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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汇编

发表时间:2023-11-23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1)

镇2005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镇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人大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具体指导下,由于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部门紧密配合,我镇司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促进我镇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5年是我市贯彻实施:“三五”依法治镇与“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重要一年,全面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中小学生、下岗和待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企业、厂矿的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时效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推进我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各村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我约束能力。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的普法力度,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把普及法律知识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以领导干部为核心,全体公民为基础,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三是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四是不断加强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认真开展普法与依法治镇工作。以“依法执政,执政为民”为核心,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更好地推进普法与依法治镇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抓好涉及执法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整体执法水平,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组织村级干部和各有关部门学习《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的加强了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今年6月20日,“三五”依法治理“四五”普法工作已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并得到好评。 四、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继续贯彻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严格按工作原则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消除不稳定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定因素和大量民间纠纷的萌芽状态,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今年上半年,全镇共发生民间纠纷28起,调解28起,调解成功23起,成功率达82%。 回顾半年来工作依照各项责任目标,虽然时间过半,但工作任务还未过半。一是普法教育工作没有全面开展。二是在依法治理方面,进一步理清依法治镇的思路,深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责任制,加强对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严格按《村民自治章程》来开展工作,为下步的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xxx司法所 2005年6月30日  2005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2)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xx届xx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的基本经验太原市×××和×××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

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xxxx乡镇司法所、2xxxx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以上两个先进×××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

法律援助工作被×××司法厅授予“×××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xxxx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3)

    2006年,全省司法 行政基层工作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意见》,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做好六项业务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一)进一步落实司法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各地要在做好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收编直管的基础上,采取多种途径充实司法所的人员力量,上半年省厅拟与省编办对全省司法行政编制进行清理,年内,全省司法所使用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务必达到2人以上。(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要认真作好2005年司法所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收尾工作,对未到位的项目,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落实到位;对2006年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争取资金,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及时安排,部署到位。(三)进一步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设施装备等6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已列入国债资金和财政装备经费扶持范围的司法所,要做到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同步到位;尚未列入的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地落实资金,尽快建成规范化司法所。(四)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工作条件。各地要按照政策规定,积极争取将司法所办公经费和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落实到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本着向基层倾斜的精神,确保司法所各项经费落实到位,年内省厅将对司法所各项经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五)省厅拟于年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拟于上半年分两期培训400名司法所所长,并在适当时候组织司法所所长事迹报告会。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切实贯彻落实好全省第七次人民调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通过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要广泛宣传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创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和谐湖北,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一要在摸清调解组织底数的基础上,巩固和加强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和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引导建立消费者协会、物业管理、房地产、劳动争议等多种形式的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二要在对人民调解员调整和充实的基础上,规范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大力推行持证上岗。

(三)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要做好人民调解标识、徽章的征订工作,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统一”;二要规范执行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等一整套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三要严格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四要规范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和档案。

(四)切实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一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调解工作,把“以人为本”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好务;二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机制,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季度分析报告制度;三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手段,大力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四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式,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

(五)年内拟请省人大领导视察人民调解工作,各地要做好迎接视察的准备工作。

三、以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

矫正试点工作

(一)全面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2006年,要在认真总结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省厅拟于上半年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二)全面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一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适当抽调部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4)

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重视、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五年来,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顺利完成计划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网-]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十五”期间,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十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参加法律专业专科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尚有参加自学法律专科在读,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现在全局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占88,其中专科1,本科.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局按照县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从干部职工的普法和农村普法两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四五”普法,圆满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1、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制度,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法制宣传条例》和“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在“四五”普法期间集中统一考试的规定,明确了干部职工法律考试分层次进行。五年来,我们坚持了一年一次的干部职工普法培训考试制度和一年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在“四五”普法的整个过程中,全县公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卷面考试1014x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9xxxx次,参考率100;科级干部218x次,参考率100;一般干部436x次,参考率98.5;企事业单位职工341x次,参考率98;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

2、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农村是“四五”普法的主阵地,是普法的重点和难点。几年来,坚持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以实施“三村工程”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根据市委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试点工作。并于20xx年初对创建的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在开展农村普法中,一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抓村级民主管理、建章立制、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活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方法上主要采取由农村普法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组织召开群众会的形式,以案释法,从处理纠纷和案件中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县乡普法办密切配合,统一学法内容,印发宣传材料;三是组织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 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教育;四是结合我县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多层次法制舆论熏陶。通过对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危害,传播科学文明知识,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用科学、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以放电影录象、文艺演出、标语、广播、专栏、墙报等形式宣传法制,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据统计,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3210x次,制作各种展版257块,展出图片2629幅,印发宣传材料176815份,组织开展法律咨询40,出动宣传车171辆次,张贴标语18568条,放映普法录象19xx,农村电影宣传4736场次,出专栏、墙报1081期,广播宣传127,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参加人数433.五年来,共召开法制宣传教育会议16,编发简报58期,信息106篇,由于采取多种形式法律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通过深入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广大农民自觉抵制邪教的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风气,也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秩序。

