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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12-2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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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读起来是顺畅无比,小说言简意赅,亲切活泼。有些地方很耐人寻味,一环扣一环,作者似乎也爱用草灰蛇线手法,比如许三观叫三乐走开,三乐从小就属于被家里人比较忽视的,所以才会有了后来三乐拿弹弓打中铁匠家的孩子,一乐打伤铁匠的大儿子,以及之后种种,这说明一件事情,就是一些很严重的事情都是由一点点小事引发的,一切都不是无源之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小说中的这些主人公们,不尽完美,但却是真正的人,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着真实的人性,有着自己的爱憎,却也有着生而为人的善良。很多情况下,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刚刚还明明说着恶毒的话,转身又为对方做这做那。这一点在许三观和和何小勇两家人的恩怨纠葛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读整本书,我只感到这是一个童话世界,这个世界里的人们,无论大人还是还是,都很天真,连说出来的话,都是那么的孩子气。这并不是说,童话世界就都是美好的、这个小说里的世界就是美好的,有些常识的人会知道,真正的童话里的故事,并没有那么的美好,也有残忍恐怖欺诈罪恶凡此种种,这大概正是这本小说和童话故事一脉相承之处。

最多的感触是感动,为这一群欢喜冤家而捧腹,而感伤,感到内心柔软。嬉笑怒骂,乱乱哄哄,热热闹闹,他们来到这个世上,走了一遭,像是开了一个多情的玩笑。

有些情节,也挺挑战三观的。但这似乎正是我们的人生,充满了滑稽,转折,和狗血的剧情,起起落落,如同潮水涨落,如同月亮圆缺,看似荒唐却又合乎情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都说世想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然而没有丢失自己的是,《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

我之所以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作者余华,余华用的语言质朴,真实,把人们具备的本性或天性都写了出来。例如,当我看到许玉兰做在门槛上,把什么丑事都喊出来的时候,我也会像许三观一样咬牙切齿地把她吼进来。如果我是许三观,一乐把别的孩子的头砸破了,我也会让一乐去找他亲爹要钱,比竟,我不是一乐的亲爹,并且家里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当自己家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无法生活时,我想我也会和许三观一样拿东西去孝敬李血头,让他在医院血库里的血富裕的情况下,能买下我的血正因为这本书把人们的本性写了出来,我才觉得它更真实,才更触动我的内心,而不是那些优美崇高的语言,华而不实的语言。

接下来,我要谈一谈幸福。前年最火的一个话题你认为幸福是什么?我认为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幸福是许玉兰在产房里生孩子,疼的大骂许三观王八蛋,而许三观在产房外哈哈大笑;幸福是许玉兰看到一双精纺手套会突然的喊叫,常把许三观吓一跳;幸福是许玉兰,许三观还有一乐和二乐对三乐说:三乐,你走开;幸福是三乐受欺负了,二乐,一乐来帮三乐出气;幸福就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前天带你们去丝厂大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然后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幸福是许玉兰知道许三观过生日,特地把稀的玉米粥煮稠了,并为许三观多煮了一碗,还在粥里加了糖。幸福是许三观一家人吃完饭坐到一起,许三观用嘴给一家人一人炒了一道菜。三乐想吃肉,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有肥有瘦爹,给我切四片肉二乐的,我先给二乐切上五片肉爹,一乐和三乐在吞口水给一乐切六片肉.许三观绘声绘色做出来的清炖鲫鱼,使屋子里响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幸福是许玉兰时,许三观在米饭下面藏了几块红烧肉和菜。幸福是,许玉兰声泪俱下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等待一场姹紫嫣红的老事是幸福,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共筑一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我更羡慕许三观他们平平凡凡中的风风火火的幸福。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和难以忘怀的是一乐和许三观之间的故事。其实,一乐才是最让人怜惜的,他那么爱许三观,而许三观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一乐曾说过他第一个恨的人是何小勇,第二个恨的便是。可想而知,这件事对一乐的伤害爹,我去借一把梯子来爹,我先把梯子借好了,你再去搬爹..爹每当看到一乐这样,内心不由一酸。在一乐出事时,他本该在爸爸身后,让爸爸去处理,可是他连他爹是谁,谁能当他爹,他都不知道。许三观不是,何小勇也不承认,对这个九岁的孩子来说,他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多么无助啊!。在一次全家去饭店吃面时,许三观唯独没带上一乐,一乐伤心透顶。为了一碗面条,一乐认亲爹。我仿佛看见一个瘦小的小男孩哭肿着眼在街上拉住男人,乞求男人给他买面条的情景,我是多么想去给他买一碗面条啊!许三观本性善良,并且又养了一乐九年多,人都是有感情的,这就是人比动物高级的地方。我最感动和激动的就是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说你们中间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一乐,我们回家去了。看到这时,我忍不住哭了,我替一乐哭的,我为自己哭的。一乐解脱了,许三观解脱了。他们父子感情终于和好如初了。为什么彼此相爱,还要互相伤害?

