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更改申请书。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离婚诉讼变更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住址: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住址: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
申请事项:
变更在___________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事实与理由:
在原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被申请人所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生活状况的改变,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情况使得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自原判决生效以来,被申请人在抚养孩子方面出现了诸多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被申请人工作变得极为繁忙,经常出差,无法给予孩子稳定且足够的陪伴与照顾。孩子在生活中常常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这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潜在的危害。而申请人目前工作稳定,有规律的作息时间,能够保证每天给予孩子充分的关怀与教导。
从孩子的生活环境方面来看,被申请人所处的'生活环境出现了不良的变化。被申请人新的居住环境周边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如治安较差、交通混乱等。相比之下,申请人的居住环境安静、安全,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有优质的学校、医院和休闲场所等,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
再者,从孩子的意愿角度出发,孩子已经明确表达了希望跟随申请人一起生活的强烈愿望。孩子在与申请人相处的过程中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并且在心理上对申请人有很强的依赖感。
综合以上因素,为了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充满爱的环境中茁壮成长,特向贵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恳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2
阳西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原告xxx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xx)xxx第116号,现原告与被告在庭外和解,为此,特向贵院申请撤诉,恳请批准。
此致
申请人:
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请求:撤回(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的起诉。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4
一、离婚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申请事项:
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诉后,现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离婚撤诉的注意事项
☆申请离婚撤诉后,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六个月如何起算,这就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混乱,本文就实践中离婚撤诉起算时间的几个误区加以分析:
误区一: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为起算点
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为起算点在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但笔者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因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并不必然地予以准许,经过审查,可以准许撤诉,也可以不准许撤诉,是不确定状态。
误区二:以法院作出撤诉裁定之日为起算点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裁定属于不可以上诉的裁定,不少审判人员认为这类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无需以送达之日作为生效之日。笔者认为该观点有失偏颇,理由有:1、法院作出裁定属于一种内部行为,如不送达即不能产生对外的法律效力;2、离婚的撤诉生效日期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能产生影响,如不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即处于不知状态,其再次起诉的权利就会受到一定制约。因此,离婚的撤诉裁定作出后尚未生效,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把法院作出撤诉裁定之日视为六个月的起算点也不妥。
误区三:以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之日为起算点
该情况多出现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中。当被告下落不明时,被告应诉材料难以送达,而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耗时过长,所以,不少当事人选择撤诉以待六个月后再行起诉。而法院作出撤诉裁定后同样也面临着难以向被告送达的问题,且认为不用向应诉材料未送达的当事人送达撤诉裁定,所以,直接以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之日作为起算点。这样似乎也不影响原告再次起诉的权利,但是,笔者认为该做法与第一百四十四条的`立法精神不符。立法上之所以特别对离婚案件要规定“六个月”,是出于对维护婚姻稳定性的考虑,原告无论以何种理由撤诉,客观上讲都是给被告一个反省、改正的机会,也是原被告婚姻和好的一种契机。如不向被告送达,即让被告丧失了这样一个机会,也不利于婚姻稳定性的构建。另外,导致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很多,也不排除原告故意不提供被告准确地址以达到快速离婚目的的可能性。
三、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将告诉您这一问题的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
申请事项:撤回(20xx)第xxx号的起诉。
撤诉请求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受理案号xxxx,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双方已经调解和好,因此申请撤回诉讼请求。
此致
xxx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6
阳西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原告xxx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xx)阳西法儒民初字第116号,现原告与被告在庭外和解,为此,特向贵院申请撤诉,恳请批准。
此致
申请人:
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7
申请人: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区路号楼单元室,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族,住区路号楼单元室,电话: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
故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特申请变更对被申请人的起诉,请予准许。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8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市区大街号单元号。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省市区大街号单元号。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申请事项:
申请人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
现因(撤诉理由),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撤回诉讼,望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9
宁海县人民法院:
原告朱旺林诉被告严敏飞、杨宇斌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在案,现原告朱旺林对被告杨宇斌提出撤诉,但保留对被告严敏飞的诉讼请求。
此致
申请人:朱旺林
委托代理人:
20xx年8月28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10
尊敬的xx派出所领导:
本人xx,男,xx年8月4日出生,现居住在汉阳玫瑰园xx街玫瑰东村xx号xx栋xx号,目前户口成员共xx人:xx(本人)xxx(妻子)xxx(女儿)xxx(外孙女)
女儿结婚时没有办理迁户手续,现在离婚了住在家中,但房屋窄小,一家人挤在一起很不方便。现为了解决工作、生活等问题,经与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女儿陈晶与外孙女胡晨雨将户口分出,另行立户。
特此申请!
敬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
被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
申请事项: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己通过协议离婚,现决定撤回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更改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一、依法强制被申请执行人立即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__的抚养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依法强制拉走在被申请执行人家里的申请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航天牌电冰箱、创维32寸彩电、立式格力空调、荣事达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东方红DVD及音响组合、布艺沙发、仿红木椅子各一套,木椅十把,棉被6床。
三、本案的执行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经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一、准许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离婚。
二、婚生女__________随原告_________生活,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__________元(从________年______月起付至该子女年满_______周岁时止)。
三、原告的.个人财产:航天牌电冰箱、创维32寸彩电、立式格力空调、荣事达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东方红DVD及音响组合、布艺沙发、仿红木椅子各一套,木椅十把,棉被6床归其所有。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由原告________负担。
被申请执行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__年)阜民一终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____元由______负担。终审判决作出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被申请执行人_____拒不遵照生效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其行为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执行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