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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推荐13篇

发表时间:2024-01-31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我的观点能够让您拥有更深入的思考。我们的视野因读书而开阔,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对一件事产生了新的看法时。 读完书后,我们应该用心去回顾和总结自己的阅读心路历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妈妈带我读了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真让我佩服啊!很多时候,他什么都不用问,就能把受害者的信息,以及坐什么车来的、和谁来的都说得一清二楚。福尔摩斯还非常善于观察,他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是干什么的。福尔摩斯找真相时,往往要收集超级多的人证和物证,虽然有人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他在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机智果断。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而且他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根据失窃东西原来所在的位置,来推算失窃的时间和犯罪手法。他寻找犯人的方式也是很独特的,他不会亲自在大街上寻找犯人,因为这样就会打草惊蛇,所以他召集了许多流浪儿。流浪儿不仅熟悉地势,而且人数众多,不仅可以分头行动,还不会引人注目。他正是采用了这些特殊手段,才会成功地把罪犯捕获。

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他缜密的思维能力,也都是在一次次的案件侦查中锻炼出来的。我要好好学习,学习福尔摩斯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的做事风格。使自己变得更聪明,更优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勇敢,认真观察,用自己的智慧去找答案,不要轻易放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九月份,刚来到大学。不仅拖着沉重的行李,还带着一本沉甸甸的书。推理型的**是我最喜欢的类型,《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高中同桌送我的生日礼物加大学饯别礼。

在较轻松较空闲的晚自***,我与夏洛克和华生为伴。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以华生博士的自我报告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种悬案时的缜密逻辑推理。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夏洛克.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迷之人物,高中时看《名侦探柯南》的时候,就在意到主角最爱的福尔摩斯。一直很好奇,自己也说过很多次,到大学有时间一定要见识见识。

夏洛克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在整个案例中,他总是把演绎法演的淋漓尽致,但他坚持的不是不犯错误。在这里,我不想再否认他了。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

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当然,我也觉得他是个很偏执的人。

这部**虽说没有具体大主线,但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完全吸引到故事中,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起初,福尔摩斯见到华生时,立刻认出了华生,甚至知道他去过**。

“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很佩服福尔摩斯的观察入微的能力。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和经验。

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你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断他的身高,也可以根据他的体形知道他的家乡。事实上,他不是唯一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加注意和学习思考,我们就能发现很多东西。

举个例子吧,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想都不想就能说得出来,这也算是我们的失败吧,毕竟感觉我们的精力都不知道放到**去了。

我很喜欢他,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想一想就觉得很是可怕的一件事。这可一点都不夸张。

感觉他真的是一个天才。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我不仅仅看过原著,翻拍的《神探夏洛克》等与福尔摩斯有关的电影、电视剧大多都看过。人确实不是完美的,虽说福尔摩斯在各个方面都有所了解,有所考究。但在某些方面,真的也着实有些替他堪忧,他的那种极度的自信,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的态度。

但也有出差错的时候,真是为他捏一把汗。对于电视情节中华生老婆玛丽因救福尔摩斯而死,不知道福尔摩斯要如何应对。

我觉得不管你是谁,你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使人粗心。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

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不过,他的能力是不可否认的。在每一个侦探故事中,我们常常被福尔摩斯的破案能力所淹没。他一出来,几乎所有的案子都能成功。在《红发会》中,他揭穿了一个隐藏在荒唐行为下的阴谋;在《绿宝石王冠奇案》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令人难于置信的真相;在《四签名》中,他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些无不与他出色的观察推理能力有关。

正是有了这种推理和分析能力,福尔摩斯才能解决一个又一个神秘又奇怪、复杂又奇怪的案件。

整个**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不是缺少这些宝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得不佩福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注重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我们还需要有所进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在今年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令人百看不厌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从问世到至今已足足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和自己的最佳搭档华生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气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棘手的案件。在破案的时候,他总是认认真真,一丝不苟,连墙角的一根细发也不放过。

刚刚读完这本书,就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认真两个字虽然在字典中是那么渺小,但是认真两个字在工作和生活中却起了巨大的作用。

我不禁想起学过的一篇课文,《全神贯注》里面的法国雕塑家罗丹邀请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到家里做客,自己却如醉如痴地投入工作之中,完全忘记了客人。罗丹全神贯注的丁作态度和对艺术的执着追求的精神,让他一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的雕塑作品《青铜时代》《思想者》《雨果》《加莱义民》永远带给人以深沉的美,启迪着人们不停地思考。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认真仔细的人。在一次科学课上,郑灿灿认真地观察一只蜗牛,经过科学老师的反复提醒,终于发现了为什么蜗牛碰到盐会变成蜗浆,她的回答得到了老师一次又一次的肯定,获得了同学们由衷的称赞。认真是多么了不起啊!假如你一直认真地学习、工作,你就可以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6

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这本书的主角福尔摩斯喜欢破稀奇古怪的案子。所以,他接的案子全都是稀奇古怪的。

