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语录网

外国名著读后感八篇

发表时间:2023-11-22

外国名著读后感。

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看了这本作品后,让我的心仿佛在因啜泣而颤抖。 阅读后,我们应该仔细思考和总结我们所学到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编辑强烈推荐一篇非常实用的“外国名著读后感”给大家参考,欢迎关注我们的网站与我们一同探索这个话题!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1】

生活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总是只不过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面对失败的勇气。《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他的实质行动向大家证明———即便失败,也要成为一名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状况下,与大马林鱼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与一段骨骸。

“然而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给打败。”在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为了牺牲者,鲨鱼来到后,老人和大马林鱼一样,同样成为了牺牲者。老人与鲨鱼间的搏斗,正是老人的'意志和所有强大的敌对力量抗争,而鲨鱼则化身成为了敌对力量的代表。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没办法摧残老人的意志。老人圣地亚哥虽然是一位失败者,但他敢于同恶权势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了英雄。所有东西都注定会毁灭,只有你的行动才是永存的。只有如此,你才会成为一个真的的成功者!

在日常,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磨难。大家或许会由于难点而退缩,大家或许会由于落后的成绩而气馁,大家或许会由于考试而烦恼……这部分小小的挫折不值一提,却总是成为生活路上的绊脚石。有的人会像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追越极限,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即便失败了,也问心无愧。由于你做出了行动,你就是一个成功者!有的人却没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失败和挫折,而是得过且过,最后被运势从成功的行列中抹除,成为一个什么事都不干的人。鲨鱼可能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毋庸质疑的是,老人也是一位胜利者,他一直知晓这伟大的“杰作”是是他的。他没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向鲨鱼投降和妥协。大家也需要拥有这种敢于同运势抗争的勇气。在任何时候,都把失败看成一种磨练,让它成为大家垫脚的基石,来攀登更高的山峰,挑战自我,直面缺点,超越极限,你就是自己生命中非常重要的英雄!

在生活的旅途中,哪会少得了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人总会摔倒,只不过看你能否重新爬起。是不是还能勇敢地去面对,成功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了失败,才会体验那成功的来之不容易。只须你用一颗顽强的心去对待,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2】

智者说:“生命是一条船。在烟波浩渺的长河中高高扬起风帆乘风破浪,驶向从未有人到达的海域……而我认为生命更像是一串串风铃只有当微风吹过,她才会发出“叮当”作响的和谐悦耳的声音。

多少次,我倚着窗,抬头嘹望夕阳,不禁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最近有幸捧读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经典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感受到了坚强的保尔面对悲惨人生,仍对生命的执卓,对生活的渴求,对学习的钻研,对朋友的真诚以及对敌人的疾恶如仇,对革命胜利的必胜信念。

保尔·柯察金,19xx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由于调皮戏弄了神父,而最终成为洗刷间的教工。此时的他正处于十月革命的背景之下。他和他的伙伴们受到了革命进步思想而参加了红军。成为光荣英勇的战士,投入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中,在革命,他历经了数以万计的挫折,失去亲朋好友的悲痛,在臂不听使唤的惨状,接着又是双目失明的痛楚。

是何种力量唤醒他13天的昏迷?是何种力量驱使他在右眼瞎了后仍忘我的工作,一心想奔赴前线,冲锋陷阵?是何种力量又让他在双目失明后不可思议地走上写作道路?无数的问题在脑海中徘徊。

我沉思了许久,对,就是保尔那比钢铁还硬的坚强斗志,对革命理想的无限忠诚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保尔的肢体虽然残缺不全,但他的生命是完美的,美丽的,永恒的。风铃正是因为风风雨雨的路程,才会奏出一曲生命之歌。只有经历无数磨练才会有精彩完美的人生。美国体坛巨星迈克尔·乔丹为追求奋斗,经历了无数挫败和艰苦的训练才将梦想成为现实。法国著名的科幻作家凡尔纳曾向出版社投过900次稿,当处于绝望时,他的妻子说:“为何不试试第901次稿?”果然第901次成功了。我想,每个人的生命就如涓涓细流,只有触击暗礁才会击起美丽的浪花。正所谓:不经一番寒彻骨,那得梅花扑鼻香。