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许多难关,可以说许三观爱上了卖血,许三观总是感觉他还年轻,感觉他还有很多血可以卖,但等他六十多岁时,还去卖血,再吃一次炒猪肝,温一回黄酒,可无论他如何躲避,隐藏,想要挽留青春的纯真岁月还是会无情地在你脸上留下年轮的印记与风霜。沈血头一语道破,并讽刺了他,这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他哭了,在街哭了。他感觉他的存在没有价值,我要告诉他我们应当相信,每个人都是带着使命来到人世间上的。无论他多么的平凡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总有一个角落会将他搁置,总有一个人需要他的安稳与幸福,不惊不扰地过一生。有些人在纷扰世俗中,以华丽的姿态尽情演绎着一场场悲喜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其中一言一语都是真实的,都不刻意去刻画某一人物形象。活在当下,做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去每一座和自己有缘的城市,看每一道动人心肠的风景,珍惜每一个擦肩的路人。纵算经历颠沛,尝尽苦楚,苦楚,也无怨无悔,做最真实的自己,开心就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文化~、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一起合同网 www.hc179.coM)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自从完整的看了余华先生的《活着》之后,系统就时时推荐这本书,虽然一直在书架里,但最近才开始认真地读起它,中间由于未解锁原因暂停了三五天,说实话这个书名自己不太喜欢,因为乍一看,会让人失掉想要读它的心,觉得故事应该是有些惨痛的!

但怎么说呢,凡事都有利有弊,仅仅一个书名也不例外,的确也是因为题目就是如此直截了当,才不至于让你对于故事情节和结尾太过失望。

记得故事刚开始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那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几十年的人生都要和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如此,我想他一定不会有第一次去卖血时的骄傲感和兴奋。

一开始听说只有卖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许三观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只是过了不多时间,他就决定他要成为那样被人称为真英雄的人的其中一个,所以他毅然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还要走后门才能有机会,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容易的事儿,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好在他的第一次是值得的,他有了钱,并且用这些钱娶了媳妇儿,这必须得说说许三观的生活观了,哪怕他是个粗人,但是他有目标、有实现目标的魄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胆识娶到了全镇最漂亮的油条西施,即使那个时候油条西施有了心上人,但是许三观谁服了老丈人,所以他成功了。

生活当然充满重重挑战,拮据并不是最严重的,省吃俭用、拼命攒钱十来年才能置办齐全一个家的所有家当,可想而知其中的不易,好在有三个儿子跟在*后面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劲儿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辈子还不清的就是他们的养育之恩,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养了九年的大儿子居然是别人的私生子的时候,他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这是人之常情。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当一乐打人出事之后,许三观当然是很正常的表现,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拿钱,但是当发展到最后,债主把家里都搬空之后,他时隔很久之后去卖了血,不禁有些心疼这个偶尔会骂脏话的男人,一个家,一个两人拼命维持了十年才算得上过得去的家,一夜之间被搬空了,我想更加空落落的是他的心,所以他不在乎一乐是不是自己的而已,他只在乎要把家里的东西拿回来,我想可能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了,你会说:“管他呢,反正不是你的儿子,东西没了也没关系,反正不是因为你”,但是一个男人、一家之主的担当就是如此,有担当的人只会考虑想不想做,不会去考虑应不应该的问题。

原来感情并不一定都是靠血缘来维系的,一乐知恩图报,在他心里,他永远认定许三观是他的亲爹,哪怕从妈妈口里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该做什么,当然这爷俩最后是各种感人肺腑的宣布,之后他们就是亲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逐渐好起来之后,儿女就要各奔东西了,这是每个人长大都必须经历的过程,任谁都无法逃避,为了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父母宁愿少见他们几分钟,就是希望学成归来能够更好的更加长久的在一起。可惜一乐得了肝炎,二乐工作没着落,许三观开始疯狂卖血,他要救大儿子的命,要挽救二儿子的前途,接连一个月卖了四次血,在去上海的路上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他坚持了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当家里生活已经不需要他靠卖血来维持的时候,许三观——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居然要再卖一次血,因为是第一次真正自己想去卖血,几十年了,他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但是从来没有为自己过,所以他想实现这个愿望,可是当有人告诉他因为太老了不能再卖血的时候他居然绕着大街边走边哭,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想可能是他内心深处无比畏惧死亡的到来吧!