说到这书中最稀奇古怪的,那就是最后一章,它的题目叫3K党。

当福尔摩斯破了一个案子后,以为终于可以松口气时,却接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在1887年9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猛烈异常。一个年轻人找“我”,他大约二十岁左右。“我”问他从哪里来,他说:“从霍尔舍姆来的,叫约翰-奥彭肖。”他跟“我”说:“有一天,我的伯父在上校的餐桌前面发现了一封信,他一打开就有五个橘核掉出来,还有一个纸条,上面写了三个K字,就无其他东西了,过了几天他就去世了,同样的事发生在了我父亲身上。”福尔摩斯判断,这个约翰-奥彭肖似乎有更大的危险。

果然不出福尔摩斯所料,约翰彭肖也有危险。当福尔摩斯找到了凶手的线索后,福尔摩斯同样也遇到了危险。最后,福尔摩斯找到了凶手在哪,可是福尔摩斯与凶手发生了争斗,自己也牺牲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智勇双全的品格,也领悟到我们不能像书中的凶手一样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对,我们不能成为坏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和透彻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阿瑟柯南道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人物一个反对迷信、懂得人生观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对的,当你在读书的时候就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灵里面,来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变成了这本书主人公一样,给大家带来酸甜苦辣。

《四签名》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因为这一部而出名。主写的是实的体现了财富欲望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欲与虚无。一个个扣人心弦故事,写了印度人并未履行诺言,引起了琼诺赞斯茂报仇的故事。

这个虚构的故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人类因为贪婪、食言、阴险狡诈等阴谋诡计来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愤慨,正义之士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轻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话。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8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9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___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读完这个,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

指导教师:肖贵群

作者:曾心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0

《福尔摩斯探案集二》读后感300字: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二》。

这本书是科幻侦探小说,整整一本书讲的都是一个案子,案子的大标题是“巴斯克维尔的魔犬”,是分成了十几个部分被破解的,也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写得最好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科幻小说,但也有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观察就是把一个细节放大。里面会教人们一些破案的技巧:一是观察,其实就是把细节放大;二是思考,发现了蛛丝马迹,要认真仔细地想会是谁做的、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两遍了,但他依旧那么精彩,吸引着我想再一遍地去读。我还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迷们也去过伦敦寻找书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可在现实世界并没有福尔摩斯和华生;后来有人在伦敦建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为的是让那些寻找福尔摩斯的人也有个结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1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杯具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明白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向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明白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最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明白,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必须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情绪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必须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必须是!

明白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向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取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2

在伦敦的贝克街住着一位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又富有正义感的私家侦探,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和他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错综复杂的案件。一点蛛丝马迹都逃不过福尔摩斯智睿的双眼。面对重重疑云,他总能运用最严密的推理,做出最准确的判断,最终使真相水落石出,将犯罪绳之以法。

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因为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一一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来给你们介绍其中的一个故事《红发会》。《红发会》主要讲的是一位长了?头如火焰般的头发当铺商?杰贝兹·威尔逊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件。他的伙计?森特·斯波尔丁告诉他,美国有?名也长着红头发百万富翁,死前?下遗嘱要设??个名叫红发会的团体组织,?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有个舒适的差事。所以只要?选,就可以每年拿到?百英镑,并且工作还很轻松。杰贝兹·威尔逊?听,还有这种好事,就参加了海选活动。现场那是???海,竞争相当激烈。出乎意料得是,他竟然顺利被选中了。他要完成的任务?常简单,就是每天上午?点到下午两点坐在?个指定房间?抄写《?英百科全书》,期间绝对不得离开。杰贝兹·威尔逊觉得奇怪,但还是接受了。

随后杰贝兹·威尔逊认真抄写,但是,当他两个?后?个周六去上班时,发现门上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红发会已经解散”,他十分震惊,随后?发现红发会负责?的地址和名字也是编造的,所以他就来求助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经过细致地侦查,发现杰贝兹·威尔逊雇佣的伙计?森特·波尔斯丁?常可疑。他是在两个?前被雇佣的,他精眀能干,却只要?半的薪?。?且,杰贝兹·威尔逊当铺旁边就是?家银?。原来?伙盗贼为了偷窃银?钱财,就想用挖地道的方法,他们把这个地道的??选在了杰贝兹·威尔逊的当铺。为了便于挖地道,让当铺?板每天离开他的店铺??时,这些盗贼编造了?个虚假的团体组织,并打出的每年?百英镑的?告和抄写百科全书的奇怪任务。

试想当时经过福尔摩斯的细致地侦查,杰贝滋.威尔逊肯定是恍然大悟吧!这一连串的“好事”和“惊喜”怎么会同时落到他的身上呢?还是自己遇到“好事”就欠缺了思考的能力。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做事要仔细观察、多多思考,任何不切实际的回报的背后可能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阴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3

福尔摩斯是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虽然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记载了八个具有很强代表性的故事,凸显了福尔摩斯的坚定意志和强大的推理能力。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波希米亚丑闻了。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有牵连,但并没有与她秘密结婚。现在,波希米亚国王要与纳维亚国王中极为敏感的二公主结婚,但艾琳有国王与她的合影,国王必须把照片偷出来,否则,艾琳会用照片毁掉国王。所以,国王来找福尔摩斯,希望福尔摩斯可以偷出照片。聪明的福尔摩斯了解了艾琳的房子与艾琳的生活。但是,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机智与知识。如果我们也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的脑袋,该有多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