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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3-20

三剑客读后感。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作品这本书一个最大的感触。读后感的中我们可以适当结合具体内容发表自身看法和意见,编辑为大家准备了一篇关于“三剑客读后感”的精彩文章,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希望您对我们的内容感到满意!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三剑客读后感]三剑客读后感1.

我对〈〈三剑客〉〉非常喜爱,它与〈〈基-督山伯爵〉〉一样,充分体现了大仲马想象思维超凡脱俗,构织故事别具匠心,刻画人物独具特色,三剑客读后感。他笔下的主人公达达尼昂,是一个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疾恶如仇的小伙子;另外三个伙伴各自的性格勾画得栩栩如生:阿托斯少言寡语,为人一言九鼎,遇事冷静沉着,处事沉稳老练,关键时刻是主事的灵魂与统帅;波托斯注重仪表,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头脑简单,胸无城府,过于大胆,鲁莽冲动,贪恋钱财;阿拉米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尔雅,关键时刻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达达宁和三位剑客通过欧洲骑士风尚的决斗成为了朋友。尽管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忠于路易十三。

2.《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翁接受父亲的三份礼物是故事的开始,也是一个无底洞,引诱你走出下一步,一口气吃掉。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读后感《三剑客读后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他们在喜欢一个人的同时,也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虚,很好。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坚忍不拔、不畏艰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3.最近读了《三剑客》这本书,感慨万千!

《三剑客》(又名《三个火枪手》)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船长的房子里,他遇到了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和阿拉密斯。通过欧洲骑士风尚的决斗,四人形成了生死攸关的知己,与**势力展开了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

”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

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篇2)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篇4)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5)

在校园中,有三位非常优秀的学生,他们被誉为“校园三剑客”。他们分别是:刘德华、张学友、黎明。这三位学生都拥有非常卓越的才华和优秀的品质,他们不但在学习上表现出色,还具有超凡的领导能力和社交技巧。他们平时在校园上活跃着,成为了身边同学的楷模和光辉榜样。

刘德华是着名的联合班长,他在学校里很出名,大家都很敬佩他。刘德华的优势在于他领导班级时总是聆听别人的意见,并且能够迅速解决困难,使班级能够顺畅地运转。他擅长与人沟通,有时候会请同学帮忙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优势,促进学习进程。他通过带头积极参与各种活动,鼓励班级成员们积极参与到集体中来,真正实现全员参与。

张学友是学校里的一匹黑马,他经常在学校里参加各种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等活动。张学友在诗歌朗诵方面有出色表现,能用深情的诗歌吸引同学们的关注。在演讲比赛中,他总是能够最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让人深思,让人感动。张学友总能以自己的方式让同学们听到他们想听的,鼓舞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争取美好未来。

黎明是学校里的一位领袖人物,他极其受欢迎。黎明总是展示出非凡的技巧和超凡的领袖魅力,吸引了大批学校里的同学追随他的步伐。黎明非常擅长管理人员的技巧,他很懂得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让他们感到愉悦并挖掘出更大潜力。在校内外各种文艺比赛中,黎明总是给人以迷人的感觉。他所引导的班级活动效果非常出色,使他的班级成为学校里最受瞩目的班级之一。

总之,这三位学生的优秀和成功,都来自于他们的追求和奋斗。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的青春和热情。他们的成功,得益于他们积极进取、勇毅坚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他们赢得了许多的荣誉和称号,并成为了许多同学心中的模范。因此,让我们一起学习这三位校园三剑客的优秀品质和精神,努力付出,让自己在校园里变得更加优秀,实现自己更高的奋斗目标。

三剑客读后感(篇6)

《男生贾里三剑客》是一部描写三位男生间友谊和成长的故事,看似简单却充满温暖和共鸣。本书以轻松幽默的文笔,讲述了男主角们在读书、生活和友情中所经历的点点滴滴。


书中的男生们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和个性。大将军是个外表粗枝大叶,内心却有着脆弱的男生,他在学习和生活上总是脑子一片空白,但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小马哥是一个热爱运动和挑战的男生,他总是乐于帮助朋友,但也常常因为过于冲动而陷入麻烦。最后是书呆子,他是个学霸,整天埋头苦读,却总是被两位朋友带着往外跑,使他在与他们的相处中逐渐展露出内心真正的一面。


书中的情节颇具戏剧性和趣味性。男生们在学习、运动和交友过程中,总会发生一些搞笑、感人的事情。例如,在一次扫地比赛中,大将军以自己的方式展现出了领导才能和团队精神,最终与队友们一起取得了胜利;而在一次足球比赛中,小马哥因为一个精彩的进球而成为了全校的焦点,让他收获了更多的友情和自信。这些情节让读者不仅能够感受到男生们的生活态度和情感交流,还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和感悟。


书中的男生贾里三剑客最终成长为了更加成熟和完整的个体。在书的结尾,三位男生在一次突发事件后,终于明白了友情和成长的真正含义。他们学会了相互包容、理解和支持,不再只是简单的朋友,更像是一支互相依靠和信任的团队。这种感情的升华和成长的收获,不仅让他们在学校得到了更多的尊重和认可,也让他们更加坚定了自己未来的方向和目标。


小编认为,《男生贾里三剑客》是一部充满正能量和鼓舞人心的青春小说,通过生动有趣的情节和细腻入微的描写,让读者感受到了友情、成长和努力的重要性。读完本书,不仅能够带给我们许多欢乐和感动,还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和目标,从而成为更加优秀和独立的个体。这是一部不容错过的好书,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够从中受益匪浅。

三剑客读后感(篇7)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第一篇:《三剑客》读后感第二篇:三剑客的读后感第三篇:三剑客读后感第四篇:三剑客读后感第五篇:三剑客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

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受到的精神伤害,他沉迷于酒精和赌博。他常常压抑内心的感情,表现出一种忍让的魅力。

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他原本是个准牧师,后来成为复仇的火枪手,然后在牧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

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而女王的政治异议,以及特雷维尔的火枪手反对在法国形成两派。四个主角联合起来与他战斗,但最后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她用自己的计谋和勇气,一步一步挡住了火枪手,最后死在了他们的手里。她是阿多斯的前妻,她埋葬了阿多斯的爱和家庭。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还被提升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

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这本书的书名是《三剑客》,但故事的主人公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翁。他的勇气、自信和积极的价值观深受我的喜爱。

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

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

就是给我挂**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

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三剑客读后感(篇8)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

《镜花缘》的写作动机和由此呈现的小说的旨趣是多方面的。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百名花仙在蓬莱的居处称为“薄命岩”、“红颜洞”,刻有她们各人所司花名及降生人间后姓名的石碑放在“泣红亭”内,这些地方都明显受到《红楼梦》的影响,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

但在小说情节的展开过程中,这种意识并未得到有力的表现,百名花仙在人间考取女试后欢聚一堂、热闹非凡的场面,更无一点悲哀的气氛。所以说,作者在这方面的态度绝不像曹雪芹写《红楼梦》那样严肃。写唐敖等人海外游历的部分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揭示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这和《儒林外史》的写实态度也不相同。此外,小说又以极大篇幅来显示作者的广博知识和辞章修养,尤其是百女会聚以后的部分,几乎是脱离了小说情节来作文字游戏,乃至一个酒令竟要占到十几回。综合以上几点来看,《镜花缘》是一部具有社会批判内容的游戏之作;作者既对现实的弊病具有高度的敏感,却又把他的不满化为谐趣,同时在卖弄博学的智力游戏中求得心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