人的一生,几十年,不长不短,要经历的必须经历,不该经历的偶尔也会经历,但只要心中还抱着希望,日子总归是越过越好的,惟愿我们到老了的时候都不后悔曾经,也不畏惧最后的到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我还在读高中,那时候买过新东方杨洋老师的语文网课,他就曾经介绍过这本书的一部分内容,当时还是挺感兴趣的,打算读一读,后来犯懒搁置了。

直到昨天,王先生还告诉我,如果家里没什么可看的,我们来比试看我们哪家微信读的时间更长。本着不能输的信念,今天打开了微信读书,恰巧翻到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总想像小时候老师要求的那样写篇读后感。于是有了今天这篇推文。

书丛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在与四叔的谈话中,他第一次得知卖血开始了,直到他老了,再也卖不出血了。许三观的卖血方式与许三观的一生息息相关。

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跟着村民们完成了在村民眼中证明身体健康的仪式。这次“初体验”中,他学会了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等“窍门”。这次卖血之后,身体好又有钱的丝厂工人许三观打败了竞争对手何小勇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孩子一乐、二乐和三乐。

第二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为了填补非亲生儿子一乐惹下的祸,第三次是为了给他睡过的断腿女人买肉骨头和黄豆等补品,第四次是在饥荒时期为了让全家人吃饱饭,第五次是为了下乡插队的一乐二乐过得好一点,第六次是为了二乐早点调回城里,这几次的间隔比较长。剩下的几次密集频繁的卖血是为了给没有血缘的一乐治病。

许三观的这几次卖血,以及他的人生中,充满着亲情爱情与奉献,使得整个故事的构架虽然不庞大不华丽,但足够温情。

亲情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一乐非亲生,但他大多数献的血都是为了一乐。一个乐于捣乱,一个乐于下乡,一个乐于生病。一开始我不明白,那不是我自己的儿子。我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地对他那么好?

直到我读完整本书,我才能理解它。一乐毕竟从出生到九岁都是他当成亲生儿子在抚养,比起母亲许玉兰,一乐也跟许三观更亲,有这层感情在。当年许三观在父母去世以后去乡下找爷爷时也被四叔像亲生儿子那样对待,这算是传承。

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的话也感动了许三观。所以他会一边嚷嚷着让一乐的亲爹何小勇给一乐善后,一边又默默的卖血填补一乐;在饥荒年代卖血后,一乐只能吃红薯,最后带他去吃面条。会在一乐生病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卖血给他治病。

从爱情开始,许三观和许玉兰就没有爱情。许三观要让玉兰变漂亮,许玉兰要让三观变富。不过,许三观会知道,许玉兰经历不好,生完孩子后,别无选择地和她分开。会在一乐闯祸搬空了家里后卖血把她的嫁妆把她的家赎回来。

当徐玉兰受到批评时,她会在孩子们面前到处维她辩护,并送饭做红烧肉。而许玉兰会在许三观的大街上哭,被儿子拒绝,给他上一课。两个人之间的爱其实隐藏在生活的细节中。

奉献许三观的一生活在奉献里,在他卖血之路上,仅有两次为了自己,一次是为了结婚,另一次是报复似的睡了别的女人,为了给那个女人买补品。其他的,一次又一次地,给了孩子,给了整个家庭。他犯过错误,不应该在婚姻里不忠,但他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即使无知,也在奉献着所能做到的一切,爱,金钱,责任。

等到了老年,在自己不能卖血了的时候,在大街上哭得像个孩子。我不知道是因为他不能奉献自己,还是因为他没有自己。

整个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包括了建国历史中的错误时期,饥荒时期,读这本书也能或多或少感受到时代的无奈和辛酸。值得一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生存。生活的目的是关心家庭。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是父子俩的深情,三个孩子或是他悲惨生活中的一点安慰,打动了别人。

我记得在信中,三乐看到许三观哭了,和他一起哭。没有理由,只是看着他父亲哭。三乐在对与错的选择上似乎非常简单,并没有被人的感情和生活所磨杀。童言无忌,是许玉兰妈妈诉说人生悲哀树洞的方式。

