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发表时间:2025-11-13华电供热报停申请(集锦十三篇)。
『一』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为全面贯彻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临夏州煤质管控“冬病春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加强煤质管控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上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煤炭标准,充实执法队伍,完善供销体系,加强宣传引导,推广环保型煤。不断健全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煤炭经营及煤质管控工作格局,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煤质管控长效机制,有效解决煤烟型污染问题,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控制源头、把住质量、管好流通为前提,以科学规划、集中经营、统一配送为根本,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原则,通过确定煤质环保标准、完善优质煤炭配送网络体系、推广环保型煤、加大优质煤炭供给、加强清洁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建立煤炭采购、运输、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煤炭使用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执行标准。依据甘肃省工信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质量监管的意见》甘工信发﹝20xx﹞307号规定,临夏市执行民用散煤无烟2号标准(挥发分≤12%、全硫≤1%、灰分≤30%)。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二)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冬病春治”、“冬病夏治”的工作思路,全市要对燃煤污染问题提早部署,提前采取措施。市煤质管控联合执法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煤炭准入、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管控,不折不扣落实煤炭检查站卡口或视频监控检查制度,加强驻卡值守,对运煤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运输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车辆进入辖区,对销售、使用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掺杂掺假、倒卖票据、以次充好、私拉贩运等违法行为和扰乱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经纪人、经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照煤炭经营户,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煤炭的一级市场和二级网点,从严从重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交通局
(三)开展“冬病春治”专项整治。全市近期要对辖区各煤炭销售网点煤炭质量、销售去向、运销台帐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煤炭经营单位储煤场地环保设施达标、煤炭质量合格、进销货台帐完善。
1.健全完善煤炭进销货台帐。全市煤炭一级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对所有采购煤炭的用户开具五联单、过磅单,出具煤炭出厂质检报告,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进销货台帐数据信息要记录完整清楚,切实做到进货来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进销货数量清楚。对所售煤炭质量不达标的,依法没收查扣;对没有台帐资料或台帐资料不完善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封其销售网点。
2.严格储煤场地环保设施。全市煤炭一级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要按照《储(销)煤场地整治标准》,进一步完善建设防尘帘、洗车台、沉淀池、雾炮机等环保设施,确保储煤场地环保设施达标。对储(售)煤场地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市场、网点,要求立即整改,被要求整改的市场、网点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准经营,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市场、网点,依法严肃处理。
3.煤质检测全覆盖。进一步加大煤炭主要指标的抽检力度和频次,检查煤炭经营网点进货质检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示抽检结果。对煤质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经营场所,一律关停,从严查处。
4.强力推广环保型煤。按照市场规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为全市2个一级煤炭市场和优质环保型煤供应公司搭建合作平台,促使双方建立密切配合、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采取在一级市场设立环保型煤分销中心或直接合作营销等方式(具体合作细节由一级煤炭市场与煤炭公司商定),利用现有煤炭配送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环保洁净型煤和清洁炉具。
5.建立“三级”巡查机制。严格落实镇(街道)党政正职为“片长”、村(社区)干部为“店长”的包抓责任制,各镇(街道)成立煤质管控专项巡查组,形成州、市、镇(街道)“三级”巡查机制,在辖区内打击流动销售劣质煤行为;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在街巷醒目位置设立煤炭检查点,依托网格员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环保型煤推广宣传等工作。
6.积极推进出台燃煤补贴政策。结合实际持续推进无烟2号煤(环保洁净型煤)财政补贴政策,对使用符合无烟2号标准的环保洁净型煤和块煤的居民进行适当补助,不断提高居民使用环保洁净型煤的积极性,杜绝有烟煤倒灌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摸清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户等特困群众的用煤量,提前谋划运用民政、环保相关资金,优先向我市一级市场购置相应数量的环保型煤,尽快完成特困群众的煤炭发放工作。
7.加快清洁能源项目实施。加快“煤改气、煤改电”项目实施,提高城乡居民天然气入户率,扩大天然气覆盖面,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各镇街道8.规范用煤单位采购渠道。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所属基层站所、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用用煤单位使用煤炭均应通过市一级煤炭市场采购环保型煤;没有一级市场采购合同和正式发票的,不予进行会计核算。
9.研判供需形式,增加市场煤炭储备。认真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督促引导煤炭经营单位主动与省内外优质煤炭企业进行衔接,积极签订煤炭供需合同,加大采购力度,保证我市民用煤炭库存充盈,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10.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州市联合宣传、电视、报刊、914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加大环保型煤、无烟2号优质煤炭使用的宣传推广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环保型煤、无烟2号优质煤炭。充分发挥网格作用,依托网格员逐户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环保型煤推广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对劣质煤炭抽检、查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实行有奖举报,公开曝光查处销售、运输、使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的典型案件,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劣质煤炭的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质管控和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督促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统筹推进煤质管控和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市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推进情况。
(二)形成工作合力。煤炭市场和煤炭质量监管工作涉及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财政、城管执法等多部门,需要多部门联合推动。市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推进我市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质监管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三)强化督查检查。市煤质管控和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煤质管控工作,将不符合标准散煤管控情况纳入市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内容,对治理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分阶段考核。市煤质管控和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临夏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州委办发﹝20xx﹞131号文件规定,对工作滞后的市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由市煤质管控和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连续两次工作指标挂末的单位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消极懈怠、工作推动不力、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移交纪委监委部门严肃问责。
『二』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来到XX公司我感到很荣幸,不仅仅是公司在当地很有知名度,主要是加入这个集体后我感到所有员工都充满热情,相处起来非常融洽,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我很多帮助。去年的维修采暖期期间,我学到了知识,收获了经验,有过担当但也有过错误。为了更好地开展今年的工作,现把去年的工作做一总结。
一、努力了解供热系统,融入XX公司大集体。
因为我学的专业是测控技术,这个专业和电学相近,大学期间又有些接触,所以领导安排我到电工室实习,在这段时间里毛师傅带着我熟悉站里的水泵、电机、变频器电柜,更难得的是公司正在安装5号锅炉,电工室的各位师傅让我参与安装了5号炉的变频设备,这些都是实践操作书本上根本无法学到的,最后试运行一次通过,我非常佩服各位师傅技术水平,此过程中他们教了我很多电工知识和经验,以至于我很轻松的通过了电工考试,获得了电工证书。
二、熟悉各换热站情况,管理工作人员,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在供热初期,我们到各个换热站监测、调试运行流量,这点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所有小区的供暖效果。管网调试结束后,杨部安排我管理君利、建委、团结东里、军英换热站,对于我来说真是很大的考验,没有一点的供热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我,在同事的协助下,我们的工作区域并没有分得那么细,我和他一起去所有换热站定流量、调阀门、调节循环泵工作频率。此过程中获得的这些供热知识和宝贵经验我将用于今后的工作中。