也许,你会说,总有一天风铃会被撞得粉身碎骨,落下一片片紫色玻璃花瓣,但是,只要她能唱出那最动人的生命之歌,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一段生命豪言:生命可以燃烧也可以腐朽,我要将我的生命燃烧直至灰烬。我想到了无数仁人志士。贝多芬这个遭受双目失明的打击的作曲家,硬是“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创作出举世闻名的不朽乐章,激励了多少同他一样遭受挫败的人,使他们充实了信念与希望。与我们同样年轻的刘胡兰在侉子手面前仍坚贞不屈,心向革命,心向祖国,为国家奉献出宝贵的生命。毛主席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生活的强者,没有因身残瘫痪而对生命失去希望,自暴自弃,而是更加奋发,自学成才,还翻译了16万字的外文著作,研究学习《人体解剖学》等十几中医学书,她中央授予“优秀共青团员”光荣称号。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如此畅销,正因为奥斯特洛夫斯基塑造的保尔对人生不言放弃的坚定信念。虽然我无法企及他们的精神境界,我也要做最好的我。我时常告戒自己:“一切都尽力完成,只要努力去做,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人生的道路漫长而曲折,我们无法预见前面是坦途还是险峰,即使登上的是一面绝壁,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攀上顶峰,经历磨练的人会更加坚强。平凡孕育着伟大,“路漫漫其休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倚着窗,望着天边那极天一线的曼妙身姿,她尽最大努力,放射出全部的余辉。我暗想:我要做一串风铃,随风曳出我精彩的人生。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3】

我想大家一定都知道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吧,他1823年2月22日降临在法国南部一个叫圣莱昂的小村庄里面,现在就让我们去细细的观察下他写的那些昆虫吧!

那我们先来说说蝗虫吧,蝗虫的长腿带有锋利的锯齿,它的后腿可以弹跳的很高,它有个坏毛病,专门喜欢偷吃庄稼,一般来说,它们下卵一次性可以在20颗到30颗左右。

接着,讲一讲小天牛吧,天牛小的时候最可爱,竟然没有五官,然后它们靠什么进食呢?原来,它们只吃木屑生长,每只天牛可以生出2个天牛幼虫。

再接着呢,我们观察下长腹蜂吧,长腹蜂比较喜欢在暖和的地方悠闲的生存,它们最喜欢吃的东西是圆网蛛。

最后,简单介绍下圆网蛛,它只要是飞的昆虫都吃,它的家喜欢安在一些雨下不到的地方。

好了,在这我就不把这么多的昆虫一一解说了。下面。说说伟大的法布尔吧!

法布尔,40多岁才有他梦寐以求的实验室,在近花甲之年的法布尔还很凄凉地说:“虽然愿望实现了,但是实现的也太晚了一些,他和其他的昆虫家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别人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或泡在烧酒里观察,而他却把它们放在很干的瓶子里养着,其实,法布尔也是一个民主主义者。法布尔一生犯了3个大笑话,这第一嘛,就是他在地上观看蚂蚁搬走一只死苍蝇,第二件事,一天夜里,他提着灯笼,在田野里看蜈蚣产卵,不知不觉就天已大亮,这第三件事,就是他爬上一颗树观察螳螂的活动,最后竟然被别人误会,把他当做是可恶的小偷了。

读完《昆虫记》以后,让我自我感觉收获颇丰。因为我对昆虫的了解,已经止步于仅仅对他们的厌恶来的那么肤浅了。所以,以后,我应该看更多更多这些方面的课外书,来充实自己的精神生活!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4】

寒假期间我看了很多书我都喜欢,尤其是《格列佛游记》。这本是描写格列佛乘这船遇到了四个国家是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因国,四个国家怎样生活下来的。想知道吗?那就请读下面的短文。

有一次格列佛乘着船去航海,遇到了海浪的袭击。船翻了,变成一片片木板,格列佛被海浪冲上了海岸被几千条细细的绳子绑住,格列佛马上解开小人过的人一起放箭射格列佛格列佛觉得一点都不痛忽然有一把箭向他射来格列佛移了一点射到他的脸。他说他是无辜的于是小人国的小人相信了他。格列佛饿了一口吃掉两个面包慢慢地吃饱生活了下来。有一天有一艘船过来了他马上坐上了船回到了国家。

有一次格列佛有一次出去航海,又遇到了海浪的袭击,海浪把格列佛冲上了岸这一次来到了巨人国他找到了一位商人叫他收留他商人答应了他并且他赚了很多钱,因为很多巨人看了格列佛的表演。一天格列佛因为偷懒而被赶走,被一个小狗叼给了主人,主人把他给了国王后面有趣的是有一只巨大的猴子把他抓住把格列佛搞得够呛了。最后他也是乘着船回国的。后面的我还是不说了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格列佛游记》。我的感想是格列佛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呐!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5】

我读过许多精彩的书,可就是有一本书始终留在我的脑海中,那就是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有趣故事书。主人公叫汤姆索亚,是一个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大淘气包,在大人眼中,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淘气包,但在小伙伴眼中,他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传说级人物。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圣彼得斯堡的小镇上,汤姆和他的朋友每天都做着当海盗、强盗的“白日梦”,虽然说是白日梦,但却不一定不能成真。