201x年7月份,我县对全县7x单位和x乡(镇)的“四五”普法进行了检查验收。9月份,我县“四五”普法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市验收组对我县在“四五”普法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三、克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抓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以前,司法局办公环境及办公设备都非常破烂、落后。办公室属于砖木结构的房屋,又年久失修,漏雨现象非常严重,雨季时节,办公室内经常是一地的雨水,影响正常的上班;另一方面,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等陈旧,车辆破烂不堪,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个工作的开展。“十五”期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解决正常经费的情况下,我局经多方筹集资金,投资1x余元,修缮了办公房屋及庭院,更换了局机关办公桌掎,使司法局面貌涣然一新,在上级的支持下,还购置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及数码设备,更换了业务用车,为司法所购置摩托车3辆,使我局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得到了改善。

四、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派出机构,担负着为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一)积极请示、汇报,落实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待遇,经费等问题。“十五”期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厅字〔20xx〕48号),地委办、行署办也于今年初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临办发〔20xx〕5号)。县司法局及时向县委、政府作请示汇报,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落实文件精神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开始后,我们将文件内容贯穿在司法局的“三定”方案之中,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委政府研究,以双政办发〔20xx〕58号文件批准我局“三定”方案。为此,我县较好地落实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全县x乡镇司法所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了司法所的称谓,明确了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以及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问题。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十五”期间,我局抓好试点司法所项目的建设工作,抓好小波河司法所项目建设的筹备工作以及其余司法所的项目申报工作。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我县坪谷司法所建设,我局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就项目资金、工程承包及建设用地等有关事宜进行协调、商洽,得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实地检查。通过努力,投资17.x元的坪谷司法所建设工程已于今年9月7日正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坪谷司法所建设的顺利竣工为我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好了头。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了小波河司法所的建设,现工程处于筹备阶段。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5)

xx年,拜城县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地区安排制定并下发xx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依法治乡镇工作要点》、《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及工作标准,要求各单位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周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县各单位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县普法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单位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于4月8日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系统抓、抓系统”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会,通过汇报会,对各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今年,我县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讲师团活动,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中小学校、厂矿企、看守所等单位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县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上,将有关宗教管理、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370余人;在宪法修正案实施之际,县委宣传部成立宪法讲师团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使2589人受到了宪法知识的教育;由普法办牵头县公安局交警队组织各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和司机210余人参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班;与人事局联合组织了维汉各一期《行政许可法》师资骨干培训班,对参加培训190名学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新苑社区联合举办了一期低保人员法制培训班,共有46人参加了培训;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老干部对一校和二校的2000余名师生开展了爱国法制教育培训;,与县团委联合组织对县一中的600余名师生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县各阶层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第十三个综合治理安全教育月、税法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各单位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税费改革等法律法规,自3月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单位50余个,出动宣传车24辆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次;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之际,县公安局组织了由6辆摩托车和两辆小车组成的宣传车队,通过宣传,使新交通法进一步深入人心;各乡、镇(场)普法办公室也利用巴扎集市的时机广泛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和“送法进高墙活动。今年,我局和各镇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18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册);二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6)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xx全会、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7)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XX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XX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XX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XX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XX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认真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监督评议水平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XX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XX〕2号),市委编办于20XX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XX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XX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OK语录网 Www.968OK.COM)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XX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六、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XX—20XX)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XX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XX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XX〕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认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基础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XX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XX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XX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8)

xx年行政科的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在办公室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做好保障上档次、搞好服务上台阶,强化素质树形象,加强管理出效益等方面开展工作,在人员少、任务重、事务杂的情况下,全科人员团结一心,密切协同,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全年目标工作任务。

一、周密计划、保障有力

搞好保障是行政后勤工作的生命线,"钱、财、物、吃、住、行"是行政后勤工作的六大工作要素,如何管好钱、理好财、管好物,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各委室工作的顺利开展,"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行政科深知责任重大。