三、在实践中丰富自己的经验,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在供热期,我负责供热站以北的管网维护以及监督抢修工作,所以加班加点在所难免,但我们没有怨言,因为我们的任务就是为居民取暖服务的。在我刚工作不久,君利底商出现管道漏水,维修队马上赶到现场进行抢修,由于是水泥地面还附带一米高左右的台阶挖掘工作十分困难。张总让我监督工程现场,由于家中有些私事在晚上十一点我擅自离开现场并没有验收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不明汇报工作不属实,对此张总十分不满意,至今还总提醒我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之后劳动学校管道再次漏水,事情的经过是站内补水箱抽空,电工马上赶到现场停泵,防止电机磨损,并间歇性补水。我和刘师傅进行外网排查发现劳动学校管道漏水,通知维修队进行抢修。由下午三点直到晚上九点才完成管道焊接,并进行现场处理保证道路通畅。此过程有我和刘师傅、张师傅共同监督完成。这次工程抢修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对于工作要认真负责特别是供热这个服务行业这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取暖保障。
四、总结个人不足之处,树立今年目标。
经过了这一段时间,我发现了我的不足之处,一是有时不认真,有些工作做得不彻底,二是专业知识缺乏,这就更需要我努力学习,三是遇到问题缺乏解决困难的决心。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做细做精。
虚心向班长、张师傅学习专业知识,做到说一知二的境界。
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并且做到眼中有活提前完成任务。
总之,我将发挥我全部的精力来干好热力工作,成为新一代的热力工作者。
『三』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又到了年终岁尾。古话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佐言行,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其实一年一度的年终总结也正像一面镜子。透过这面镜子我们可以看到过去这一年来都做了哪些成绩,又出现了哪些失误,还有哪些长处没有发挥,哪些不足还有待改正。对自己这一年来的工作做一翻回顾的同时也为下一年的工作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现就20__年维修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20__年维修班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比较顺利的完成了全年的维修工作。总的来说一切都都算安全,没有什么事故。但是工作中也有不少的问题凸显出来了。工人在操作设备的时候野蛮操作对设备本身造成很大的损害。提高操作者对设备性能的了解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再者就是对重要设备的定员定岗,加强对设备的操作熟练度。这样一来他对设备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维护保养,会对设备本身的损耗降低也同时降低了维修成本。
今年的维修费用高过去年很多,其中原因有不少,设备改造和老车间照明改造是新增的费用。电缆老化更换这一块也不少。车间吊车的维修频率很高也是很难避免的。因为咱们车间使用率过高,再有就是工人在使用当中的一些不当操作也加速了吊车的老化磨损。对吊车今年更换了遥控手柄发现一些问题。工人随手扔手柄甚至吧上面的配件弄丢了也没有发现。现在车间换遥控器的手柄已经坏了5个。其中有设备自身的原因,但是和我们平时的操作保护跟不上也有一定原因。吊车配件的使用寿命和我们平时的操作方式有很大的关系。维修只是处理它的病灶而不能改变它的运行状态。在恶劣环境下设备的磨损是比平常高出很多倍。
在使用特殊设备上面我们没有做到精工精做。无稀喷涂设备本身对环境、油漆、和使用保养有很高的要求。而我们的环境和油漆对设备造成的损害已经是很惨了。无稀喷涂设备的维修费用已经可以买台新设备了。以后再喷漆的时候一定要把重要部件洗刷干净以免油漆对设备造成损害。数控钻床的日常保养不到位导致了液压有的浪费和滑块的损坏致使设备的精准度下降。单就车间所有液压部分今年的损耗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对设备我们要做到人走机器净。这里的净是干净和安静断掉电源。停止设备空载运转。
打沙机的皮带和护板磨损严重,致使购买配件花费一定的费用,对于打沙机的修理工作大量增加。在正常生产中影响到产品的品质,除锈不干净和电费的浪费。坏了维修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耽误下道工序流程。对打沙机应该在平时就养成谁看护谁保养每天开机前和关机后检查一下设备。看是否有小毛病立马解决。不要等坏的不能正常运作了再去修理,那样就费时费力。
电焊机的维修也是一大问题。在产量增加的情况下几乎每天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和咱们购买的设备质量有很大的关系,不适合在长时间的情况下连续作业。单焊机的模块损坏率就很高了,这个部件也是很贵的,再有就是电路板子的损毁严重。模块在坏的同时会引起电路板的损坏,以后应该重视电焊机的日常保养。不能使焊机上面灰尘厚。焊把线磨损粘连短路也会造成焊机线路板损坏,应该在平时的工作中尽量避免烫坏。
过去的20__年维修班的同志们都辛苦了!为了能保证车间的正常生产都付出了辛苦,我在此感谢你们的配合。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们就不能顺利的完成维修任务。20__年我们应该再接再厉,努力做好维修设备的任务,降低设备的损耗。为了多维的明天更加美好,我们就应该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希望在新的一年大家都有一颗奋进的心!在此先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四』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一、节约成本
1、对已损坏价格昂贵的部品进行分解修理,使修理工作细致到元器件,缩小故障范围,使用最低的维修成本修复设备,避免直接更换新的部品
2、减少设备外修次数,加大内部修理力度
二、降低不良
1、对生产中发生品质异常的管控,及时分析,找出解决,从而避免同样错误再次发生
2、对设备内部参数的认证
3、进行保养管控,组织对高故障设备大修,减少因设备故障而造成生产不良
三、提高生产
1、及时巡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制定设备保养,并安排落实设备保养工作,透过变更保养频次保证设备使用性能,减少机台故障和停机时光,保证机台正常生产运行
四、员工流动
本年度设备部焊线共7人,其中焊线白。夜班技术带班2人,保养维修人员3人,新提升人员2人,人员稳定,圆满完成公司给设备部20xx的设定目标。
五、队伍建设
1、我们透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状况,不断的对员工进行教育,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和处理办法,对新进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专人授课,同时到工作岗位进行实际操作演练,让每位员工都认识到提高技术素质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员工的群众荣誉感培养,提高相互协作潜力,使组织更加团结,更富有战斗力。
2、日常负责对焊线机台进行维护保养,定人定时对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确认,保证其它设备日常生产需要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对特殊产品(加工机械零部件,样品及尺寸的确认工作),在设备组织大修的时候也主动灵活的作为维修主力参加设备抢修。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在处理不是自我分管的工作时,表现不够主动,究其原因是头脑中有怕越权、越位的思想,有时就表现出不主动提出自我的工作思路,致使工作节奏慢。
2、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去处理问题,表现工作上的大胆创新不够。
3、班组的管理还不够细致、员工的安全和质量意识仍不够强,导致本年度的1起安全事故。虽然事后也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理,针对性的作出了相应的对策。但还应以预防为主,加大平时的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从根上减少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4、设备常用部品备用库存量及在库量确认不够,应加强自身学习多与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保障设备维修有备用部品更换,减少生产耽误的时光。
七、总结
以上的缺点我们将透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潜力、工作水平的基础上来克服缺点,完善自我,以饱满的热情和充实的干劲为公司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设备管理竭尽全力。展望20xx年,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保证20xx年设备正常运转的好势头的同时,加强科室管理和建设上,使设备部的管理上台阶,工作上档次。
『五』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一、工作状况
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配合检修、抢险、备品备件的领用、或现场生产和检修所留下的垃圾、废钢、旧的备品备件清理清卫等主要工作。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快速安全的托运备件,清理清卫等工作。有时设备检修能够用心配合检修工作。在设备检修忙碌时其中最多的超过一天小时战斗在工作岗位上,因用车计划无规律,需求紧张时,每一天在车间来回要跑上百次,有时抢修时光较长,为了生产加班加点不能休息,又加上我车噪声大,驾驶室温度高散热差,整个人就好比在洗澡。而且在我们车间路面狭窄,道路条件差的工作环境下等,但我们都没有怨言,能够正确对待,努力工作,认真完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安全方面
在工作中我们都能够自觉严格要求自我,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厂规厂纪。认真完好本职工作,做到了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起到了以防万一的效果。全年无违章违纪、无职责事故,在保证了行车的安全的状况下我们做到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素质。我作为一名电器维修员、努力做到集中思想、注意安全。虽然电器维修的工作很单调,但是这种工作要求有很强的职责心,在工作中来不得半点马虎,要集中精力,时时想安全,处处防意外,做到安全二字放心中。
三、尊章守纪方面
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打架、偷盗、不干有损企业形象的事,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工作上认真仔细。上班集中精力,不违反劳动纪律和厂规厂纪,做到以厂为家,维护好企业的利益。
四、主要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主要问题:
1、工作上还不够认真仔细,缺乏主动性,对车间的不安全因素还不够了解。
2、由于我们车间道路条件差、狭窄、路口多等,不安全的因素下有违规的行为。
3、对车辆的保养、维护、维修等工作做的还不到位。
二、下一步打算:
1、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要应对两台机的生产,要比今年忙一倍,那我们就更要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不超速,超载等各项违章的行为,做到生产在忙安全不忘,做到加强对车辆的保养、检查、维修、维护等工作。只有保养好才能保证安全行车。为生产检修等工作的需要带给有利的条件。
2、我们要在新的一年里更家努力的学习交通法规,加强自我的安全意识。我们要改正缺点,团结一致,做好自我本职工作,争取更好的、圆满完好领导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争取在原力的工作力度上在上一台阶。
『六』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为确保20xx年度我市集中供热热能分配合理、热效最大发挥、热温稳定提高,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根据省、吕梁市加强城镇供热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广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稳用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科学高效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严格巡查监管、合理调度运行、严防供热故障,坚决杜绝大面积停暖事故,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20xx年冬季,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为150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如下:
(二)20xx年冬季,我市三大矿区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为133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的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5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的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2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的供热。