汤姆和另一个小伙伴抱着当海盗的幻想,决定去墓地试胆,却刚好看见一桩谋杀。两个孩子发誓不告诉其他人,但当小镇审理杀人案的时候,这两个孩子却为杀人案出庭作证,吓得凶手直冒冷汗,听了倒头就跑。

汤姆认为所有海盗都会去鬼屋集合藏宝藏。于是去鬼屋探险的时候有刚好听见一个关于宝藏的秘密:他们吧藏了一箱金币的箱子埋在11号的树下面。

最后汤姆与安琪追踪凶手到了魔克托尔山洞,却都在里面迷了路。当获救之后再去山洞中,山洞已经被法官锁得死死的。开了洞口之后凶手却已经在洞中倒闭多日。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汤姆是个勇敢聪明又机智的男孩,在遇到大坏人之后还能冷静、沉着的做出行动、判断,这一点就已经说明汤姆的机智勇敢了,而在最后关头汤姆也好人有好报,得到了半箱金币,这可让他成为了小镇上货真价实的富人了。汤姆的机智勇敢真值得我们学习,给我们送来了人生的感悟,做人的道理。这的确是一本珍贵的名著,我看了以后受益匪浅。书,真是我们人类的精神粮食。我以为我们真应该多多读书,喂饱我们饥饿的大脑!

这本书中的有趣情节我觉得也很多,比如汤姆刷墙的那段,就很有趣,在那段中,汤姆可真成了一个调皮鬼,还有汤姆和小伙伴们玩“失踪”,去了下游的杰克逊岛,害的全镇人民没日没夜地找,最后在以为他们已去,准备举行哀悼的时候这几个调皮鬼却大摇大摆地来到了自己的葬礼上。

这本书真是一泉清水,滋润了我的知识书库,为我带来了宝贵的知识,这可是花钱也买不到的!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6】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orro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它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7】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800字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想必喜欢幻想的同学一定都看过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这部科幻小说吧?它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所见所闻。记得我刚拿到这本书时,立刻被它紧张曲折的情节、神秘莫测的海底世界、丰富有趣的科学知识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一口气读了三遍仍然爱不释手。现在,让我们怀着好奇心,带上无穷的想象力,跟随我再次走进《海底两万里》的精彩世界,开始这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吧!

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接受邀请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掉入水中,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尼摩船长囚禁他们在这艘潜艇上做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故事就发生在这海底两万里的十个月旅程中

我最感兴趣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潜水艇的构造、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这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不仅使我大开了眼界,认识了很多海洋生物;而且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是:阿龙纳斯到海底采珠场。忽然,有条巨鲨向采珠人扑来。尼摩船长手拿短刀,挺身跟鲨鱼搏斗。在尼摩船长被鲨鱼的巨大躯体所压倒,危在旦夕时,尼德?兰迅速投出利叉,击中鲨鱼的心脏。船长救起那个穷苦的采珠人,又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包珍珠送给他。对于尼摩船长,因为我现在年纪还小,无法读懂作家所塑造这个人物的真正用意,但是从这件事情中,我觉得他虽然神秘莫测,但却有强烈的正义感,是一个勇敢、善良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书中的仆人康塞尔。首先,他对主人的非常忠诚。在文章开头,他在得知主人要去参加危险的捕鲸,甚至有生命危险时,果断地选择了与主人同去;还有当主人落水的时候,他也勇敢地跳了下去与主人共存亡,这是多么的忠诚啊。其次,他非常博学。文章中他不厌其烦的对各种水生动物进行分类,很好学,对科学的爱好使他掌握了许多海洋知识。我不禁想到了自已,平常看到别的同学成绩好很是羡慕,但自已总是不太用功,吃一点苦就受不了。所以我应当以康塞尔为榜样,向他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他一生驰骋于幻想之中,创作出众多的著名科幻作品,如《神秘岛》、《八十天环游地球》等。凡尔纳的幻想不是异想天开,都以科学为依据,他所预见到的很多器械,后来都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实有之物。凡尔纳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他并不是人类科学的老师,真正的老师是幻想!幻想,让我们发明或发现新的事物。所以我们要热爱科学,追求科学。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8】

【篇一:10篇世界名著读后感】

1.《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第一章至第四章为第一单元,主要描写方鸿渐在上海及其家乡(江南一县)的生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

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

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看着,我相信明天会是一个好日子。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