桑儿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在糖果店里站了很长时间,在别人家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描写似乎衬托出人性的不完美。桑儿不必厌倦生活。它具有人性的本质,无忧无虑,朴素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

这个形象给了那些自私丑陋的现实以个沉重的反击。三乐这个角色我不想受到个人伤害,即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控。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我认为现代医学和人类生活似乎在进步,但也充满了不安。

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们的健康价值观、人们的生存观、各种不良交易、丑陋或多或少地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则新闻中,有一个行业通过销售等离子来营利。

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

每个人的生存,从我到我,都需要同样认真。余华先生对世界的态度一向是认真的。他严肃地看待世界角落里的现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等待了许久,终于等来了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黑色封面,皮革图案,书名用白色和楷书印刷在封面上,并有余华的红色签名。整本书的封面非常低调,没有过多的色彩和装饰,与精彩生动的内容形成强烈对比。

这本书的语言通俗易懂,质朴粗犷,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当我一捧上这本书时,不到两小时就可以看完,相对于鲁迅先生的作品,余华的**显得更加让人理解。

现在是重点,整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许三观开始讲述,以他的鲜血为线索。许三观是一个丝厂工人,某天他在路上遇见了同乡的根龙和阿方,对卖血赚钱感到好奇,于是开始尝试卖血,这就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原因。卖完血后,他们到胜利饭店吃炸猪肝和温黄酒,这成了许三观每次卖血后的习惯。

第二次是因为他的初恋,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于是他时隔十年又去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许多补品,却让妻子许玉兰和林芬芳的丈夫感到生气。

随后人民公社运动结束,许三观和当地迎来严重饥荒,许三观只好卖血维持生计。

之后,一乐和二乐被送到农村去了。一乐回来时,病得很重,不得不去上海的一家大医院。每次卖血需时隔三个月才可卖一次,但许三观为了儿子,隔几天卖一次,一路卖去上海,途中遇到了好心人来喜和来顺,才使许三观没有因失血过多导致昏迷。

前前后后卖了四次多。这反映了当时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危害,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等到结尾时,年老许三观回忆起以前的点滴,他又想起炒猪肝,温黄酒。于是他最后一次去卖血。但因为人老,身体内死血过多,被年轻的沈血头讽刺“猪血”,只配漆家具。

不禁老泪纵横,但却招来三个儿子的嫌弃。但妻子许玉兰并没有放弃他,还斥责了他的三个儿子,带着许三观吃了炒猪肝和温黄酒。最后,许三观叹了口气,指责年轻人不尊重老人。

整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生动的反馈了当时贫困地区的人们不得不以卖血为生,这让人感触颇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害怕,而是卖血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血人告诉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一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

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

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今天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继《活着》后,朋友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篇幅不算长,叙事性较强,所以,没忍住,两天中午午休时间就看完啦。一看这个书名,卖血记,加之之前看《活着》眼泪没少掉,所以在看这本的时候,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生怕许三观在哪次卖血时就发生什么意外。虽然这本没有之前的活着给我那么大的心灵冲击,但是看完之后还是感触颇多,所以想记录下来。

说实话,刚开始对许三观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他第一次卖血得了钱后左思右想,做了各种打算,最后把爷爷以及待他很好的四叔排在后面,把娶许玉兰排在第一,当然这也没什么,毕竟娶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在那个时候没钱真的很难娶到老婆。追许玉兰的时候,这一段我印象挺深刻的,她其实已经有何小勇了,许三观说请她吃东西,她去了,吃完小笼包子吃馄饨,接着话梅糖果,糖果还吃了两次,接着又吃了半个西瓜,我在想,她不撑吗,是她食量真的这么大还是觉得别人请客,占小便宜的性格使然。当然,天底下怎么会有免费的午餐,吃完后,许三观说话了,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你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到这里,我在想,女孩子真的不要随便花男孩子的钱,那些可能是别人的老婆本,除非你愿意嫁给他了。

第二次卖血为了一乐赔方铁匠,这时候许三观已经知道一乐不是他儿子了,其实本来三个儿子他最喜欢一乐,但是这个晴天霹雳,我想一般人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一开始许三观并没有想着去卖血,我感觉后来是因为为了这个家大局着想才去的,这里他对二乐三乐说得那段话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为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的儿子,然后让二乐三乐长大了去rape何小勇的两个女儿,这是什么教育理念啊?