(三)20xx年冬季集中供热采暖期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三、阶段任务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
严格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时供热的时间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中心、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以往经验和今年实际,充分考虑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进展有序、准备充分。同时,要做好提前供热的准备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做到随时提前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市热力公司要对目前未完成且影响正常供热的各类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所有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加快老旧一次管网更新步伐,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稳步实现小区、楼宇、楼道按需分配热量;全面推行“远传智能表阀”分户控制,采取旧区替换和新区配套方式,稳步实现用户室温精准调节,形成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运行体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对供热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特别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消除;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再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进行针对性的回访和检查;对新发展用户进行内部系统的把关和验收。各小区(单位)要对庭院供热管网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确保各系统、各环节具备运行条件。
4.加强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要确保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生产燃煤燃气的储备与使用。各热源厂要以一个月煤炭储量为下限,提前做好煤炭储备工作,及早应对市场波动带来的储备风险。市属各产煤企业要服务民生,优先供应,积极助力社会基础功能;市交警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畅通道路交通,保证供热物资及时到位。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市天然气公司统筹协调矿区生产用气总量,保证气源充足;市天然气公司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减轻供热接管负担,保障矿区供热职能可持续接管。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各热源厂要提前进行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管网系统注水和换热站调试。按规定和要求完成一网和二网注水,组织供热系统冷运行;10月30日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稳定运行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并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各热源厂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采用低流量低温度的运行方式,注意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逐步提升设备稳定运行能力,为确保严寒期连续供热提供保证。
严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作为整个供热期的最关键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的运行方式,所有锅炉房高效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元旦、春节期间,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让广大居民温暖过节。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各热源厂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抓紧抓实安全运行,认真做好供热总结和收尾工作,为开展夏季设备维检修作好准备。
2.加强故障应急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设备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选择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人员,保证人员充足,11月1日开始进入应急备勤状态,供暖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并同步上报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通告热用户。
3.加强用户诉求服务。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居民供热效果不好问题。因市热力公司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用户室温不达标时,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公布;如因其他问题导致用热效果不佳的,市热力公司要积极协助解决。
4.加强供热安全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认真做好管网、设备、电器等重点设备定期巡查,细致做好管线、电路等关键部位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各小区(单位)要做好内部管网系统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用热设施设备状态,持续关注内部管网运行,确保用热安全高效。
5.加强值班值守管理。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满水升压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四、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用结算
1.吉焦补贴。市热力公司按楼东、东义、金岩、城东、惠众热源厂安装的热计量表计量数,每月底向各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其中:对实行热电联供的楼东、东义、惠众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3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0元);对专职集中供热的金岩、城东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5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2元)。
2.亏损补贴。为弥补燃煤及其他供热生产材料涨价带来的热源生产增加成本,破解独立矿区汾西脱管后市热力公司的接管负担,市财政要依据热源成本的审查与核算结果,及时拨付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亏损补贴。
(二)采暖费用收缴
1.采暖费用收缴标准。20xx年度,我市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xx〕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热报停业务办理。本年度不用热的用户,及时向市热力公司提出申请,符合报停条件的,按照应缴采暖费30%的标准缴纳基础热费,市热力公司将锁闭分户阀门或切断报停楼宇。
3.采暖费用收缴办法。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费用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用支付市热力公司。
4.严格采暖费收缴秩序。市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严厉打击搭车收费。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坚决不准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更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要常态化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市政府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房产中心、公用事业中心、公安城警大队、交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等单位及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楼东、东义、金岩、惠众、城东热源厂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对全市20xx年冬季供热工作进行统筹指挥、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供热例会及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负责统一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热力公司总经理马红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供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特别是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抢险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中心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供水公司要保障各热源厂、换热站的水量和水压。市供气公司要协调上游气商,充足供应三个矿区燃气锅炉天然气。市供电公司要提前两小时告知停电计划。各有关乡镇、街道及所辖村委、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积极化解供热矛盾,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供热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员培训教育、需求预测分析、供热运行考核、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应服从热力公司的调度指令,确保供热运行的安全稳定和质量标准。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巡查监管,保证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
(四)强化供热稽查。各供热单位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供热质量,以质量和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形成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供热期间,市热力公司要严厉打击破坏表阀、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不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情况,可采取停供、不供、罚款等惩处措施,必要时联合城警大队、电视台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加大对用热违规行为的稽查频次和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有力整肃供热秩序,确保供热安全、优质、高效。
『七』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及《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由我市处置的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锅炉及压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
(2)煤炭采购困难或运力紧张而影响正常供热;