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责任的包袱,不了解世界的复杂性,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半夜独自哭泣,十分脆弱。其实,这是每个孩子最后一次都会有的疯狂,但这不是人生的裂缝?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27岁时,他仍会深情地想起父亲和母亲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仅仅三年后,当我面对地上的落叶时,我不再有太多的悲伤;当我不再为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记不起许多年前我说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太长,而是因为我觉得那些誓言很模糊。过去,我试着去练习,但当我发现要花一辈子的实践去承诺时,我放弃了。

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三鹿大学之行后,他意识到世界是危险的。

鸿渐有点累了,就选择躺在孙小姐的软椅上休息。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无能,总以为自己是悲剧的主角。他想发泄。既然他不能当外人,他只能把怒气发泄在妻子身上。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在哭,看着陪伴她40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的最后一扇门后,最后一滴眼泪也悄然落下。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

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

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

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这本书中的男女主人公来说,我心目中的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没有原则,经不起投票,可以说是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书的结尾,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家庭的失败后感叹

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哪怕是一只小小的昆虫也会沾沾自喜。我希望有人把它放在显微镜下放大。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

我认为,这不仅是***当时心情的写照,也是***一生失败的真实写照。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

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

朋友之间的关系,科学家和科学的区别,中国人和西方人的丑陋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当男孩的母亲和苏小姐谈话时,她看到儿子在和苏小姐捣乱,于是她用破折号把谈话对象转移了。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

死讨厌!我告诉过你不要去。如果你不做好事,你一定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

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以下是一篇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这是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一部**,因为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是在读高三的时候,当时正面临着考学的压力,是它给我带来了动力,并让我对文学有了另一种释意-----朴实无华便是真,善,美。多年过去,再次拿起这本厚厚的书,再次让我闻到了那黄土高坡的气息。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

据说这部**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

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

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

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

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3.《基度山伯爵》读后感

古往今来,世界上的通俗**不计其数,但是优秀的作品寥寥无几,其中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佳作。他拥有的读者数量之多,也是证明了他的价值,毋庸质疑,《基度山伯爵》就是通俗**的典范之一。

大仲马**多达百部,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外,堪称历史惊险**。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大仲马**的特色。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无辜的人遭人蓄意陷害,被错误地关押,但他以精心策划的计谋对那些曾出卖过他的人进行了报复。

生性活跃的青年水手埃德蒙-丹特斯,是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但他平静的生活以及迎娶美丽的默塞德斯结婚计划被突然地打破了。因为他最要好的朋友—费尔南德也想娶默塞德斯为妻,并一直欺骗着丹特斯。

这位“好朋友”,为了陷害丹特斯,就和与丹特斯有仇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陷阱,污蔑其与拿破伦有联系,使丹特斯在婚宴上被警察带走,并遭受到了法官维勒福的非法审判,于是将他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福岛伊福城堡监狱里。

埃德蒙-丹特斯在那里渡过了十三年恶梦般的生活。但是期间,他结识了一样被诬陷的老神甫法里亚,他从神甫那学到了很多知识,并推出了自己的仇人。在法里亚的帮助之下,丹特斯策划并成功地逃离了这个监狱。

他找到了法里亚留给他的宝藏,化名成为了一个神秘而富有的“**山伯爵”。以他的机智和冷酷,巧妙地挤进了法国的上流社会,他报答了恩人,也一步步地让那些曾操纵、奴役过他的人们付出了巨大代价,当复仇完后,他扬起了远帆,永远的离开了法国!

要是说起这部作品的特点,我认为有最重要的4个。

第一个是情节曲折,安排合理。

一般来说,成功的**导师情节曲折,波澜起伏的,基度山恩仇记再这点上堪称典范,**一开卷就吸引了读者的目光。爱德蒙刚刚归回来,年轻有为,准备结婚,还做了**船长,前程似锦。而是他的敌人唐各拉尔因为嫉妒他,所以和他的情敌连手倒了一出戏,使爱德蒙惨遭横祸,而检查官维勒福却因为保护父亲而让其无辜入狱,这一富于戏剧性的开场,正式为下文做好了铺垫。

后来爱德蒙在黑牢中的描写更是有声有色,是全书最精彩的地方之一,再后来,他居然与死人偷梁换柱,这样逃出了黑牢。这时,读者都是屏住呼吸,为作者的奇妙构思拍案叫绝。然而着也只是个序幕而已。

后来他得到宝藏,成了亿万富翁,该名为基度山伯爵。之后,就是他的复仇了。**主要写的就是复仇部分,大仲马匠心独运之处在于3次复仇写的互不相同,各具其趣,但又与3个仇人的职业和罪恶性质互有关联。

而复仇的不同结果又使情节不至于呆板,让人感觉富有变化,读者也料想不到这样的结局。读完之后,掩卷再思,的确也没有更好的结局了,因此不能不赞叹作者的巧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