岁末总结,根据人事部的要求及财务部自身建设的需要,现对20xx年度财务工作做一个年度总结: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团队建设

人做为工作的第一要素及最重要的公司资源,财务部把团队建设放在所有工作的第一位,从人员招聘、入职交流、工作安排、汇报指导、进度把控直至结果确认,与部门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积极引导成员确立健康、稳定的工作心态,科学引导其准确定位自身的工作目标; “要律人,必先律己”,从工作细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要求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努力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并在工作中不断帮助成员的能力提升、端正态度、友好协作;财务部现配有会计核算、总账管理、税务申报、价格审核以及较低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圆满顺利。

(二)部门建设

部门建设基于企业这个组织而存在,部门的目标是企业目标的分解,是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目标。而设定正确的目标则是部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把财务部的目标分解成五个层次:基础统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战略-企业管理,概括起来就是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及未来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资本资源、技术资源、资产资源、商品资源、物质资源等)使公司的价值最大化。部门负责人作为团队的核心及“灵魂”,必须在部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分工协作、部门纪律、奖罚措施、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规划和部署,以满足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内完成财务部的各项工作,理论上财务必须对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在价值上进行财务评估,保证各项业务合理高效地完成,进而达成公司的整体目标。

(三)财务具体工作

业务不全、信息数据缺失导致数据维护困难,后续的工作必须加强单据齐全、相关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数据岗位(包括采购跟单、仓管、会计、车间统计人员)工作方法及工作习惯的培训,确保制度流程真正执行。

及时性、完整性急需加强,费用核算、总账、纳税申报、出口退税基本能够满足现时的需求,成本核算、往来管理急需建立规范化的处理流程,以及加强对会计人员能力提升及责任心的培养;全年累计完成收入4260万元。

可行性建议、风险防范的领域和具体措施,预算管理缺失。

4、出口退税方面:20xx年累计完成申报5批次,申报退税金额439.40万元,已经实现退税金额为278万元。退税款及时准时的实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

5、信保业务,完成信保额度的申请14个,申请额度总额为975万元,实际完成投保金额为198万元,支付保费9.4万元;完成第二季度的保费补贴申请2400元。

档次、付款方式、费率等内容,及时还贷减少利息费用、及时申请利息补贴,降低工行手续费比例上及时跟进以减少综合资金使用成本。

7、中信银行金地门道写字楼小额固定资产顺利完成420万放贷工作,累计支付资产项目投入1255万元,保证的资产项目有效实施,为20xx年的产销分离的办公格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精确管理,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员工工资准时发放,全年实现资金流入5923万元,资金流出5726万元;后续将在还贷的及时性,资金调拨的计划性上下功夫,以防止还贷风险及公司的资金信用等级下降。加强供应商的信用周期及额度方面与供应链实现定期协商,并尽最大努力保证供应商货款及时支付。

9、资本到位情况说明,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际到位890万元,资本到位率89%。

应收账款管理,及时跟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时知会销售部追款及与业务对账,保证回款的及时性,建立应收款每日汇总汇报制度,20xx年度实现应收款账龄不超过2个月(除极个别客户的特殊申请放信额度及账期外)并没有呆坏账的发生,全年累计收货款4670.84万元,全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17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57天(按8个月240天计算)。

资产管理,基本评价:资金管理及格,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合格,库存管理不到位。本年度资产管理工作,后续将加强库存单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与指导,加强工作监督,要求提供准确的库存数、表,消化包材类库存,严格控制电子料及五金料的采购,降低库存对资金的占用,防止呆滞品的出现。加强各环节内控制度的落实及统计工作,配备较齐全符合内控要求的内部单据印制及使用,加强各环节使用单据的规范性。

内外沟通协调,在财务部内部实现有效沟通,积极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积极与外部相关个人及主体进行有效的沟通协作,以结果为导向处理各种问题;与银行、税务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公司形象的塑造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汇率管理,本年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升值,对外向型出口企业形成了巨大的汇差压力,年度累计汇率损失15万元,销售部及采购部门应积极应对汇率变化对收入和成本产生的重要影响,特别在销售报价环节成本评估及采购下单美元转换成人民币对成本的影响。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是要有完善的制度。

二是要有科学的流程。

三是要有良好的沟通。

三、存在的不足

尽管一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的落实与公司确立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具体地讲,有以下几点不足:

(略)

四、新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过去是为了展望未来,我相信只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正视问题、执行到位,就一定能够把公司新年度的财务工作做的更好。

1、围绕增强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团队文化建设。

2、围绕增强团结力,进一步加强内部沟通交流。

3、围绕增强战斗力,进一步加强会计业务培训。

4、围绕增强管理力,进一步加强部门制度建设。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篇9)

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实践依法治税,文明办税的服务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同志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但我觉得自己做的还很不够,我会更加努力积极向上,为韩城地税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以诚信为本,努力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

在工作、生活中,我始终坚持xxx诚心xxx待人,以xxx诚恳xxx感人,以xxx诚实xxx做人。组织布置的工作无条件地服从,全局利益无条件地维护,对工作没有阳奉阴违,对同事没有里外是非,祥和为上,热情待人。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纳税人常常会提出一些难以答复的政策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先把问题记下来,然后就请教同仁或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并及时向纳税人作解答,决不糊弄纳税人,向纳税人摆架子。

二、以学习为本,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三、以勤奋为本,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经常深入纳税户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特别是宣传新征管法,义务辅导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我负责黄砂税收管理期间,我因病住院,但我念念不忘工作,每天上午住院治疗下午上班。根据黄砂管理混乱、价格变化大的特点,我多次深入挖砂船进行调查摸底,宣传政策,在此基础上对挖砂船进行清理结算,共查补税收万余元,特别是在12月份,在分局领导的支持和其他同志的配合下,经过艰苦的努力,一举查获某单位少缴代扣税款近万元,全额入库。

四、以自律为本,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xxx无欲则刚xxx。二是慎权,杜绝xxx有权不用,过期作废xxx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xxx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xxx,不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的也要去做。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严格按照公务员xxx五要十不准xxx准则办事。一年来,我共拒纳税人吃请10余次,从没有发生过一次xxx吃、拿、卡、要、报xxx事情,在每月分局举行的特殊监察员座谈会上,纳税人对我的廉政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总之,一年来,尽管本人做了很大努力,但离领导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加倍努力,克服不足,恪尽职守,为分局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