(3)因锅炉、换热设备故障或供热主管线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积停供或低温运行。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供暖企业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负责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市主城区供热突发事件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县(市)区供热突发事件以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抢修、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修队伍、材料、车辆、工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县(前)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2事故风险描述
2.1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器压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单机(台)故障等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全部中断或部分机器设备低温运行;
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一定范围内供热中断;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低温运行;
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缺乏备用热源等因素导致供热中断或供热能力不足造成低温运行。
2.2事件分级
本方案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供热突发事件、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县(市)区政府能够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内;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2万户以下,12小时内恢复供热;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县(市)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下,完全停热超过24小时;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造成低温运行,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过分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00万㎡以上,完全停止供热72小时以上。
(3)供热设施设备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以上,9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4)出现供热煤炭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5)供热企业擅自停供,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6)因热源单位热源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200万㎡以上。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必要时调度市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3.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方案中的各自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方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方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3.3专家组
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城市集中供热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供热应急方案的修编、演练评估等工作;
2.参与现场处置,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方案;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3.4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向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的供热预警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抢修作业,为抢修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恢复等。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
4.市国资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国有资产抢救和保护,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处置。
5.市卫健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伤亡人员以及抢救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受伤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筹措、供应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人员伤亡的供热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8.市公安局:负责维持好抢修现场秩序及煤炭运输通道顺畅、依法制止各类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行为。
9.司法局:负责研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的涉法事务,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及时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
11.市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的供暖解决方案,及给予家庭一定的帮扶。
1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专家提出控制事态和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安全处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修复方案;参与涉环保事件的调查评估。
13.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调查供热事件单位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并在事故善后工作中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5.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1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企业的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应急运输保障。
17.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18.市总工会: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19.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辖区人民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能力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21.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影响供热用水的故障抢修工作。
22.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监测预测
(一)预防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方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供热企业要制定本单位供热区域的应急处置方案,设立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二)监测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地震(应急)、国土(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三)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2预警
(一)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
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及时做出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上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报告信息,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电话: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方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第一受理人必须在1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副组长或组长。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市政府调派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2响应分级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5.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5.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营口供电公司、热源单位、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方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牵头,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营口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总工会、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参加,负责对供暖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调查处理的,由国务院、省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市卫健委、市民政局、供热事件企业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5.5应急处置措施
1.基本处置措施
(1)供热企业等专业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单位应急方案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规定程序请求支援;
(2)因工程设施损毁或管网泄漏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4)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2.分级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提高供热质量;
(4)紧急调运政府应急储备煤炭;
(5)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
(6)启动备用热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接管供热的工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2)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请求支援。
5.7应急联动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5.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寒保暖工作,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6信息公开
6.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过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6.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低温运行造成群众室内温度不达标的要予以低温补偿。
7.2社会救助