首先,经费保障是行政后勤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对四大家机关实施经费包干制度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摸索,行政科在经费包干措施、分配使用下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科学管理的经费包干管理办法,首先是着重强调三个优先保证:一是优先保证常委会领导的正常工作开支。二是优先保证各委办室的正常办公费用。三是优先保证专项经费和机关离退休老干所需费用的开支,在此原则上,积极协调、合理调度,分清先后主次轻重缓急。财政每年对人大机关的经费包干预算既紧张且非常有限,面对日益增长的各项经费开支,如何利用有限的经费保证机关的正常工作,行政科一方面大力抓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审批报帐制度,另一方面就是在没有违反政策支出全面实行励行节约的前提下,积极与财政接洽联系,提出申请报告,争取经费,再就是机关各种活动、学习培训等行政科都会以各种理由向财政提出申请报告,争取经费,今年共向财政提出各类报告8份,多数经费都已经到位,有效的缓和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机关经费的不足。到目前为止,机关和各委、办、室从未因经费紧张问题而影响工作,如机关今年组织的几次大型活动,南方部分城市联席会议在株洲圆满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赴张家界参观学习,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联系会议、委室的联席会议,7位大主任出国考察,各委、办、室到外省市学习考察,行政科都是及时组织经费,保证了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确实做到了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其次,会务保障是行政科工作的又一个重点,每年一次的代表大会,每两个月一次的常委会,还有各种学习、培训,如何搞好会务保障,多年来,行政科在不断完善会务制度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从会议报到、食宿安排、会议用品采购、定制、纪念品的分发,会前会中会后的各种保障、服务、结算都订立了一整套严格的措施和管理方法。如今年的代表大会,因天台山庄的经营都已经承包给了私营企业,而且不是同一个经营者,这样就给会议保障及管理协调带来很多的困难。我们多次与各位承包商协商协调,达成共识,较好的保证了大会用餐、住宿的质量。再如今年每次的常委会,行政科都会及时的与定点宾馆联系,及时做好用餐、住宿的安排,并每一次都把用餐、住宿的内容制成表格发到与会者的手中,并经常主动对定点接待宾馆反复强调服务意识,确保与会人员住的舒服、吃的满意。今年的几次大型参观、学习、考察活动,行政科在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从参观线路,联络联系餐宿安排以至于在何时何地停车休息都以表格的形式作出了详细的安排,从而使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每次活动,行政科的人员忙前忙后,分房卡、布置餐厅席位、结算等,虽然辛苦一些,但看到大家满意,自己的心中也非常高兴。

二、立足本职、强化业务

立足本职做好业务工作是行政后勤工作的基础,行政科作为办公室的一个职能科室,要求科里人员业务熟悉事业心强,整天与钱、物、帐目打交道,如何管好钱、理好财,做到帐目清楚,收支有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制度改革以来,财会人员很快的熟悉了业务,今年根据财政的统一要求,实行公务卡报帐制度,机关财务人员及时熟悉业务,加班加点录入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信息,反复并不厌其繁的讲解操作使用方法和程序,虽然工作量增加了,更加辛苦了,但并未因此而影响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今年上半年行政科先后四次向办公室及常委会领导汇报财务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的向领导反映经费盈亏情况,提出经费分析情况报告及建议,及时向各委办室通报经费开支情况,使领导、委室都对经费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真正使财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今年,共报销、整理、清理分类装订成册各类发票、凭证998份,财务报表25份,凭证64本,完成各种采购70余次,及时办理了个人公积金的支取、医保和工资的变更与异动手续,业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热情服务,搞好接待

接待工作是行政科的又一重要内容,接待水平的高低和服务水平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株洲人大的形象,为此在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中,我们根据领导的要求,对接待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并且实行接待值班制度,行政科三人轮流值班,保证每一批客人每一次接待有人到现场安排食宿。株洲是交通枢纽,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茶陵、炎陵等革命圣地的红色之旅非常吸引人心,株洲电力机车、航空动力、冶金化工等享誉国内外,工业旅游亮点增多,所以外省市来株考察参观的人员明显增多,今年共接待厅以上级别的客人62批200多人次,平时机关接待几乎每天都有,特别是节假日没有完全的休息过,另外就是代为客人定车票、机票,有时为一张票托人请人跑都要跑好多趟,虽然是这样,接待工作还是力争做到使客人满意,使领导放心。

四、后勤工作,任重道远

xx年,行政后勤虽然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与领导的期望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今后的路程更长、责任更重大,标准、要求更高更严,为此,行政科全体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在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力度上下功夫,把工作想得更远,做得更细。更好更优的提升接待服务水平,提高接待服务质量。总之,行政科在办公室的领导下,有决心、有信心把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9)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10)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