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7.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进管部门。
8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方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和应急煤炭。加强对储备物资和煤炭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给予支援。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含卫星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卫生保障
市卫健委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8.6技术保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9应急方案管理
9.1应急方案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方案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方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9.2应急方案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自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方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9.3方案制定
本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批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4方案修订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实现方案可持续改进。
9.5发布实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随着新区的快速发展,热负荷特别是工业热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受国家严格控制燃煤电源项目建设规模的影响,新区与新区热电厂项目难以同步建设,造成新区热力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为有效解决新区热力供应短缺问题,促进新区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供热范围
北环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石武客运专线以西、县新城区北边界以南。
二、供热现状与热负荷测算
(一)供热现状
热源现状。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现有热源为宏伟热力公司,该公司现有3×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1×7.5兆瓦+1×6兆瓦背压机组,理论最大供热能力215吨/小时。宏伟热力公司现有热用户实际热负荷130—150吨/小时,在不考虑备用容量的情况下,理论上尚有富余供热能力65—85吨/小时。但是,由于工业生产的不可中断性,为保证可靠的热源供应,该公司一般采用2开1备运行方式,因此该公司现有产能已基本饱和。另外,受蒸汽供热半径的制约,天健热电有限公司和能信热力有限公司蒸汽末端参数无法满足该区域工业企业工艺用热要求。热力管网现状。自年以来,新区范围内已累计建成以蒸汽为主的配套热网15千米,供热管网已覆盖北外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昌盛路以南、文峰路以西区域。
(二)热负荷测算
初步测算,年前,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增热负荷为150吨/小时,其中卷烟厂50吨/小时。
三、热源建设方案
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A6兆瓦背压机组;;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工A6兆瓦背压机组;中远期(年后)依据《市热电联产规划》实施。
四、热力管网建设方案
xx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尚集产业集聚区工业蒸汽网建设;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县新城区民用采暖高温水网建设。同时,根据中原电气谷用热需求,同步建设工业蒸汽网和采暖高温水网。
五、投资估算
热源扩建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2×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2×6兆瓦背压机组及输煤、化水、除尘、脱硫等公用设施扩建工程);热力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
六、具体措施
(一)给予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单位财政贴息支持。由于煤炭和钢材价格持续上涨,热力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造成热源和热网企业经营困难。为提高企业的积极性,由市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新区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项目予以融资支持,新区给予3至5年的贴息支持。
(二)民用采暖比照市区补贴机制给予财政补贴。由于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倒挂,新区居民供热比照市区补贴机制,在核定居民采暖价格的基础上,由新区给予供热企业相应的财政补贴。
(三)营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新区在进行市政设施规划时要预留热力网的敷设位置,并在拆迁补偿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热源和热力管网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妥善处理新区热电厂与宏伟热力公司的关系。新区热电厂建成后,如占用宏伟热力公司已有的热力市场资源,应对宏伟热力公司予以补偿(或重组),并妥善安置其从业人员。
(五)妥善处理近远期热力网的衔接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能信热力有限公司尽快研究、制定宏伟热力公司与市区热网联网运行方案,提高市区北部的供热可靠性;中远期规划建设要按照《市热电联产规划》,搞好与新区热电厂的衔接与配套。
『九』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20xx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超前治理冬季易发的环境污染问题,最大限度减轻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冬病夏治”期间(20xx年5月1日至10月15日),着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充分利用非采暖期的有利条件,抢抓施工黄金期,实施一批治理工程,削减污染排放总量,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突出精准治污
1.深入推进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一是推广清洁能源供暖。鼓励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园区和企业开展分布式天然气供暖;二是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督促我县已核准未投产的国电投建设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建设;三是大力整治棚户区散煤污染。突出抓好我县存量棚户区改造;四是农村地区实施秸秆替代散煤。加快推进我县三个秸秆固化压块站建设,争取生物质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当年达产达效,实现农村地区冬季清洁供暖。(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经开区按各自分工负责)
2.非电力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全县20蒸吨/小时及以上非电力锅炉稳定达标,10月15日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设施稳定运行,力争年底前实现稳定达标全覆盖。(生态环境局负责,住建局、工信局配合)
3.推动重点地区燃煤锅炉淘汰。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可承受原则,加快推进我县建成区以外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推进农业大棚加热、粮食烘干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燃煤设施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生态环境局负责,住建局、工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4.开展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持续落后产能淘汰压减,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实施重污染行业产能总量控制,严防产能过剩。继续按计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工业节能专项监查,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活动。提升再生资源加工行业规范生产水平,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企业实施管理评价。(发改局负责,工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落实科技赋能,突出科学治污
1.实施敏感点位“画像”工程。发挥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区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区内大气污染源台账,并定期就进行更新。要加强联防联控,开展集中整治,加大对示范区内各类污染源日常管控力度,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生态环境局负责,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克山镇配合)
2.科学完善区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认真梳理总结20xx年10月至20xx年5月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科学完善区域预警、响应、执法等机制,切实发挥部门协调联防作用。(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住建局、气象局配合)
3.科学加强预测预报与应急响应储备。动态调整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做细做实应急减排措施。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施策,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及更新工作,增强预测预警针对能力。(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住建局、气象局配合)
(三)抓好移动污染,突出依法治污
1.加大柴油车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老旧车淘汰。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遥感监测,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柴油车保有量的'50%,人工抽测柴油车不少于50台,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加强在用车环保检测和达标监管,全面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I/M制度)。开展排放检验机构抽查。继续推动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生态环境局负责,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2.加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进行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深入开展购买及转入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生态局负责,交通局、公安局、各乡镇、克山农场社区配合)
3.开展车油联合管控。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完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开展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专项行动,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及生产加工企业。引导石油加工企业严格控制夏季汽油蒸气压,推进油品清洁化水平。(经合局负责,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石油公司配合)
(四)立足重点行业,突出协同治污
1.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进含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提升产业和产品升级提升。开展VOCS排放重点企业(园区)综合治理,大力提升VOCs治理收集率、去除率、运行率。开展汽修行业企业排查,炼油、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全面落实VOCS无组织排放等标准要求,开展储罐综合治理、污水逸散有机废气专项治理。(生态环境局负责,经合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经开区、石油公司配合)
2.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或采用集中供热,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加快推进焦化企业脱硫脱硝全覆盖工程。(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按各自分工负责)
3.无组织排放集中整治。开展水泥等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开展辖区内工程机械制造及配套加工企业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摸底排查。进一步加强对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供热等企业“三堆一场”无组织排放监管,严格落实物料转运、储存以及生产工艺、厂区环境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要求。(工信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
4.开展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要求,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重点保障各类施工工地周边、易污染街路和重点区域周边的道路扬尘控制。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及时对城市裸露地面采取绿化、覆盖等措施。(住建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5.持续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住建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充分利用大气专项资金。紧盯项目开工时间、建设进度、投产达产,确保项目早日产生效益。充分利用大气专项资金加强大气科技、监测能力建设。做到组织好评估、认真评估好、评估好绩效,“三好”评估。(财政局负责,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经合局配合)
2.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是相应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保卫群众蓝天幸福感的责任。(各乡镇、克山农场社区、有关部门负责)
3.强化定期调度和责任追究。开展“冬病夏治”月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或企业开展调研帮扶。对任务推动严重滞后、大气污染问题频发,组织开展预警、通报、约谈或专项督办。对监管不履职、查处不及时、推诿不作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县委督考办、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负责)
『十』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冬季电热煤供应预警、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冬季电煤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哈尔滨市供热面积在700万平方米以上(含700万平方米)的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供热面积在700万平方米以下电热企业由所在区县(市)政府负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全市各有关责任单位在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中,必须遵循“协调一致、反应迅速、供热优先、保障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确保冬季全市电热企业的用煤需求。
3 组织机构及责任
3.1 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哈尔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铁路运力协调组、公路运输保障组、供热保障组、煤炭市场监察组5个工作推进组。
3.2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3.2.1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执行副组长:市工信委主任
成 员: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以及各区县(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3.2.2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市工信委主任
副主任: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成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的联络员
3.3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3.3.1 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的主要问题,对冬季电热煤供应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向省政府报告。
3.3.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县(市)政府:切实承担本辖区保供热、保民生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加大协调落实力度,加强与省内产煤地区及蒙东产煤地区的沟通衔接,支持企业足量采购、运输冬季电热煤和扩大储煤场地建设。会同市住房局等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保障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市工信委:负责向省工信委汇报沟通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情况,协调省工信委、哈铁路局解决我市重点电热企业煤炭运输的铁路运力问题。加强对全市重点电热企业用煤、存煤和铁路运力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供需状况。紧急情况下请示省工信委下发调度令,确保我市电热企业和居民的供热需求。
市住房局:负责对哈物业供热集团和重点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供热质量监管,确保达到供热标准。协助各区政府解决供热企业供热问题。
市安监局:负责监测煤炭生产情况,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330个工作日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煤炭生产。加强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道路运输应急组织,加强公路路面维护,提高公路运输保障能力,确保冬季电热煤运输畅通,并协助电热企业做好公路运力组织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冬季电热煤运输绿色通道,维持冬季电热煤公路运输秩序。
市发改委:协调省物价部门必要时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稳定。
市国资委:监督检查所属出资国有电热企业供热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路面清冰雪工作,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道路顺畅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供热期间电热煤对环境质量影响的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的监管,维持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管,严查煤炭经营企业恶意囤积冬季电热煤、哄抬煤价等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煤炭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不诚实守信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供需预测,科学安排发电调度。按照政府、上级调度下发的发电计划,与电热企业协商,在确保电网安全和供热需求前提下,报请省电力公司及时调整发电机组出力,根据电网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减少或停止外送电量。
3.3.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各主要电热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测;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冬季电热煤供应问题进行督办协调。
3.3.4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牵头协调及日常监控工作,向省工信委报告重大事项。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组织调用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中心的储备煤,缓解电热企业应急用煤需要。
(2)铁路运力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委。负责冬季电热煤铁路运输的协调服务工作。
(3)公路运输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负责煤炭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加强公路路面维护,保障冬季路面清洁安全,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冬季电热煤运输绿色通道,加强冬季电热煤运输的交通安全检查,保障冬季电热煤公路运输秩序。重点确保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到相关重点监控电热企业的道路畅通。
(4)供热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住房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负责对全市重点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对市级国有供热企业的考核和监管,确保达到供热标准。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强化电热企业安全监管,确保电热企业安全生产运行。
(5)煤炭市场监察组:牵头单位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负责煤炭质量监管,严查恶意囤积、哄抬煤价等扰乱煤炭市场秩序行为,确保热电企业用煤质量和稳定供应。
4 应急等级
4.1 Ⅲ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高于7天(含7天)的警戒库存,低于15天(含15天)的合理库存。
4.2 Ⅱ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2天(含2天)至7天以下。
4.3 Ⅰ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2天以下。
5 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名单
6 应急响应
市工信委负责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状态,对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实行按日监测。市住房局对全市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掌握供热企业用煤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送《哈尔滨市重点电热企业进、耗、存煤监控日动态表》及协调解决情况,据此作为日常协调和应急处置的`依据。遇有重特大疑难问题时,由执行副组长(或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和省工信委。
6.1 Ⅲ级应急响应
6.1.1 进行巡视督查。市工信委派出巡视督查组,对电热企业存煤、用煤、运输等情况进行实地巡视,对各部门、各单位协调解决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应急响应工作落到实处。
6.1.2 优先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市工信委将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存煤监测数据提供给省工信委和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运输原则,统筹安排运力,优先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
6.1.3 增加应急煤储备。选择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库容20万吨以上的企业作为全市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市工信委负责帮助其优先协调煤源和运力,在Ⅰ级应急响应时,调用其存煤缓解应急用煤需要。
6.1.4 测算当期保供热运行的最低煤耗组织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电热企业测算不同气温条件下保障供热底线的最低耗煤量,据此作为应急状态下煤炭统筹调剂、确保底线的依据。
6.1.5 开展有针对性的协调工作。对个别存煤偏低、有可能威胁发电、供暖安全的重点监控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其落实煤源、协调运力,保证其用煤需求。
6.2 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电热企业实行“以热定电”,在不影响供热的前提下,适度调降发电负荷,减少日耗煤量。
6.2.2 接到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求助申请后,市工信委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电热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解决。对事权在市里的,由市工信委协调解决;对事权在省里的,由市工信委报请省工信委协调解决。
6.3 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3.1 由市工信委、市住房局会同所在区政府派驻工作人员,共同对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实施驻厂督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及5个工作推进组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6.3.2 提升“以热定电”级别。采用保障供热底线的最低煤耗调度电厂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日耗煤量。
6.3.3 就近调配保供煤源。调配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的储备煤源,缓解电热企业应急用煤需要。
6.3.4 请求省工信委给予支援。提请省工信委向哈尔滨铁路局下达调度令,科学调度出省煤炭量,逐步扩大限制煤炭出省量,增加蒙东煤落地量,转供哈尔滨市冬季电热煤应急。
『十一』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为贯彻落实省、市城镇供热工作决策部署,加强供热行业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切实解决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确保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五个大排查”“七个有保障”重点内容,迅速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整改消除供热运行隐患,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供暖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舒适温暖的良好居住环境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目标
(一)以居民冬季供暖室内温度达标为目标,彻底解决热源、换热站、管网系统供暖既有安全隐患,全面解决以往居民供暖出现的温度不达标问题,确保不发生因供暖温度不达标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
(二)超前谋划,统筹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问题早发现、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精心研究落实关键性措施,争取供热工作的主动权。
(三)补齐短板,优化服务。客观分析供热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解决老旧散低温楼分户改造和老旧管网改造等历史遗留供热问题,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隐患问题排查。供热企业要聚焦近三个供暖期易发多发的供暖问题,深入开展“五个大排查”行动。
1.企业主体资格排查。重点排查供热企业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热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供热企业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责任、义务情况;供热企业取得《供热许可证》情况,企业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符合《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情况。对擅自推迟供热、提前或中途停热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区域内热用户的供热安全。
2.热源保障能力排查。重点排查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匹配、热源备用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热源备用能力不足情况;排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除渣机、上煤机、除尘设备、省煤器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3.管网运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小区地沟内的管线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不能纳入老旧管网改造的`,要结合各方力量进行整治,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系统运行稳定。
4.换热站调控能力排查。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
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5.居民室温达标排查。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设施老化严重的老旧小区、老旧楼房,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县住建局要督促供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填报《供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账》并备案。
(二)狠抓保障措施落地。要在“五个大排查”基础上,强化措施保障,结合排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供热企业信用保障。要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要求,立即开展20xx-20xx年度供暖期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加快提升热源能力保障。要结合热源能力排查情况,抓紧谋划热源扩容增量建设项目,重点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备用能力不足问题,切实提升供热承载能力,确保热源能力满足冬季供热需求。
3.提升热网安全运行保障。要结合管网排查情况,将存在风险隐患的管线纳入改造范围。20xx年计划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4.82km,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并抓紧组织实施,9月末供暖期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
4.提升住户供暖设施保障。对排查体检出的居民供暖问题,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要积极进行建筑节能和楼内采暖系统改造;对非老旧小区居民供暖问题,要大力推进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用户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20xx年计划完成老旧散楼分户改造3万㎡,解决老旧小区、老旧楼房保温差、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提升用户室温舒适度。
老旧散楼分户改造计划,原则采用征求住户意见,签字同意分户改造率达到85%(含)以上方可进行分户改造。改造资金由受益居民、县财政和供热企业共同承担,其中,公共管道部分改造费用由县政府承担;业主户内改造部分费用由业主承担(户内管道拆除、更换,阀门更换,系统调试,不含暖气片更换),按20元/㎡收取,不足部分由供热企业承担,居民住户分户改造费用由供热企业收缴,确保分户改造计划顺利实施。
5.搞好供热燃煤储备保障。要充分认识今年供热燃煤储备供应形势的严峻性和供需矛盾的突出性,正确研判煤炭价格难以回落并可能持续上扬的态势,充分把握夏季煤炭价格低、运力宽松的有利时机,立即开展“冬煤夏储”,抓好供热用煤的采购、运输和储备工作。我县集中供热企业为热电联产企业,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供热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储备供热燃煤,提高库存燃煤量,供热期开栓前,供热企业燃煤储备量要达到供热期总用量的50%以上,力争达到60%,切实满足冬季供热用煤需求,确保今年冬季供热平稳运行。
6.强化供热应急能力保障。要建立完善供热应急预案,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突发情况,随时调动,有效应对。在供暖期前,组织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故障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指导,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县住建局要督促供热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供热方案,细化关键措施,周密安排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供热企业要提前开始注水打压、系统调试,落实管网热平衡调整,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网漏点隐患,大力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确保检修率达到100%。温炉试运行要提前进行,并达到供热条件保证开栓之日即达标供热。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必要时政府要采取接管措施,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和大面积停热事故。
(四)切实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县住建局要切实抓好供热服务工作,畅通服务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了解用户的诉求督促指导供热企业建立完善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城镇供热服务》标准,增设服务窗口,方便用户査询信息和办理缴费、入网报停等业务,在接到热用户有关供热设施维修、室温不达标等诉求后,要立刻派出维修人员,迅速检修,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裕县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应急局、审计局、文广局、富裕镇、富鹤热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富裕镇组织社区、物业公司配合入户协调、宣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施工结算审核工作;县市监局负责供热仪器仪表容器检定监管工作;应急局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督审计工作;富鹤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
(二)抓好专项行动推进。根据年度任务计划,认真落实供热企业实施主体责任,狠抓工程项目、设施改造检修推进,公布改造具体项目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维修改造、分户改造、设施检修工作,应在九月末完成,确保不影响冬季供热。
(三)强化资金支持。县发改局、住建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改造建设需求。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城镇集中供热工作的宣传解释,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供热企业要在施工、改造、检修现场进行公示,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争取用户支持,妥善处理解决管网、分户改造给群众造成的不便,形成有利于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十二』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为解决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问题,着力提升全市供热能力和水平,根据《石家庄市20xx-20__年供热提质升级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重点实施“三大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两大改革”,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20xx年供热提质升级工作总体目标
一是提升热源保障能力。按照“调整供热能源结构,禁止原煤热源、控制燃气热源,充分利用废热资源,使用其他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的原则,全面加快热源建设,大力推进废热利用和其他清洁能源开发,力争用三年时间构建起市区及周边县(市)废热利用集中供暖管网体系,形成6个主力热源(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裕华电厂、鹿华电厂、大良村电厂、循环经济化工基地),1个市内互联管网,N个热力公司的6+1+N的供热格局。
今年,重点完成西郊供热燃气调峰备用锅炉、裕华热电厂高背压改造;新增供热需求优先考虑采用裕华热电技改增能、污水源热泵项目、诺奇水煤浆、天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在三环附近建设调峰炉,确保新增供热能力20xx万平方米,保证实现市区供热应供尽供。同时,检修热电二厂、热电三厂等所有热源点老旧设施,消除故障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二是提升热网输送效能。完成鹿华、裕华供热管网联网工程;对老旧一次管网检修或更新;一次热网安装智能设施,初步实现全市热网管理智能化。对100个老旧居民小区进行二次网、户内串改并改造,提高老旧小区供热效果。
三是提升供热管理水平。落实供热企业一管到户,推进热计量改革,理顺供热价格体系,完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配套管理办法,理顺市、区、部门、企业以及基层组织之间的管理职能,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负责、层级明晰、分工明确、调度科学、管理有力的管理体制。
二、20xx年供热保障攻坚具体任务
(一)供热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明确政府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实行市、区、街道(乡)三级网格化管理。市级供热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供热规划、政策的制定、供热价格的调整、热源热网建设的协调以及各供热企业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等。市内各区供热办负责区域热源建设初步审批、老旧小区改造、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街道、乡镇明确专职供热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交换站、二级网运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协助热费收缴以及供热纠纷的协调等。
二是规范供热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强力推进一管到户管理模式。按照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市供热办同所有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范供热行为和供热服务标准。对老旧小区二次网、交换站进行改造升级,落实一管到户(两种方式:优先考虑由现有供热企业接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和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二)供热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调整供热价格体系。新参加集中供热小区的二次管网、热交换站、楼内公共供热管道建设,由有资质的供热企业来做,并且一管到户,实行计量收费。研究调整供热价格,同时解决热交换站运行费用、二次管网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责任分工: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二是实施成本监审。对所有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每个采暖季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成本监审,3个月内供热补贴落实到位。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审计局、物价局、建设局配合)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20xx年5月底前制定供热服务考核办法,供热服务质量与财政补贴挂钩,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负责)
四是统筹全市各县市供热情况,掌握指导各县(市)供热工作。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负责)
(三)供热工程方面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全部完成锅炉置换工作。5月底前将市区剩余的9台分散燃采暖煤锅炉拆除置换,并完成锅炉置换工程的决算工作。
(责任分工:锅炉拆除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负责;锅炉置换由各区政府和产权单位负责;纯居民锅炉决算由市财政局、建设局负责)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加快部署上安电厂、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各项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推进裕华热电厂技改项目,增加其供热能力。20xx年新增供热需求通过鹿华、裕华电厂技改扩能、三友污水供热管网扩建、电供热、天然气、煤粉锅炉等供热方式解决。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土地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各供热企业配合)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
(责任分工:各供热企业负责)
四是二次管网和户内串改并改造。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的`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供热二次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户内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热交换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部分由市财政、区财政、供热企业按照4∶3∶3比例承担。由供热企业负责实施其供热区域内的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由供热企业一管到户。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具体实施)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
(责任分工: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推进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安装和实行热计量收费,20xx年底前,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市区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以上。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供热公司负责)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供热企业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
(责任分工:指挥中心建设由市、区政府负责;一次网智能设施和温度采集体系安装由各供热公司负责)
八是热二南厂区、热三替代。推动废热替代热二南厂区、热三改造工程及其相应“汽改水”工程。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和市规划局配合,供热公司负责)
九是在热源厂新建燃煤、石灰石、粉煤灰等物料存放场地,存储量应满足在实施大气应急预警时不低于3天的用量。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热源厂负责)
三、资金筹措和来源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已在20xx年锅炉拆改中列支。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上安电厂废热入市工程、裕华电厂高背压改造及三友管网完善工程投资由企业自筹。市内区域调峰供热站投资由企业自筹。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财政补贴。
四是改造二次管网。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及供热二次管网和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市财政、区财政、企业按4∶3∶3比例出资建设。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市内供热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正定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供热企业要将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梳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和供热提质升级指挥部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评比考核,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沓、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健全保障机制。建立供热应急资金,用于供热应急工程。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联动。供热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规划、城管、园林、发改、环保、土地、电力等部门在办理规划、破路和绿化移植等手续时,要本着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原的则,从速审批、尽快办理。
『十三』华电供热报停申请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方案。
1.3编制依据
本方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应急预警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方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方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方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方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方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信息管理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附则
7.1方案制定
本方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方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方案。
7.2方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方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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